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略,令景融專典,竟無所成。
元象中,儀同高嶽以為錄事參軍。
弟景顏被劾廷尉獄。
景融入選,吏部擬郡,為禦史中丞崔暹所彈,雲其貪昧苟進,遂坐免官。
武定四年冬,病卒,年五十二。
景融卑退廉謹,無競於時。
雖才不稱學,而緝綴無倦,文詞汎濫,理會處寡。
所作文章,別有集錄。
又造鄴都、晉都賦雲。
景顏,頗有學尚。
起家汝南王開府行參軍。
孝莊初,為廣州防蠻別將,行漢廣郡事。
〔五〕元顥入洛,與刺史鄭先護據州起義,事寧,賜爵保城子。
以軍功稍遷太尉從事中郎,轉諮議參軍。
孝靜初,徙司空長史,在官貪穢。
武定二年,為中尉崔暹所劾,事下廷尉,遇疾死於獄,年四十五。
仲規弟子伯珍,歷襄威將軍、員外散騎郎、河西太守。
孝靜初,為平東將軍、滎陽太守,卒官,時年三十二。
贈本將軍、雍州刺史。
延雋族子禮和,解褐員外散騎侍郎,遷謁者僕射。
身長九尺,腰帶十圍,於群眾之中,魁然有異。
出為陳留太守。
卒於金紫光祿大夫。
延雋族兄聿,字外興。
以操尚貞立,為高祖所知。
自著作佐郎出為北中府長史。
時高祖以聿與中書侍郎崔亮並清貧,欲以幹祿優之,乃以亮帶野王縣,聿帶溫縣,時人榮之。
轉尚書郎,遷太尉諮議參軍,出為平秦太守。
卒,贈冠軍將軍、洛州刺史。
子子袖,歿關西。
延雋族人瑗,字珍寶。
太和中,析屬河北郡。
少孤貧,而清苦自立,太守司馬悅召為中正。
悅為別將,軍征義陽,引為中兵參軍。
瑗夙夜恭勤,為悅所知。
軍還,除奉朝請,轉給事中、汝南王悅郎中令。
悅散費無常,每國俸初入,一日之中分賜極意。
瑗每隨例,恒辭多受少,伺悅虛竭,還來奉貢。
悅雖性理不恒,然亦相賞愛。
悅遷太尉,請為從事中郎,轉驍騎將軍。
肅宗末,出為汝南太守,不行,轉太原太守。
屬肅宗崩,尒朱榮初謀赴洛,瑗豫其事,封五原縣開國子,邑三百戶。
尋行并州事,轉平北將軍、殷州刺史。
孝靜初,除衛將軍、東雍州刺史。
興和元年卒,年七十三。
子夷吾,武定末,徐州驃騎府長流參軍。
袁翻,字景翔,陳郡項人也。
父宣,有才筆,為劉彧青州刺史沈文秀府主簿。
皇興中,東陽平,〔六〕隨文秀入國。
而大將軍劉昶每提引之,言是其外祖淑之近親,令與其府諮議參軍袁濟為宗。
宣時孤寒,甚相依附。
及翻兄弟官顯,與濟子洸、演遂各淩競,洸等乃經公府以相排斥。
翻少以才學擅美一時。
初為奉朝請。
景明初,李彪在東觀,翻為徐紇所薦,彪引兼著作佐郎,以參史事。
及紇被徙,尋解。
後遷司徒祭酒、揚烈將軍、尚書殿中郎。
正始初,詔尚書門下於金墉中書外省考論律令,翻與門下錄事常景、孫紹,廷尉監張虎,律博士侯堅固,治書侍禦史高綽,前軍將軍邢苗,奉車都尉程靈虯,羽林監王元龜,尚書郎祖瑩、宋世景,員外郎李琰之,太樂令公孫崇等並在議限。
又詔太師、彭城王勰,司州牧、高陽王雍,中書監、京兆王愉,前青州刺史劉芳,左衛將軍元麗,兼將作大匠李韶,國子祭酒鄭道昭,廷尉少卿王顯等入預其事。
後除豫州中正。
是時修明堂辟雍,翻議曰:
謹案明堂之義,今古諸儒論之備矣,異端競構,莫適所歸,故不復遠引經傳、傍採紀籍以為之證,且論意之所同,以詶詔旨耳。
〔七〕蓋唐虞已上,事難該悉;夏殷已降,校可知之。
謂典章之極,莫如三代,郁郁之盛,從周斯美。
制禮作樂,典刑在焉,遺風餘烈,垂之不朽。
案周官考工所記,皆記其時事,具論夏殷名制,豈其紕謬?是知明堂五室,三代同焉,配帝象行,義則明矣。
及淮南、呂氏與月令同文,雖布政班時,有堂、個之別,然推其體例,則無九室之證。
既而世衰禮壞,法度淆弛,正義殘隱,妄說斐然。
明堂九室,著自戴禮,探緒求源,罔知所出,而漢氏因之,自欲為一代之法。
故鄭玄雲:「周人明堂五室,是帝一室也,合於五行之數。
周禮依數以為之室。
德行於今,〔八〕雖有不同,時說昞然,本制著存,而言無明文,欲復何責。
」本制著存,是周五室也;於今不同,是漢異周也。
漢為九室,略可知矣。
但就其此制,猶竊有懵焉。
何者?張衡東京賦雲:「乃營三宮,布教班常,複廟重屋,八達九房。
」此乃明堂之文也。
而薛綜注雲:「房,室也,謂堂後有九室。
」堂後九室之制,非巨異乎?裴頠又雲:「漢氏作四維之個,不能令各處其辰,就使其像可圖,莫能通其居用之禮,此為設虛器也。
」甚知漢世徒欲削滅周典,捐棄舊章,改物創制,故不復拘於載籍。
且鄭玄之詁訓三禮,及釋五經異義,並盡思窮神,故得之遠矣。
覽其明堂圖義,皆有悟人意,察察著明,確乎難奪,諒足以扶微闡幽,不墜周公之舊法也。
伯喈損益漢制,章句繁雜,既違古背新,又不能易玄之妙矣。
魏晉書紀,亦有明堂祀五帝之文,而不記其經始之制,又無坦然可準。
觀夫今之基址,猶或髣彿,高卑廣狹,頗與戴禮不同,何得以意抑必,便謂九室可明?且三雍異所,復乖盧、蔡之義,進退亡據,何用經通?晉朝亦以穿鑿難明,故有一屋之論,並非經典正義,皆以意妄作,茲為曲學家常談,不足以範時軌世。
皇代既乘乾統曆,得一馭宸,自宜稽古則天,憲章文武,追蹤周孔,述而不作,四彼三代,使百世可知。
豈容虛追子氏放篇之浮說,徒損經紀雅誥之遺訓,而欲以支離橫議,指畫妄圖,儀刑宇宙而貽來葉者也。
又北京制置,未皆允帖,繕修草創,以意良多。
事移禮變,所存者無幾,理苟宜革,何必仍舊。
且遷都之始,日不遑給,先朝規度,每事循古,是以數年之中,悛換非一,良以永法為難,數改為易。
何為宮室府庫多因故跡,而明堂辟雍獨遵此制,建立之辰,復未可知矣。
既猥班訪逮,輒輕率瞽言。
明堂五室,請同周制;郊建三雍,求依故所。
庶有會經誥,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