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 崔亮
李崇,字繼長,小名繼伯,頓丘人也,文成元皇後第二兄誕之子。
年十四,召拜主文中散,襲爵陳留公,鎮西大將軍。
高祖初,為大使巡察冀州。
尋以本官行梁州刺史。
時巴氐擾動,詔崇以本將軍為荊州刺史,鎮上洛,敕發陝秦二州兵送崇至治。
崇辭曰:「邊人失和,本怨刺史,奉詔代之,自然易帖。
但須一宣詔旨而已,不勞發兵自防,使懷懼也。
」高祖從之。
乃輕將數十騎馳到上洛,宣詔綏慰,當即帖然。
尋勒邊戍,掠得蕭賾人者,悉令還之。
南人感德,仍送荊州之口二百許人。
兩境交和,無復烽燧之警。
在治四年,甚有稱績。
召還京師,賞賜隆厚。
以本將軍除兗州刺史。
兗土舊多劫盜,崇乃村置一樓,樓懸一鼓,盜發之處,雙槌亂擊。
四面諸村始聞者撾鼓一通,次復聞者以二為節,次後聞者以三為節,各擊數千槌。
諸村聞鼓,皆守要路,是以盜發俄頃之間,聲布百裡之內。
其中險要,悉有伏人,盜竊始發,便爾擒送。
諸州置樓懸鼓,自崇始也。
後例降為侯,改授安東將軍。
東駕南征,驃騎大將軍、鹹陽王禧都督左翼諸軍事,詔崇以本官副焉。
徐州降人郭陸聚黨作逆,人多應之,搔擾南北。
崇遣高平人蔔冀州詐稱犯罪,逃亡歸陸。
陸納之,以為謀主。
數月,冀州斬陸送之,賊徒潰散。
入為河南尹。
後車駕南討漢陽,崇行梁州刺史。
氐楊靈珍遣弟婆羅與子雙領步騎萬餘,襲破武興,與蕭鸞相結。
詔崇為使持節、都督隴右諸軍事,率眾數萬討之。
崇槎山分進,出其不意,表裏以襲。
群氐皆棄靈珍散歸,靈珍眾減太半。
崇進據赤土,靈珍又遣從弟建率五千人屯龍門,躬率精勇一萬據鷲硤。
龍門之北數十裡中伐樹塞路,鷲硤之口積大木,聚礌石,臨崖下之,以拒官軍。
崇乃命統軍慕容拒率眾五千,從他路夜襲龍門,破之。
崇乃自攻靈珍,靈珍連戰敗走,俘其妻子。
崇多設疑兵,襲克武興。
蕭鸞梁州刺史陰廣宗遣參軍鄭猷、王思考率眾援靈珍。
崇大破之,并斬婆羅首,殺千餘人,俘獲猷等,靈珍走奔漢中。
高祖在南陽,覽表大悅,曰:「使朕無西顧之憂者,李崇之功也。
」以崇為都督梁秦二州諸軍事、本將軍、梁州刺史。
高祖手詔曰:「今仇、隴克清,鎮捍以德,文人威惠既宣,〔一〕實允遠寄,故敕授梁州,用寧邊服。
便可善思經略,去其可除,安其可育,公私所患,悉令芟夷。
」及靈珍偷據白水,崇擊破之,靈珍遠遁。
世宗初,徵為右衛將軍,兼七兵尚書。
尋加撫軍將軍,正尚書。
轉左衛將軍、相州大中正。
魯陽蠻柳北喜、魯北燕等聚眾反叛,諸蠻悉應之,圍逼湖陽。
遊擊將軍李暉先鎮此城,盡力捍禦,賊勢甚盛。
詔以崇為使持節、都督征蠻諸軍事以討之。
蠻眾數萬,屯據形要,以拒官軍。
崇累戰破之,斬北燕等,徙萬餘戶於幽并諸州。
世宗追賞平氐之功,封魏昌縣開國伯,邑五百戶。
東荊州蠻樊安,聚眾於龍山,僭稱大號,蕭衍共為脣齒,遣兵應之。
諸將擊討不利,乃以崇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征蠻諸軍事,進號鎮南將軍,率步騎以討之。
崇分遣諸將,攻擊賊壘,連戰克捷,生擒樊安,進討西荊,諸蠻悉降。
詔以崇為使持節、兼侍中、東道大使,黜陟能否,著賞罰之稱。
轉中護軍,出除散騎常侍、征南將軍、揚州刺史。
詔曰:「應敵制變,算非一途,救左擊右,疾雷均勢。
今朐山蟻寇,久結未殄,賊衍狡詐,或生詭劫,宜遣銳兵,備其不意。
崇可都督淮南諸軍事,坐敦威重,遙運聲算。
」延昌初,加侍中、車騎將軍、都督江西諸軍事,刺史如故。
先是,壽春縣人苟泰有子三歲,遇賊亡失,數年不知所在。
後見在同縣人趙奉伯家,泰以狀告。
各言己子,並有鄰證,郡縣不能斷。
崇曰:「此易知耳。
」令二父與兒各在別處,禁經數旬,然後遣人告之曰:「君兒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
」苟泰聞即號咷,悲不自勝;奉伯咨嗟而已,殊無痛意。
崇察知之,乃以兒還泰,詰奉伯詐狀。
奉伯乃款引雲:「先亡一子,故妄認之。
」又定州流人解慶賓兄弟,坐事俱徙揚州。
弟思安背役亡歸,慶賓懼後役追責,規絕名貫,乃認城外死屍,詐稱其弟為人所殺,迎歸殯葬。
頗類思安,見者莫辨。
又有女巫陽氏自雲見鬼,說思安被害之苦,飢渴之意。
慶賓又誣疑同軍兵蘇顯甫、李蓋等所殺,經州訟之,二人不勝楚毒,各自款引。
獄將決竟,崇疑而停之。
密遣二人非州內所識者,為從外來,詣慶賓告曰:「僕住在此州,去此三百。
比有一人見過寄宿,夜中共語,疑其有異,便即詰問,跡其由緒。
乃雲是流兵背役逃走,姓解字思安。
時欲送官,苦見求及,稱有兄慶賓,今住揚州相國城內,嫂姓徐,君脫矜愍,為往報告,見申委曲,家兄聞此,必重相報,所有資財,當不愛惜。
今但見質,若往不獲,送官何晚。
是故相造,指申此意。
君欲見雇幾何,當放賢弟。
若其不信,可見隨看之。
」慶賓悵然失色,求其少停,當備財物。
此人具以報,崇攝慶賓問曰:「爾弟逃亡,何故妄認他屍?」慶賓伏引。
更問蓋等,乃雲自誣。
數日之間,思安亦為人縛送。
崇召女巫視之,鞭笞一百。
崇斷獄精審,皆此類也。
時有泉水湧於八公山頂;壽春城中有魚無數,從地湧出;野鴨群飛入城,與鵲爭巢。
五月,大霖雨十有三日,大水入城,屋宇皆沒,崇與兵泊於城上。
水增未已,乃乘船附於女牆,城不沒者二闆而已。
州府勸崇棄壽春,保北山。
崇曰:「吾受國重恩,忝守藩嶽,德薄招災,緻此大水。
淮南萬裡,繫于吾身。
一旦動腳,百姓瓦解,揚州之地,恐非國物。
昔王尊慷慨,義感黃河,吾豈愛一軀,取愧千載。
但憐茲士庶,無辜同死,可桴筏隨高,人規自脫。
吾必守死此城,幸諸君勿言。
」時州人裴絢等受蕭衍假豫州刺史,因乘大水,謀欲為亂,崇皆擊滅之。
崇以洪水為災,請罪解任。
詔曰:「卿居藩累年,威懷兼暢,資儲豐溢,足制勁寇。
然夏雨汎濫,斯非人力,何得以此辭解?今水涸路通,公私復業,便可繕甲積糧,修復城雉,勞恤士庶,務盡綏懷之略也。
」崇又表請解州,詔報不聽。
是時非崇,則淮南不守矣。
崇沉深有將略,寬厚善禦眾,在州凡經十年,常養壯士數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