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自己的寝帳,躺在鋪着軟綿綿羊毛毯子的大床上,薛景仙輾轉反側。
這是他在軍中渡過的第二個晚上,然而,他卻發現自己已經深深地迷戀上了此地。
不僅是因為借着傳旨欽差這個差事的光,平白得了許多以往得不到的尊敬。
而且是因為安西軍中那種輕松、惬意、雄壯威武又充滿陽光的氛圍,讓他渾身上下倍感舒暢。
人天生就是直立行走的物種,即便是乞丐,也不願接受嗟來之食。
在官場摸爬滾打這麼久,薛景仙本以為自己早已經忘了尊嚴是什麼模樣。
而今晚,他卻發現自己的尊嚴還在,并且隐隐有了複蘇的迹象。
長遠來說,這并不是一件好事!然而今天,他甯願沖動一回,.以後回想起來,也不會後悔。
為了不讓西域大地像周嘯風描述的那樣,成為一夥宗教瘋子的獵物。
更為了寫在自己靈魂深處的那個稱謂,唐人!
他薛景仙是唐人。
無論做縣令時的薛景仙,還是讀書時的薛景仙,都是唐人。
是唐人這個稱謂,讓他在治下那些腰纏萬貫的胡商面前,始終能高高地仰着頭。
是唐人這個稱謂,讓他,他的晚輩,還有成千上萬和他一樣的人,無論走到哪裡,心中都充滿了驕傲。
我是一個唐人。
我大唐的國力,文章,物産以及平頭百姓的吃穿用度,都是全天下最好的,世間無其他國度可比。
我大唐平定西域這片無主之土,帶給地方的是繁容與安甯。
而遠道殺來的天方人,帶來的隻是無邊無際的黑暗。
實在被自己突然崇高的舉動燒得有些興奮,薛景仙忍不住披上衣服爬起來,借着燈火觀賞周嘯風贈給自己的彎刀。
刀柄上裝飾的是幾塊拇指大的紅色寶石,看起來非常剔透。
被燈光一晃,就好像有一股流動着的血迹,順着刀柄淌向刀鞘。
而把刀刃抽出來之後,血迹又突然化作一朵朵金色的雲彩。
卷卷舒舒地布滿了整個刀身。
看起來神秘而又華貴。
“這個周老虎,還真的如他所說,不讓朋友吃虧!”信手抛起一塊面巾,薛景仙揮刀将其淩空斬為兩段。
到現在,他已經不相信,随便一個大食将領,都會配備一把削鐵如泥的寶刀了。
很顯然,周嘯風剛才故意誇大了敵人的實力。
而至于此人為什麼這樣做,薛景仙已經懶得去尋找答案了。
這把刀帶回長安去,至少能賣到一千吊錢以上。
但薛景仙絕對不會賣掉它。
這将作為人生的一段令人驕傲的回憶,陪伴他過下半輩子。
直到厭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