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舟法師講
弟子勝雨記錄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圓通章講義序
此章鄰觀音章。
不于七大空大之後者。
實以觀音勢至同為彌陀上首。
其法皆合末世又皆易修。
使娑婆末世衆生不修彼則修此。
文殊雖有念性元生滅之揀。
亦揀其向外之妄念耳。
若如觀音反聞聞自性。
而以始覺智念自性彌陀。
則所用之根異。
觀念根性無以異也。
唯全仗自力與兼仗他力稍異。
有自有力無力之明者自可揀擇。
無勞贅述。
若就魔境觀察。
此章必無如彼之多。
而彼章自述解結中不聞魔境者,智力勝故。
智勝念佛亦不迂屈。
智者思之。
倘能二門并用。
正念佛時。
于無念處念。
無聞處聞。
即是有禅有淨土,猶如帶角虎。
時維
慈舟序于北平精安養舍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圓通章講義序
夫佛法教海汪洋浩瀚。
略雲八萬四千,皆是入門方便。
如此經六根六塵六識七大,無非圓通方便。
然機有利鈍。
時分正末。
故于不可擇中而擇觀音耳根。
經雲。
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
是不可擇也。
初心入三昧遲速不同倫。
而擇之也。
至于勢至菩薩神通智慧超過一切。
以此大勢輔助彌陀接引念佛衆生安穩而生極樂。
此念佛法門釋迦如來于淨土三經己擇。
故不待文殊再擇。
況彌陀慈父伸金臂于苦海。
放毫光于昏暗。
處處接引衆生。
十劫以來如母憶子無時或忘。
若子如母念。
則曆生不相違遠矣。
勢至圓通以都攝六根淨念相繼。
使念佛時直顯自性彌陀。
唯心淨土。
且不執理廢事,教令忻厭。
圓通未入之時,即淨而穢。
既悟入己,即穢而淨。
故曰唯心淨土。
二而不二也。
慈公老人以淨戒為因,淨土為果。
雖宏揚華嚴而歸心安養。
以入華藏故講此勢至念佛圓通真實契理契機。
故常誨示學者曰,欲了生死唯此念佛一法别無他計。
又雲,若不念佛必是麻木不仁,不知痛癢者。
或是颠狂腦筋錯亂者。
如是,老人對淨土法門之信願行可想而知矣。
今秋值老人七十大慶。
以此章付印流通廣結法緣。
願見聞者。
同乘彌陀慈航,共赴蓮池海會。
以此功勳回向老人世壽與聖壽并增。
色身與法身同健。
法化無邊,衆生利賴。
幹戈永息,兆民安樂。
四恩總報,三有均資法界冤親,同登覺岸。
為是序。
時
通法序于北平通教寺八敬學苑
西元一九四六年九月十九日
大勢至菩薩圓通章講義
○初勢至根大三○初作禮陳白
大勢至法王子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即從座起。
頂禮佛足。
而白佛言。
此大勢至菩薩圓通于楞嚴經卷五佛敕二十五聖各說最初以何方便得證圓通諸聖自述于根塵識及十二處十八界各各得益不一今當第二十四勢至根大菩薩德号大勢至者。
其義有二。
一約心。
智慧力大。
自能斷惑證真。
亦使衆生。
生智破著。
斷惑證真。
二約身。
神力大。
此菩薩每一舉步。
能動世界。
此二種力。
勝過一切。
迥絕對待。
故名大勢至。
法王子者。
顯此菩薩能承受佛之家業故。
堪為法王親子。
法王即佛。
佛為法王。
于法自在。
此菩薩以念佛。
都攝六根。
而證圓通。
故科題名勢至根大。
約七大中。
此屬見大。
六根。
根根皆有見聞覺知之見分。
以念佛時六根不染六塵。
即都攝六根之見分。
故攝見大。
與其同倫五十二菩薩者。
結集人叙念佛法門殊勝。
不隻勢至一人修成。
還有與菩薩同修。
同證者五十二位。
蓋表十信三賢十地幹等。
五十二賢聖位。
位雖淺深不等。
以與大勢至菩薩同。
修證故。
義氣相投。
同一心故。
一齊從本座而起。
頂禮佛足。
而白佛言。
○二陳白之言四△初古佛親授念佛
我憶往昔恒河沙劫。
有佛出世。
名無量光。
十二如來相繼一劫。
其最後佛。
名超日月光。
彼佛教我念佛三昧。
我憶即菩薩自述。
回憶過去恒河沙數劫前。
有佛出世。
号無量光。
雖與成佛以來于今十劫之阿彌陀佛。
一佛十二名中同一名。
而此是十二佛名。
彌陀是一佛十二名。
名無量光者。
顯佛智光身光。
一一皆無限量。
此十二如來。
于一劫中。
相繼成佛。
最後一佛。
名超日月光。
非一佛十二名可知。
日表權智照事。
月表實智照理。
顯佛權實二智超過一切。
彼超日月光佛授我念佛三昧。
謂須念到念即無念。
不念而念。
謂之得念佛三昧。
以下即彼佛所教。
亦即菩薩所行。
△二詳喻感應道交二——初先以二人為喻二初單憶無益
譬如有人。
一專為憶。
一專為忘。
如是二人。
若逢不逢。
或見非見。
文中譬如甲乙二人。
甲專一憶念于乙。
而乙不憶念于甲。
不憶即是忘記。
單憶無用。
如此甲乙二人。
縱然相遇。
等同不遇。
或者相見。
亦同不見。
法中佛常遇衆生。
見衆生。
而衆生當面錯過。
故不遇佛。
不見佛也。
二雙憶不離
二人相憶。
二憶念深。
如是乃至從生至生。
同于形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