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西夏傳

首頁
西夏,本為魏拓跋氏之後嗣,其地域則在赫連夏國之方位。

    遠祖思恭,唐末受賜姓為李,經五代至宋,世代保守疆域。

    至李繼遷開始拓土,據有夏、銀、綏、宥、靜五州,沿邊七鎮,從東至西二十五驿,從南到北十餘驿。

    子李德明,通曉佛書,精通法律,曾讀過《太一金鑒訣》、《野戰歌》,做番書十二卷,又造文字,像符節上的篆書一樣。

     其民俗,穿白窄衫子,戴氈帽,帽後垂紅結帶。

    自稱嵬名,設官分文武二班。

    其帽貼以金絲縷,間起雲紋,用銀紙貼成,穿绯色上衣,系塗金的銀腰帶,佩帶蹀躞、解錐、短刀、弓箭、穿靴子,秃發,耳墜重環,紫色窄袖長衫六套。

    出入乘馬,張青蓋,以二旗在前導引,随從百餘騎。

    百姓穿青、綠衣。

    改樂之五音為一音,減禮制之九拜為三拜。

    凡遇出兵先行占蔔,有四法:一是炙勃焦,用艾條等燒灼羊胛骨;二是剖竹占蔔,剖竹于地以求其數,像用蓍草占蔔一樣;三是咒羊,于夜裡牽羊,焚香禱告,又于野外焚燒谷火,次日早晨殺羊,腸胃通則吉,羊心有血則行事必敗;四是以箭矢擊弓弦,聽其聲音,從而得知勝負及敵人到來之日期。

    生病之人不用請醫服藥,召巫者來送鬼,西夏語以巫為“厮”;有時遷到别屋去,稱之“閃病”。

    喜歡報仇,有喪事則不攻打别人,背甲葉于背以便識認。

    仇解,用雞豬犬血和酒,貯藏于死人的骨頭中飲之,然後發誓說“:如果再報仇,谷麥不收,男女秃發生癞,六畜死去,蛇進帳中。

    ”有力小不能複仇的,召集強健的婦女,用牛羊酒食招待,趕赴仇家放火,焚燒其房舍。

    俗稱與女兵作戰不吉利,便逃走了。

    向官府訴訟,官府選擇能言善辯者為和斷官,了解其屈直。

    殺人者,交納抵命錢一萬二千。

     當地出産大麥、荜豆、青稞、廣禾子、古子蔓、鹹地蓬實、苁蓉苗、小蕪荑、席雞草子、地黃葉、登廂草、沙蔥、野韭菜、拒灰..、白蒿、鹹地松實。

     百姓年滿十五為丁。

    有兩丁者,取其中之一充正軍。

    随軍雜役派一人為抄,四人為兩抄。

    其餘未入正軍的可以在比賽中射殺正軍一人取而代之,因此衆人都習慣于與人争戰相鬥。

    正軍配給馬駝各一匹,每家自設一帳篷。

    團練使以上,帳篷、弓、馬各一,馬匹五百隻,..駝一隻,旗鼓五,槍、劍、棍蒬、米少袋、雨氈、渾脫、鍬、钅矍、箭牌、鐵笊籬各一;刺史以下,人各一匹駱駝、箭三百隻,毛幕一套;其餘士兵三人共一帳幕。

    有炮手二百人,号稱“潑喜”。

    勇健者号稱“撞令郎”。

    備軍糧不超過十天之數。

    白天則燃放煙幕、揚起灰塵,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