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戳被你的分析啦,雷恩先生!”
雷恩沉默了一會兒,然後他悶笑了幾聲,把兩個客人吓了一跳。
“怎麼,布魯諾先生,”他說,“我以為事實非常明顯。
”
“明顯?”兩人同時驚呼。
“當然啦。
不是嗎?”
“不是什麼?”
“哦,好吧,”雷恩又笑了起來,“顯然我的錯誤在于忘了說明一件我一直以為是非常明顯的事。
像你這樣有個複雜曲折的法律腦袋的人,布魯諾先生,才會提出這種問題,讓我一下覺得,呃,很有在最後一分鐘翻案的味道?”
“不管怎麼說,我想聽你解釋。
”布魯諾鎮定地說。
“你就會聽到。
”雷恩靜下心來瞪着爐火,“所以,你要知道為什麼我假定下毒的和殺人的是同一個人……答案是:我沒有假定,我知道,我可以提供數理一般嚴密的證明。
”
“不必到那種地步。
”薩姆巡官說。
“隻要有理我一定信服。
”檢察官說。
“或許,就像‘女人眼中,無可抗拒的淚水’,”雷恩微笑着說,“我的推理會太具有說服力……也許可以先這麼說,大半的早已寫在卧室的地闆上。
”
“卧室的地闆?”薩姆複念一次。
“顯示,是一個人,不是——”
“啊,巡官!你怎麼這麼缺乏觀察力,真叫我意外。
你同意,不是嗎,如果有兩個人涉案,不是一個,那麼當然他們一定會在不同的時間進來——因為顯然他們有不同的目的,一個是要在針對露易莎的梨子下毒,另一個是要謀殺黑特太太?”
兩個人都點頭。
“很好。
那麼,他們是依什麼次序進入房間?”
薩姆和布魯諾面面相觑。
布魯諾聳聳肩,“我不知道你怎麼有辦法确切地指出。
”
雷恩搖搖頭,“想法首尾不一緻哪,布魯諾先生。
要把毒梨子放在我們發現的床頭桌上,下毒的人必須站在兩張床的中間,這點毋庸置疑。
至于謀殺黑特太太,如謝林醫生所指出,兇手必然站在兩張床的中間,因此,這兩個人,如果是兩個人,走過同一段地毯——即兩張床中間的地毯。
然而在那一段地毯的粉末上,隻有一組腳印——當然,我們不算露易莎·卡比安的,因為,如果她的證詞不被接受的話,那我們也最好現在就放棄了。
“現在,如果第一個偷襲者弄翻了滑石粉,那就應該有兩組腳印:第一組是第一名偷襲者在打翻滑石粉以後留下的,第二組是第一個人離開以後,第二名偷襲者進入房間時不慎留下的。
但是那裡隻有一組腳印。
這表示,很明顯,滑石粉一定是第二位而不是第一位訪客弄翻的,這說明有一位訪客,而且必須是第一位,根本沒有留下腳印。
這是基本推理。
“那麼依邏輯推演,我們的問題,就是要找出來我們所發現的腳印到底是誰的——也就是,誰是第二名訪客。
粉末上的腳印是由我們發現的那隻鞋子所造成。
右腳那隻鞋子的尖上有印漬,依法醫說明,那是二氯化汞,和注射在梨子裡以及注射器裡發現的毒藥相同。
那麼,很顯然,在粉末上留下腳印的訪客——第二名訪客——是下毒的人。
這表示打翻粉盒踩到爽身粉的二号訪客,是下毒者;由于前提是有兩個人涉案,所以一号訪客是殺人者。
到此為止你們都聽懂了?”
他們點頭。
“現在,殺人者,或者說一号訪客,所使用的武器曼陀林琴,提供我們關于第一名訪客什麼樣的消息?它告訴我們:是曼陀林琴把床頭桌上的粉盒打翻的。
怎麼說呢?粉盒蓋上的血線,隻可能是因為和曼陀林琴沾血的琴弦接觸所造成。
桌上粉盒被打翻之前擺放的位置後面,有一個由銳器造成的凹痕。
這個凹痕,根據它的位置和性質,我們結論是由曼陀林琴的琴沿擊到桌上所緻:而曼陀林琴的下端琴沿有一個損傷和桌面的凹痕相符,更進一步證實此點。
所以說,曼陀林琴打到桌面那個特定的位置,琴弦碰到粉盒蓋,而且把粉盒從桌上拖翻下來。
“曼陀林琴不可能自己揮動,它是用來打老太太頭的工具。
所以造成粉盒落地的那一擊,必定就是在桌邊打擊黑特太太頭部順帶造成的結果。
這實在是重複說明,在檢查犯罪現場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毫無疑問地建立以上觀點。
”
雷恩傾身向前,揮動着食指,“好,此前我們證明,是下毒的人——二号客——碰翻了粉盒。
然而現在看起來,卻是殺人的一号客弄翻了粉盒。
無可救藥的沖突!”演員先生微笑,“另一種說明的方式如下:我們發現曼陀林琴躺在一層粉堆上面。
那表示曼陀林琴掉下去的時候,地上已經有粉末存在。
而由于第一個分析證明,是下毒者打翻粉盒,那表示殺人者一定是第二個進來。
但是如果他是第二個進來的,由于隻有下毒者的腳印留下來,那麼到底他的腳印哪裡去了?
“所以,如果沒有殺人者的腳印,那麼粉盒打翻以後就不會有兩個人在那裡;換句話說,殺人者是另一個人這件事并不存在。
那就是為什麼從一開始我就‘假定’,如你所說,下毒者和殺人者根本就是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