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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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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暖暖》裡面,我描寫過一個銀戒指。

    是城在百盛買的送給暖暖的禮物。

    那是他們在上海見的最後一面,暖暖離去以後一直用一根紅絲線挂着它。

     因為這是用來溫暖回憶的信物,即使已經和最愛的人告别。

     我覺得戒指是一種特殊的首飾。

    它所承擔的寓意太沉重,所以并不是能随便用來裝飾的首飾。

    所有的鑽石廣告總是充滿了愛和諾言的光澤。

    而有時候,一枚普通的戒指,會因為時間的撫摸和往事的浸泡,而變得貴重。

     我想等到暖暖老去的時候,她會感激生命中曾經擁有的這枚戒指。

    是和最愛的人見的最後一面。

    那時候愛情還沒有來得及淡卻,而心已經蒼老…… 我有這樣的一枚銀戒指。

    同樣是在上海的百盛買的。

    它的名字叫瑪格麗特。

    放在我手裡的時候,它被裝在一個淺灰色的絲絨小袋子裡。

    我把它拿出來,它很明亮。

    很簡單。

    戴在無名指上剛好,戴在中指上會有點緊。

    但是看上去非常的幹淨和雅緻。

     有時候我會把它拿出來,放在手指上。

    很長時間了,它有些發暗。

    但是摸在手裡依然清涼光潤。

    這是一個人送我的。

    然後我們分别了。

    再也沒有見到。

     母親曾經送給我兩個戒指。

    一個是她戴了很多年的,她常常和她的婚戒,一枚紅寶石戒指戴在一起。

    那枚戒指是黃金做的,暗得發亮,是被歲月沉澱以後的郁重。

    上面有兩顆小粒的紫水晶。

    俗氣而溫情。

     我常常會這樣想,如果某天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裡,衣食無靠的時候,我會不會拿這枚戒指去當。

    一層層地打開包裹着它的棉布,把它拿出來擦亮,然後遞給當鋪裡的老闆……好像一個久遠年代裡才會發生的故事。

    而母親送的戒指,就是這樣寄托着深切的關注和擔憂在裡面吧。

    可以放在身邊,一直保護着漂泊路途上的心。

     16歲的時候,母親覺得我長大了,就帶我去珠寶店裡,讓我挑一個自己喜歡的戒指。

    我挑的是一枚簡單的白金戒指,上面有菱形的花紋。

    那時候學校裡也有時髦的女生戴戒指的,可我不喜歡戴,一直把它放在一個紫紅金花的絲綢盒子裡,藏在抽屜裡。

     這個戒指在那時候算是比較值錢的,所以也就把它當做了自己的一筆小财富。

    後來,過了挺多年的,一個朋友過生日,剛好自己處于最落魄的時候,手裡沒有閑錢給好的朋友送禮物。

    想了半天,就從首飾盒裡拿出這枚惟一值錢的戒指,給他寄了過去。

     那時候看電影《滾滾紅塵》,在家裡隐居寫書的韶華,收到能才托人送過來的信,順手就從枕頭裡掏出一枚金戒指給送信的人付了小費。

    能才後來見到韶華,把戒指還給了她。

    他說,以後不要把貴重東西胡亂送人。

    語氣很認真,眼神卻很憐惜。

     也許韶華是這樣一個率性的需要照顧的女子,所以最終他愛上了她。

     有些人的靈魂會比他的物質要富足得多。

    因為自由。

     過了不久,又是這個朋友,從遠方的城市寄了一枚戒指給我,也算是禮物。

    一樣的白金戒指,隻是看上去幼細了一些。

    但是我卻不喜歡。

    我想我16歲時候的眼光已經和現在不同。

    就像喜歡的人,曾經喜歡過,可是最後卻發現自己的心變得這樣的淡。

     那枚戒指就不再戴過了。

     自己也買過戒指的。

    是一枚銀戒指。

    在路上經過金鋪的時候,看到擺在櫃台裡的一排戒指裡面,有一隻小蝴蝶花紋的。

    戴在手指上的時候,那隻蝴蝶好像俯在手指上,翅膀微微掠起,有一種靈性的氣息。

     我買下來的時候非常便宜。

    我想也許隻有我才覺得它是這樣的美。

    否則,空守在時間的等候裡,它會很寂寞。

    因為看上去很粗糙,所以有時候會在情緒好的時候戴着它玩。

    比如穿一件白棉布襯衣或者黑色吊帶裙,把頭發紮起來,稍微塗一些銀色唇膏,然後戴上發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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