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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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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我文字裡的女孩是漂亮的。

    是我的觀念中的漂亮。

     她們通常隻有兩種裝束。

    夏天是白色的棉布裙,光腳穿球鞋。

    冬天是舊的仔褲,黑毛衣和大大的男裝外套。

    頭發是長的,有時候會紮松松散散的麻花辮子。

     比較經典的是小說《一個遊戲》裡面所描寫的:穿着髒的仔褲,褲管卷起,邊緣已經磨得起須。

    男式的黑色毛衣,空蕩蕩地裹在身上,能從領口看到脖子的肌膚。

    羽絨外套,球鞋。

    蒼綠色的貝納通棉圍巾,很皺。

    黑發淩亂,臉上的皮膚很幹燥,有起皮的碎屑。

    但是沒有任何化妝。

     這樣的女孩,看過去常常讓人感覺暧昧和模糊。

    她是神情淡漠的,但你能感覺到她内心潮水的暗湧,也許在某個無法預料的時候她會突然地激烈,讓你窒息。

     有一點點落拓,一點點純真。

    笑起來的時候,會顯得脆弱。

    常常沉默不語。

    但你知道她是一棵詭異的植物,會開出迷離的花朵,散發辛辣的氣息。

     我把對女性的審美觀,用一種極至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裡的角色裡面。

    就如讀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說,其實隻有兩個人。

    一個名叫安的女子。

    一個名叫林的男人。

    他們輾轉于不同的情節和結局,在時光和情欲的路途上颠沛流離,始終未曾逃脫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遠隻是一個女孩。

    林是模糊不清的陪襯,就像一片濃重的陰影,在拍照片的時候,會顯出人物的孤獨感。

    他們的關系就是如此。

    他們之間的愛情因此而顯現出本質來。

    殘酷的。

    并且無法靠近。

     因為我的自戀,我文字裡的女孩,永遠都是獨自在拍着一幅幅被襯墊着的照片。

    很寂寞。

    但是美。

     我從來沒有嘗試過光腳穿球鞋。

    在夏天我穿細帶子的涼鞋,不穿絲襪。

    因為我喜歡小腿和腳趾裸露在陽光和涼風中的感覺。

    有時候,會嘗試塗珍珠色的指甲油,讓幹淨的指甲閃爍出一點點明亮的光澤。

    這些小細節常常會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說裡的女孩是穿球鞋的。

    雖然一樣的喜歡光腳。

    在ESPRIT的專賣店裡,曾經看到一張廣告畫。

    夏天深綠的樹陰和斑斓的花叢下,幾個年輕的女孩擠在一張木椅子上曬太陽。

    她們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頭發鬈曲濃密,神情懶散,隻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的球鞋。

    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帶子的那種。

    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麥色的皮膚。

    健康清醇。

    覺得照片拍得很好。

     看着那張廣告畫的時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種美麗就是如此。

     從來沒有穿過套裝和高跟鞋。

    會覺得它們像一個框子,而靈魂的某個部分總是因為不适合這個框子而被束縛得難受。

     喜歡自己能擁有一些不用費心去照料它,穿起來如魚得水般的衣服。

    一整個冬天,隻需要幾條舊的仔褲,幾件黑色或煙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

     買過G-STAR的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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