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我的身分證上配偶欄是空白的!」
李舉鵬不可思議道:「這就是你對民法的認知?我以為征信人員應該非常明白法律的,否則如何遊走在法律邊緣取巧?」
她略微狼狽的粗率道:「别糗我了,老大。
我想你的意思不會是……那個東西是成立的吧?」
沒讓她有放下心的機會,他點頭給予肯定:「恐怕是的。
」
「噢!」她低聲哀鳴。
「結婚效力是以「公開儀式」,以及「兩人以上之證人」為判斷基礎。
隻要稍具法律知識的人都懂得如何讓這個兒戲家家酒婚書成真。
隻要兩方之一有其意願。
」
說到這個,孫琳琳立即振作起精神:「哈!沒有人想當真!我們當年那場意氣之争過後就各分東西了,所以這是不成立的。
日後他想娶别人,也不會有人跳出來告他重婚。
」
真見鬼了!原來她有九年已婚的身分,而自己卻渾然不知情!搞不好「他」也同樣懵懂,想到這裡,才覺得大大松一口氣。
李舉鵬在心底歎了一口氣。
這琳琳似乎還不太了解他。
一件事被他攤出來說,可從來不是為了輕描淡寫的陳述而已。
「如果你不想把這件婚事當事實,就得找到男方「離婚」以撤銷婚姻關系,否則日後男婚女嫁都會很麻煩。
」
「哎呀,那是幾百年以後的事啦!何況誰有那個閑工夫小題大作!」丢了一塊餅乾入口,拒絕讓腦袋去繪出那人的身影。
「如果對方是一名律師,就有絕對的必要。
」
她楞住!不會吧?老大連這個也知道?!
「琳琳,你必須找到他,撤銷這紙婚書。
」他輕柔的聲音裡有不容抗拒的堅持。
上哪兒去找人呀?拜托!
雖然說找個阿貓阿狗對她而言不是問題,但最困難的一點在于她如何在找到人之後,大剌剌的開口說「嘿,好久不見,我們離婚吧。
」這種無喱頭的渾話?哪來的臉去說呀?!搞不好那家夥早忘了生命中曾經有過這種鳥事,更别說也許早已兒女成群了。
在這種情況下,她去找人離婚,說不定會害人家破人亡咧。
真是造孽喔。
也就是說,她一點也不想花時間去找那個多年不見的家夥。
其實當年意外的簽下結婚證書之後,兩人才感到玩笑開大了,各自尴尬又後悔得半死,才會即刻分道揚镳,連鬥嘴的閑情也提不起。
想來,那時他也不以為那是成立的一樁婚事。
在那之後,她又過了兩年,才偶遇了他一次,但……實在是糟糕的情況,不提也罷。
就像是南北二向會車而過的火車,在短暫的交會之後,便是漸漸拉遠的距離,不會再有交集。
緣分從來沒有深過,又何必茲茲念念的挂心?她以為早已忘掉的了。
可是呀!可是……
手邊這一張結婚證書該怎麼解決才好?
搔了搔頭,幾乎是生氣的将之甩向半空中,見着略有份量的紙片在空中飛轉,複又旋回自己腳跟前跌落,她不客氣地又踹了一腳,讓它閃遠些。
如果這張紙對「他」沒有任何意義,也早已不複記億,那她此刻兜在心頭煩惱是在做些什麼呀!她當然也可以不當一回事呀。
對!就是這樣。
李老大根本是想太多了,簡直是找她麻煩!她生意雖清淡,總還不算涼到喝西北風度日。
端看她願不願意去忙而已。
她才不要理會這張紙咧。
對!忙其它的事去。
就這麼決定了。
上回安妮已替她聯絡到了朱立,她該找他聊聊了。
沒其它閑工夫去理會這張破紙。
反正,嘿!反正她和「他」就像兩列不同方向的火車,早已錯身而過好遠好遠了,遠到有意回頭「喲呼」一聲,也隻剩蕭蕭北風涼涼的吹過不見來時路的草原。
那人!隻不過是青春時期的一份小記憶而已,而未來将由不同的人事曆練、日漸磨去過往的痕迹,讓記憶變得模糊,難以追尋……
「好啦!工作!工作!又不是發春了,想那些有的沒有的!嗟!」
用力搖了搖頭,将一支原子筆咬在嘴邊。
一直沒學會抽菸,但架式倒是學了個十成十。
抓起電話,将雙腿架上了桌面,找了個最舒适的孫氏坐姿,太妹習慣不改的開始工作。
至于李家老大哥的建言,早被她刻意的甩到九霄雲外去了。
反正是庸人自擾,理他個屁!
孫琳琳忘了。
李舉鵬從來就不是個無聊男子,通常被他提出來明說的事件,代表它會有後續發展,而且時機已到。
否則他何必在多年後莫名提起此事?吃飽了撐着也不會這般無聊。
可惜,向來機敏的孫琳琳的确是忘了。
「喂!朱立,不管你現在龜縮在哪個老鼠洞,限你三天之内跟我聯絡,我要知道國防部在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