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看一看左右,是打個招呼,等于在說:“稍安毋躁,且等我說完。
”
未說之前,先看一看潘英章的神态。
他眨着眼,凝望着磚地,顯得非常用心的樣子,此時隻要一聲斷喝,便可以教他張皇失措,但趙舒翹不願意這麼做。
草草問了幾句,吩咐還押,接下來便是提審孫家穆。
潘英章未到案以前,都推得一幹二淨,此刻人證俱在,無可抵賴,他見風使舵,覺得不如和盤托出,一則見得誠實不欺,再則責任分開來擔負,罪名可減,所以一堂下來,案情縱非水落石出,大緻也都明白了。
當然,周瑞清是個關系特殊重要的人物,孫家穆隻管在報銷上替崔尊彜彌縫,他所收的四萬五千銀子,都分了給本司的官吏,與堂官無涉。
如說王文韶、景廉受賂巨萬,當然是周瑞清過付。
但是,牽涉到一二品大員,非司官所能訊問,因而在眼前,要問他的,也隻是如何在崔尊彜、孫家穆之間說合而已。
他的供詞與潘英章的話無甚出入,問到應付五萬,何以隻付四萬五,為何留下五千?他卻說不出一個究竟。
隻表示那五千兩銀子,一直未曾動用,仍舊存在順天祥,便是他未曾受過任何“好處”的明證。
案子辦到這裡,分開兩部分在“追”,明的是追人追贓,照孫家穆所供,凡曾分到錢的官員,是奏請解任或革職,到案應訊,書辦則由步軍統領衙門,派兵逮捕。
有的逃掉、有的畏罪自盡、有的心驚肉跳,但也頗有人鼓掌稱快,認為經此雷厲風行的一番整頓,官場風氣,将可丕然一變。
暗的部分是重新調集順天祥、百川通的帳簿,清查崔尊彜的收支,要想揭開一個疑團:何以他進京一趟,要用掉八萬多兩銀子。
盈千上萬的進出,自然用的是銀票。
由崔尊彜寫條子通知順天祥、百川通開票,而銀票承兌,大緻亦可查明來龍去脈,銀樓、綢緞鋪、藥店,都有他們往來相熟的銀号代為兌過崔尊彜所開的票子。
一筆一筆追根到底,連崔尊彜花在“八大胡同”的纏頭之資,亦很清楚,這樣結算下來,有着落的花銷,總計是五萬三千多,還有三萬四千多銀子,不知去向。
“這用到那裡去了呢?”沈家本向問官表示看法:“三萬四千多銀子,不是一個小數,總要有個交代。
不然……。
”
不然如何呢?他雖未說,大家亦都了解,言官未見得肯默爾以息。
“再說,惇王對這一層看得很重,如果含混了事,也怕他不會善罷幹休。
”
“很痛快地說吧,”趙舒翹将雙手一攤,“明知道他這三萬四千多銀子,用在什麼地方,隻是死無對證,我們不能武斷,說這筆款子一定是送給誰了。
各位看,這話是不是呢?”
這話當然說得是,連沈家本都不能不默認。
“于此可見,這件案子入手之初,就要用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逮住崔潘兩人,才是正辦。
如今,崔尊彜死了,什麼話也都不用說了。
”
“崔尊彜雖死,有周瑞清在。
”沈家本大聲抗争。
再要提審潘英章時,他忽然告病,派人查看,倒是實情。
但雖不能到堂應訊,卻遞了一紙“親供”,說明崔尊彜何以進京引見,要用到如許巨款?親供上說:
“崔尊彜素性浮華,用度揮霍,其将靈柩眷屬帶出,沿途有小隊數十名護送。
到京後,又将銀兩帶給其弟崔子琴;将寄停荊州靈柩扶回原籍安葬,自己帶回眷屬,先至涿州為兒女護親,後到京居住。
多購服物玩好,商賈不絕于門,是以費用浩大。
迨由京回南,川資必巨,亦可想見。
且崔尊彜到京後在五月中旬,五月以前用款内,如革員代為買物各項,有各鋪供詞帳單可據。
崔尊彜自行買物之款,有順天祥鋪夥查出帳單為憑。
革員于五月間出京,崔尊彜向該号取銀,大半在六七月間,其餘款作何使用,實不知情。
”
這份親供,要緊的話,隻在最後幾句,崔尊彜的不知去向的款項,用在潘英章出京後的六七月間,這時閻敬銘已經到任,雲南報銷案亦早已結束,不需再向王文韶、景廉行賄。
就為了有這個看法,會辦大員都覺得案子辦到這裡,應該奏結,不須再多作追索。
但是,惇王卻不是這樣的看法。
惇王派到刑部會審的兩名官員,是内務府的郎中,一個叫文佩,一個叫廣森。
這兩個人比其他承審官員占便宜的是:對于京城地方情形,十分熟悉。
照他們的訪查,崔尊彜誠然“素性浮華,用度揮霍”,但就是他實際用掉的六萬銀子之中,也有許多虛帳。
換句話說,表面是“多購服物玩好,商賈不絕于門”,其實并未用到六萬銀子,有些款子是在這個名目掩飾之下,用到别處去了。
因此,惇王仍舊主張嚴追,同時認為崔尊彜帳目中,所列的“冰敬”及“節禮”,亦應該徹查。
這使得翁同和等人都大感為難,外官饋贈,向有此例,不能視作受賄。
如果要照惇王的意思徹查,那就牽連無窮,根本不是了局。
然而百端譬解,惇王總是不以為然,于是案子想結亦無法結了。
日子拖得一久,不免就有流言,甚至還傳到醇王那裡。
他是很看重翁同和的,當時就寫信忠告,勸他遠避嫌疑。
翁同和問心無愧,除了複信道謝之外,覺得好笑,也就置之不理了。
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