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层 《红楼》本旨(6)

首頁
    率性任情,故有“狂癡”之罪名;但他最講道理,故最能體貼他人——此即“理”也。

    比如,他心憐平兒,欲稍盡心意,卻知她是兄長房中之人,亦嫂級等次也,便不能忘理而任情。

    比如她在嫂嫂鳳姐生日那日,因情而私出城外,為盡一禮,然又服膺書童茗煙之言,盡禮之後,還須即速回家,以慰祖母,以賀賢嫂——此又非“理”而何哉? 舉一可以反三,書中類此者,在在昭然,無俟枚舉。

     是故,雪芹未嘗将“情”、“理”絕對化起來,敵對起來,勢不兩立起來。

    說《紅樓》是一部“反理教”的書,豈其然耶? 孔孟等聖賢,出于治國安民的好心,把“情”倫理道德化了。

    雪芹則是:在倫理、社會關系上,承認“理”是适可而必要的;而在獨處自便之境中,即将“情”詩化起來,藝術化起來。

    兩者并不構成絕對矛盾沖突,甚且有時是相輔相成的關系。

     情,即“天”是也。

    理,即“人”是也。

    情與理諧,是即“天人合一”的大道理——亦即中華文化的最大特色與精髓所在。

     我的“思想方法”頗與雪芹有相近相通之處。

    是以我說我不喜歡把事理人情割裂兩截,制造人為的對立的那種識見主張。

     我們中華人至今日常生活用語從未廢棄“情理”一詞,相反,一直尊奉運用。

    寶玉不樂于高冠禮服地賀喜吊喪的純“表演性”俗禮,是因其中已失真情,而絕不可以舉此以為“反理”之證。

    寶玉不喜功名祿位,也隻因其間隻有官氣,而無真情——他特重者是一個“真”字。

    性真情真,待人以真,對事以真……是以十分感慨于“假作真時真亦假”的俗世僞裝,是作奸取巧,利己害人。

     我尊重雪芹,喜愛《紅樓》,全在于此。

    什麼“愛情悲劇”,什麼“婚姻不自由”,還有“反封建”“叛逆者”等等識見,那是另一回事,與在下的“思路與想法”,關系就很小了。

     詩曰: 後賢難議議前賢,“情”“理”相逢仇對煎。

     細究中華文化史,天人合一否耶然? “情榜” 在雪芹已寫出的書稿中,原有一張“情榜”,應是全書的結束——這是明清小說的一種傳統形式(如《封神演義》有封神榜,《水浒傳》有忠義榜,《儒林外史》有幽榜,《鏡花緣》有女科金榜)。

    這個“榜”之存在,有何根據?曰:有脂硯之批為證。

    一次是說估量正、副钗等的名姓、數目;又一次是說寶玉雖曆經各種“警教”、“覺悟”,而終不能跳出“情榜”。

     這就不是單文孤證,不是想像之詞。

     “情榜”者,列出了全體諸钗名單,每個人名下給予一個“考語”(相當于今之“總結鑒定”),上字一律是“情”,下字配以各人的“特征”。

     黛玉是“情情”,金钏是“情烈”,晴雯是“情屈”……極少幾個略可推知,大部分已無從臆拟。

    最奇者,寶玉非“钗”,卻為群钗之“貫”(或作“冠”),所以倒能高居榜首。

    其他“濁物”,另有“男榜”,不相混雜。

    此外還有“外榜”,大約是張金哥、周瑞女兒、劉姥姥之外孫女青兒、蔔世仁女兒銀姐兒、倪二之女兒、農女二丫頭、襲人之姨姊妹等等與賈府并無直接往來、居住關系的女兒們。

     男榜、外榜,也許都是十二名?不敢說一定。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