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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称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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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spacing:0pxfont:16px/28px宋體text-transform:nonecolor:rgb(0,0,0)text-indent:0pxwhite-space:normalletter-spacing:normalbackground-color:rgb(238,238,238)text-align:justifyorphans:2widows:2webkit-text-size-adjust:autowebkit-text-stroke-width:0px\">  曾祖父為“公公”,祖父為“翁翁”或“大爹爹”。

    也稱“大父”。

    陸遊多次在文中稱其祖父為“先大父”。

    不過注意,“翁”指父親,如陸遊的“無忘告乃翁”。

       五、祖母   在兩宋民間,對祖母的稱呼除娘娘外,還有婆婆、太婆、媽媽等。

    “媽媽”也可以用來稱呼母親。

    沿海一帶供奉的“媽祖”就是宋朝人,。

       六、兄弟姐妹   宋皇子之間皆以“哥”稱呼,無論長幼,按排行區分,如“大哥”、“三哥”、“九哥”,神宗趙顼比岐王颢大,但他也是稱颢為“二哥”而不是“二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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