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暖暖》裡面,我描寫過一個銀戒指。
是城在百盛買的送給暖暖的禮物。
那是他們在上海見的最後一面,暖暖離去以後一直用一根紅絲線挂着它。
因為這是用來溫暖回憶的信物,即使已經和最愛的人告别。
我覺得戒指是一種特殊的首飾。
它所承擔的寓意太沉重,所以并不是能随便用來裝飾的首飾。
所有的鑽石廣告總是充滿了愛和諾言的光澤。
而有時候,一枚普通的戒指,會因為時間的撫摸和往事的浸泡,而變得貴重。
我想等到暖暖老去的時候,她會感激生命中曾經擁有的這枚戒指。
是和最愛的人見的最後一面。
那時候愛情還沒有來得及淡卻,而心已經蒼老……
我有這樣的一枚銀戒指。
同樣是在上海的百盛買的。
它的名字叫瑪格麗特。
放在我手裡的時候,它被裝在一個淺灰色的絲絨小袋子裡。
我把它拿出來,它很明亮。
很簡單。
戴在無名指上剛好,戴在中指上會有點緊。
但是看上去非常的幹淨和雅緻。
有時候我會把它拿出來,放在手指上。
很長時間了,它有些發暗。
但是摸在手裡依然清涼光潤。
這是一個人送我的。
然後我們分别了。
再也沒有見到。
母親曾經送給我兩個戒指。
一個是她戴了很多年的,她常常和她的婚戒,一枚紅寶石戒指戴在一起。
那枚戒指是黃金做的,暗得發亮,是被歲月沉澱以後的郁重。
上面有兩顆小粒的紫水晶。
俗氣而溫情。
我常常會這樣想,如果某天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裡,衣食無靠的時候,我會不會拿這枚戒指去當。
一層層地打開包裹着它的棉布,把它拿出來擦亮,然後遞給當鋪裡的老闆……好像一個久遠年代裡才會發生的故事。
而母親送的戒指,就是這樣寄托着深切的關注和擔憂在裡面吧。
可以放在身邊,一直保護着漂泊路途上的心。
16歲的時候,母親覺得我長大了,就帶我去珠寶店裡,讓我挑一個自己喜歡的戒指。
我挑的是一枚簡單的白金戒指,上面有菱形的花紋。
那時候學校裡也有時髦的女生戴戒指的,可我不喜歡戴,一直把它放在一個紫紅金花的絲綢盒子裡,藏在抽屜裡。
這個戒指在那時候算是比較值錢的,所以也就把它當做了自己的一筆小财富。
後來,過了挺多年的,一個朋友過生日,剛好自己處于最落魄的時候,手裡沒有閑錢給好的朋友送禮物。
想了半天,就從首飾盒裡拿出這枚惟一值錢的戒指,給他寄了過去。
那時候看電影《滾滾紅塵》,在家裡隐居寫書的韶華,收到能才托人送過來的信,順手就從枕頭裡掏出一枚金戒指給送信的人付了小費。
能才後來見到韶華,把戒指還給了她。
他說,以後不要把貴重東西胡亂送人。
語氣很認真,眼神卻很憐惜。
也許韶華是這樣一個率性的需要照顧的女子,所以最終他愛上了她。
有些人的靈魂會比他的物質要富足得多。
因為自由。
過了不久,又是這個朋友,從遠方的城市寄了一枚戒指給我,也算是禮物。
一樣的白金戒指,隻是看上去幼細了一些。
但是我卻不喜歡。
我想我16歲時候的眼光已經和現在不同。
就像喜歡的人,曾經喜歡過,可是最後卻發現自己的心變得這樣的淡。
那枚戒指就不再戴過了。
自己也買過戒指的。
是一枚銀戒指。
在路上經過金鋪的時候,看到擺在櫃台裡的一排戒指裡面,有一隻小蝴蝶花紋的。
戴在手指上的時候,那隻蝴蝶好像俯在手指上,翅膀微微掠起,有一種靈性的氣息。
我買下來的時候非常便宜。
我想也許隻有我才覺得它是這樣的美。
否則,空守在時間的等候裡,它會很寂寞。
因為看上去很粗糙,所以有時候會在情緒好的時候戴着它玩。
比如穿一件白棉布襯衣或者黑色吊帶裙,把頭發紮起來,稍微塗一些銀色唇膏,然後戴上發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