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凱曼,我的凱曼
此時無人傾聽
你正好可以高唱自我之歌
如同一隻飛鳥,并非因為疆域
或者主導權
而是擴展自身
讓某些事物,從無中生有
史丹.萊絲,<德州套房>
直到這個恐怖的夜晚降臨,先前他總是開自己一個小玩笑:他不知道自己是何許人也,也不知道來自何方,但他知道自己所愛悅之物。
而他所愛的東西總是環繞四周:角落綻放的花朵、透着銀河天光的鋼鐵大廈、在腳邊生長的雜草野樹,以及金屬與塑膠所塑造的物品玩具、電腦、電話,照單全收。
他喜歡駕馭這些東西,然後将它們揉碎成細小的碎球狀物,趁沒人在場的時候往窗戶的玻璃扔過去。
他也喜歡鋼琴樂曲、電影,以及在某些書上念來的詩。
他更喜歡燃燒着汽油猶若燈柱的汽車,以及運用科學定律在天上翺翔的飛機。
當飛機經過時,他總是停住腳步,傾聽機上人們的交談。
駕車也是無比的愉悅。
他曾經開着賓士連夜飛車,從羅馬飄到佛羅倫斯再到威尼斯。
他也喜愛電視,尤其是那個電器的操作程序。
有電視陪伴着你、在閃爍的螢幕上出現一大堆濃妝豔抹的臉容,真是令人安慰啊。
他喜歡各種形式的音樂,搖滾樂亦然,當吸血鬼黎斯特唱着<女侯爵的鎮魂曲>,他并不大在意歌詞,隻想随着陰郁的鼓擊與旋律起舞。
他喜歡那個在深夜鑽入城市深處的黃色機器,上面爬滿了人;他也喜歡倫敦的雙層巴土,以及那些聰明的居民。
他喜歡在黃昏時分漫遊在大馬士革,而在偶一間現的記憶斷片當中,瞥見遠古的羅馬、希臘、波斯、埃及等地。
他喜歡圖書館,在其中可以找到氣味芬芳的書本、刊載古代巨山的照片。
他随身攜帶着新興城市的照片,有時拿來與記憶中的古老城市相對照。
在他内心的羅馬圖像,穿着背心與涼鞋的古代羅馬人就被擺在合田代的羅馬背景之上。
還有許多地熱愛的事物:巴爾托克的小提琴,午夜時分從教堂出來、穿着雪白洋裝的小女孩。
當然,他更熱愛獵物們的血液。
不用說,那是小笑話的一部分。
死亡對他而言并不可笑,他沈靜地追逐獵物,不想結識他們。
隻要有人類想與他攀談,他馬上逃之夭夭。
如果與這些甜美可人的生物聊天,然後又奪取他們的血液漿髓,這并不是恰當的行為舉上。
他喂食自己的方式相當暴烈,其實早就不需要向液維生,但他渴望這種體液。
這等欲求以無比的純粹聲勢宰制着他,并非出於口渴。
一夜的時光,他可以飲用叁、四個人的份量。
但他十分肯定,自己以前是人類。
他曾經漫步於陽光之下,雖然早就不這麽做。
他想像過自己坐在一張木桌前方,以刀子切開一顆成孰的蜜桃。
他知曉眼前美麗水果的滋味,也知道面包與啤酒的味道。
他還知道金黃色的陽光照在無邊沙地的景觀。
『躺在地上,好好享受白天。
』以往有人這麽告訴他,那是他還活着的最後一天嗎?歇息吧,不久後國王與王後将召集宮廷衆人,可怖的事情将會發生……
怛他并不真的記得這些。
他隻是隐約知道,直到那一夜……
就連他聽到吸血鬼黎斯特的時候,也是渾然未知。
那家夥隻是滿吸引他,假扮成吸血一族的搖滾歌手。
他看上去的确不太像人,但那就是電視的本領。
在那昭昭奪目的搖滾樂世界,許多人看上去都不太像人。
然而在黎斯特的歌聲中,飽含着人類的七情六欲。
不隻是情緒,還有特定的野心。
吸血鬼黎斯特想要變成英雄,他唱出自己的心聲:『讓我光輝奪目,我是邪惡的象徵。
如果我真是那個象徵,那我便超凡成聖。
』
真是迷人,唯有人類才會以這種吊詭來思考。
他自己也明白,因為他曾經是個人類。
如今他的确擁有超自然的理解力,能夠一眼望穿機械運作的法則,以及輕易通曉萬事的能耐:那是人類難以望其項背的力量。
哎呀。
再也沒有什麽足以讓他驚異之事,無論是量子力學、進化法則、畢卡索的畫作,或是讓小孩免疫於某些一疾病的基因操控術。
仿佛早在他記得身處此地之前,他就通曉這些事物,早先於他說出:『我思索,故我存在。
』
不過,撇開這些不論,他還是擁有人類的思考觀點,無庸置疑。
以某種令人駭異的精準度,他能夠感應到他人的苦痛,知曉何謂愛戀或寂寞。
唉,沒錯,那是他最明白的情愫,這也是他在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中明确感應到的東西,無須看歌詞就可以掌握。
另一件相關之事:吸愈多的血,就愈發人模人樣。
當他首度現世時,看上去完全不成人形。
當時的他是一具龌龊的骸骨,茫然行走於通往雅典的公路上。
他寶石紅的血脈浮凸於骨骼之間,周身封鎖於緊繃無比的白色肌膚。
他的模樣吓壞衆生,車輛四處逃逸;從他讀取到的意念,他知道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德性,感到相當抱歉啊。
在雅典,他套上一身配有塑膠鈕扣的羊毛大衣,戴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