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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称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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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stroke-width:0px\">  民間應該是自稱“我”、“孩兒”或名字   6.奴仆對主人的自稱   “小的“,或者“小人”都行。

       太監對皇帝以及皇後等人的自稱也同樣是“小的“,或者“小人”,并非滿清的“奴才”。

       二、父親   口語稱呼是“爹爹”。

    宋代皇子皇女對父親的口語稱呼不是“父皇”,而與尋常百姓一樣,是“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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