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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层 《红楼》真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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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須注意的是,這還是雍正二年的事态。

    到五年二月,李煦又因曾買蘇州女子送與雍正的死敵阿其那的罪發,刑部依“奸黨”例拟“斬監候秋後斬決”、雍正下令“著寬免處斬,流往打牲烏喇”的時候,那李煦的婦孺的命運可以想見。

    ——那麼,曹雪芹到乾隆初葉,又結合了他本身的經曆見聞,他寫賈、史兩家主犯因罪抄家籍沒、發落家屬人口時,寫湘雲等婦女被指派或“變價”為奴為“傭”,就是理之所有了。

     由此,我們可以推測,湘雲系因此而流落入于衛若蘭家。

    當她忽然看見若蘭的麒麟,大驚,認準即是寶玉之舊物後,傷心落淚,事為若蘭所怪異,追詢之下,這才知道她是寶玉的表妹,不禁駭然!于是遂極力訪求寶玉的下落。

    最後,大約是因馮紫英之力,終于尋到,于是二人遂将湘雲送到可以與寶玉相見之處,使其兄妹竟得于百狀坎坷艱難之後重告會合。

    這時寶玉隻身(因寶钗亦卒),并且經曆了空門(并不能真正“空諸”一切)撒手的滋味,重會湘雲,彼此無依,遂經衛、馮好意撮合,将他二人結為患難中的夫妻。

    ——這應該就是“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則回目的意義和本事。

    ① 最後,還可以談談另一個要點。

     在第二十六回寫到馮紫英的一段文字處,有三條眉批,文字如下: 紫英豪俠小(文)三段是為金閨“間色”正文。

    ——壬午雨窗。

     寫倪二、(紫)英、湘蓮、玉菡俠文,皆各得傳真寫照之筆。

    ——丁亥夏,畸笏叟。

     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歎歎!——丁亥夏,畸笏叟。

    (“甲戌本”末二條連為一條,在回末為總評) 十分明顯,關系到若蘭射圃的文字,也是一種同性質的“俠文”(行義助人之事)。

    所以我說若蘭的文字應與紫英俠文緊相關聯,二人同為救寶、湘于難、成全美事的主要人物。

    ②——但是,畸笏歎息,偏偏射圃文字“迷失無稿”! “脂批”再三慨歎無稿的,還有與無呢?有的,就是獄神廟文字,恰好也是“迷失無稿”,批者也是深深為之歎恨!痛惜! 這事情就極可注意了。

     為什麼後半部原稿,直到末回“情榜”,批書人都已讀到,都不“迷失”,單單是這兩件大事“無稿”了呢?其中的緣故,極隐諱,卻也極明顯。

    應該看到,獄神廟回及有關情節,是被重罪之家的子弟為官府處治而因他人救助得免于難的事。

    射圃回及有關情節,是同案相關、另一被重罪之家的女口,為官府發落而因他人救助得免于難的事。

    ——這還不算,兩人竟然又再會重圓,結為連理,這本身不是别的,就是對當時封建統治欺壓迫害的一種反抗。

     這關系實在是太大了。

    所以曹雪芹寫是寫了,脂硯等親人批閱,再四躊蹰,認為性命攸關,到底不敢公之于世,隻好把這兩部分成稿抽出去了。

    ——所以連當時像明義等人,看過全書結尾,卻也未能知道還有這兩大重要故事。

    連“脂批”中與此有關的其他話語線索,好像也都删掉了。

    其實,畸笏哪裡是慨歎什麼“迷失無稿”(還說成是因“借閱”而失等等)?正是毫無奈何,忍痛難禁,欲訴不可——就隻能向一般讀者告知“無稿”一點。

    “無稿”,不過是“有事”的另一設詞罷了。

    (也許本來就是被人施以破壞,給毀去或隐匿了。

    ) 雖然如此,也還是不行。

    八十回後的最精彩的也是最重要的書稿,卒因此故不敢再往外傳,以緻我們至今也隻有這八十回真是曹雪芹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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