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實際上本有本義與枝義(引申義)、廣義與狹義之分。
雪芹的《紅樓夢》,正是以狹義之情的外貌而寫廣義之情的内涵。
狹義的,是指男女之間的情——即今之所謂“愛情”者是也。
廣義的,則是指人與人之間的相待相處的關系——即今之所謂“人際關系”。
但還不止此,從哲學的高層次來闡釋,雪芹所謂的“情”幾乎就是對待宇宙萬物的一種感情與态度——即今之所謂“世界觀”與“人生觀”範疇之内的事情。
魯迅先生在20世紀初,标題《紅樓夢》時,不采“愛情小說”一詞,而另标“人情小說”一目。
先生的眼光思力極為高遠深厚,所以他的标目是意味深長之至。
要講《紅樓夢》,必應首先記清認明此一要義。
但本篇暫時抛開高層次的“情”,而專來談一談“男女之情”。
雪芹是清代乾隆初期的人,即今所謂18世紀前半時期乃是他的主要生活年代,那時候我們中國人對“愛情”問題還遠遠不像現時人的通行看法,也沒有受到西方的影響。
在他的心目中,男女愛情實是人類之情的一小部分,你看他如何寫史湘雲?她的一大特點就是“從未将兒女私情略萦心上”。
兒女私情,正是今之所謂男女戀情了——但他下了一個“私”字的“評語”。
顯然,與“私情”相為對峙的,還應有一個“公情”吧?此“公情”,即我上文所說的廣義的崇高博大的愛人重人為人(不是為己自私)的“人際關系”之情。
但他又在寫秦可卿時說“情天情海幻情身”,意思是說:在這有情的宇宙中所生的人,天然就是深于感情的——這兒至少有一種人是“情的化身”。
所以,雪芹這部書中寫的,他自己早已規定了的,絕不是什麼帝王将相、聖哲賢人、忠臣義士等等“傳統歌頌人物”,而是一群新近投胎落世的“情癡情種”。
但雪芹實際上很難空泛地寫那崇高博大的情,他仍然需要假借男女之情的真相與實質來抒寫他自己的見解、感受、悲慨、憐惜、同情、喜慰……百種千般的精神世界中之光暗與潮汐、脈搏與節拍。
他并不“為故事而故事”,為“情節動人”而編造什麼俗套模式。
如拿小紅(本名紅玉)與賈芸的“情事”作例,就能說明很多的問題——這些問題卻是今日讀者未必全部理解的了。
賈芸與小紅,在雪芹筆下都是出色的人材,也是書中大關目上的一對極為重要的人物。
賈芸在他本族中是個可愛可敬的最有出息的子弟,家境不好,早年喪父無力結婚,單身侍奉母親,能夠體貼母親,是個孝子——他舅舅蔔世仁(不是人)的為人行事,不讓母親知道,怕她聽了生氣。
辦事精明能幹,口齒言詞都很好,心性聰慧,外貌也生得俊秀(因此寶玉都說他“倒像我的兒子”,并真的認為“義子”)。
小紅呢?和他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也是一個在不得意中無從展才的出色人物。
生得細巧幹淨俏麗,口齒明快爽利,當差做事精能過人,連鳳姐那樣高标準審材用人的“專家”,隻一見了她,臨時抓派了一點兒家常瑣事,立刻大加賞識,就要向寶玉讨來,收歸手下。
一切可想而知了!可她在怡紅院,寶玉貼身的大丫鬟們個個才貌非凡,而且都很“厲害”,豈容她接近寶玉,為小主人做親近的差使?隻因剛剛有幸為寶玉斟了一杯茶,就大遭盤诘奚落,于是心灰意懶,每日恹恹如病,意志不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