的姨太太好,丈夫是甯缺勿濫,得到無價值的一個(整個),不如有價值的半個甚至僅三分之一。
不過這樣一來,社會對私生子應該承認他的地位。
這樣說來,似乎太便宜了男人,不過照目前(希望僅限于目前)實際情形而論,男人也有他的困難,因為在習慣和人情上,不能犧牲他的第一個妻子(假定她是不能自立的,也無法改嫁的)。
而知識婦女自有其生活能力,不妨僅侵占别人感情而不剝奪别人之生活權利。
自然能夠絕對不侵占更好,不過現代男人多數早婚,而職業婦女常常遲嫁。
這是過渡時代的無可奈何的辦法。
原是不足為訓的,而且每人的結婚倘僅限一次實在太危險,因為年輕人觀察力差,而年老了又要色衰。
我的主張是盡自己能力觀察,觀察停當(自以為停當)就結婚,雖然總想天長地久,不過就不久長也罷,多嫁幾次隻不過是自己的不幸,既非危害民國的事,亦無什麼風化可傷也。
記者現在的婚姻制度恐怕不能說合理吧?離婚在事實上又很困難……
蘇青離婚不成問題,至于小孩,依我說最好由父親出錢,歸母親撫養。
假如男的不出錢,不妨就帶他們去做“拖油瓶”,據說範文正公便是做拖油瓶出身,他的繼父姓朱,似乎後世也并不因此就看輕他。
做繼父的與孩子接觸不多,實在沒有讨厭他們的理由……
張愛玲一半,男人也是為了面子關系。
蘇青但是慢慢兒就會好的。
我總覺得孩子與女人關系來得密切,并未礙着男人什麼事。
而後母管養前妻子女便不行,因為他們是時時接觸的,容易發生沖突。
張愛玲離婚後的小孩也并不如一般人想象的那麼痛苦。
記者一夫一妻制到底是否合理?
蘇青比較合理,但不能嚴格執行,其間應該有伸縮餘地。
譬如說,這次戰後我恐怕又要盛行多妻了(法律号不允許,亦不忍嚴禁)。
原因倒不一定是戰死的人太多,而是有許多男人活着也讨不起老婆。
将來無生活能力的女人必定求着去當人家姨太太,有生活力的女人隻好非正式的向别人分潤些愛情。
這話又該給人家罵為無志氣,但希望有志氣的女人們速速自去斷絕生殖機能吧。
記者在現社會,早婚還是相當流行的……張愛玲早婚我不一定反對,要看情形的。
有些女人,沒有什麼長處,年紀再大些也不會增加她的才能見識的,而且也并不美,不過年青的時候也有她的一種新鮮可愛,那樣的女人還是趕早嫁了的好。
因為年青,她有較多的機會适應環境,跟着她丈夫的生活情形而發展。
至于男人,可是不宜于早婚,沒有例外。
一來年青人容易感情沖動,沒有選擇的眼光,即使當時兩個人是非常相配的,男的以後繼續發展,女的卻停滞了,漸漸就有距離隔膜。
而且年青人很少能夠經濟獨立,早婚,妻子一定是由父母贍養,養成依賴的心理,于将來的前途有礙。
大家庭與小家庭
記者關于家庭制度,兩位看,還是所謂小家庭制度好呢,還是舊式的大家庭好?
蘇青小家庭也苦,孤零零的,依我說頂好是跟嶽父母同居,嶽母與女婿,一定相處得很好,而婆婆和媳婦因為婆婆感到做母親的太凄涼,所以會嫉妒媳婦的。
張愛玲這方法真好。
我從沒有想到,可是聽了實在感到好。
記者倘使老夫婦隻養幾個男孩子不是太寂寞了麼?蘇青這當然也要看情況來決定。
同居問題
蘇青還有,夫妻有同居的義務一條,我認為不妨自由些,想起這樣長時期的同居生活,實在也是很可怕的。
或同居或不同居,一方感到需要時隻可向對方提出要求,倒不必因法律規定是義務而要求強制執行也。
像外國人般分床分寝室還比較好一些。
但最好還是像朋友一樣,大家往返,不緻于每個人在婚便沒有一刻的私生活可過。
我說女人再嫁比初嫁難,就是因為一回想到從前住在籠裡的生活也就有些怕起來了。
再有社會的輿論不要對男女問題太感興趣,夫妻是否日日同居或夜夜同床盡可由他們自己去決定,分居并不礙着衆人什麼事,同居亦不見得肯分惠什麼給衆人也。
記者男女結了婚的人省,還是未結婚的省呢?張愛玲從前英文有句話說“Twocanliveascheaplyasone”從前是結婚比較省錢,現在似乎情形兩樣了。
獨身的人生活簡單,大家都這樣想,所以不留人吃飯也沒人見怪,結了婚的人,就有許多不能夠避免的應酬。
誰是标準丈夫
記者依照女人的見解,标準丈夫的條件怎樣?蘇青第一,本性忠厚,第二,學識财産不在女的之下,能高一等更好。
第三,體格強壯,有男性的氣魄,面目不要可憎,也不要像小旦。
第四,有生活情趣,不要言語無味。
第五,年齡應比女方大五歲至十歲。
張愛玲常常聽見人家說要嫁怎樣的一個人,可是後來嫁到的,從來沒有一個是像她的理想,或是與理想相近的。
看她們有些也很滿意似的。
所以我決定不要有許多理論。
像蘇青提出的條件,當然全是在情理之中,任何女人都聽得進去的。
不過我一直想着,男子的年齡應當大十歲或是十歲以上,我總覺得女人應當天真一點,身人應當有經驗一點。
記者今天真是“暢聆高論”了,這次對談就到這裡結束吧,真是謝謝你們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