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的,乃是中國的許多老人、婦女、兒童和青少年!而見死不救的,又大抵是男人!而抱臂旁觀的,也大抵是男人!而明明有能力救,卻要等錢遞到了手裡才肯一救的,還是男人!
請有良知的人們回憶回憶,你聽到的,從報刊上從電視裡了解到的,甚至當時在場目睹到的此類事件,是不是這樣?!
而另一個事實是——在今天,第二次熱衷于讨論救人值得不值得,并且要求社會承認“不救也不可恥”,有權進行“多種選擇”的——據我所知,多數仍是中國的當代男人們!
我真的不知該對此怎樣評說了。
似乎也隻能這樣感想了——明明白白某些中國男人的心。
不久前,在中國的某一城市(姑隐确切市名,否則人家的領導會不高興)發生了這樣一件事——兩名歹徒追殺一名手提拷克箱的男子(大約猜測其箱内有很多現金),那男子逃入一個樓院,不料那樓院并無另一出入口,于是等于自闖入“籠”,無處可逃。
兩名歹徒追殺得他滿院四處逃竄,挨了一刀又挨一刀渾身鮮血淋淋。
其呼救慘叫,耳不忍聽。
時值盛夏,許多人家都将家門緊插了,而一些男人們,則站在各家的窗口、陽台上,吸煙觀看,如看警匪片。
那男人企圖從來路逃去,但那唯一的樓口,早已被街上裡三層外三層的觀看者堵住了(天地良心,觀看者中,确實很少老人、婦女、兒童和青少年,真的多數是所謂大男人!)——他們觀看得投入,竟沒人說一句“我們該給他讓出條逃路”!——我說“耳不忍聽”,是我的想象。
觀看者中,隻怕沒什麼“不忍聽”的。
否則,不就不觀看了,捂雙耳離去了嗎?
結果當然隻有一個——那男子被亂刀砍殺死于血泊之中。
觀看的男人們,卻那麼自覺地,一緻地給兩名殺人的男人閃開了去路——因為他們兇惡、危險,自覺地為他們閃開去路是明智的。
也許還因為——被殺的,已死了;沒第二個将要被殺的了;“戲”已結束,“演員”退場……
而我要舉的另一個例子,是我的中學同學也是我的知青戰友告訴我的。
他叫楊志松,是北京《大衆健康》的主編。
兩個月前,晚7點多鐘,家家吃晚飯的時候——忽聽樓道裡有女人尖聲呼救。
情況不明,實在沒膽量一個人冒險出去。
怎麼辦啊,急得在屋裡團團轉。
充耳不聞,他是做不到的。
他對人性和人道的理解,還沒達到有充耳不聞的“自由”和“權利”的高度,望着妻兒驚悚的表情,他忽然明白了自己起碼應該做些什麼——于是将自家防盜門搖晃得一陣猛響,并且站在防盜門内大吼:“想殺人啊?沒王法了?還不快滾!”
于是樓上樓下都發出搖晃防盜門的響聲……
于是樓上樓下都發出了男人們的吼聲……
借助這一種人性和人道的起碼良知的威勢,他手持木棒第一個跨出了家門……
尚是少年的兒子欲緊随其後,被他喝止在家裡。
其實,在他搖晃防盜門後,在他發出第一聲大吼之後,歹徒已喪膽而逃。
那女人僅被搶去了皮包,受了一刀輕傷。
她報警時說:“幸虧有人搖晃防盜門,有人喊,否則我完了!”有時,救人一命,隻要想救,隻要不理念地選擇“也不可恥”的不救,既不但是完全可以救成的,也是完全可以不必搭上自己性命的。
如果堅持“也不可恥”的不救,并且從“自由”和“權利”的“高度”去強調“也不可恥”,如果這不但僅僅是某些人士,而且逐漸成了大多數中國人,主要指中國男人的理念——那麼,我也隻有從此對這一讨論永遠地沉默了……
至于那女人是什麼樣的女人,值不值得想救她一命的人們搖晃幾下防盜門,發幾聲大吼,很有讨論的必要嗎?
十五六年前張華的死,依我淺薄的頭腦想來,提供給我們讨論的話題意義恐怕更應該是,主要應該是——在具體的情況下,怎樣救人是經驗?怎樣救人是莽勇?而怎樣救人是教訓?蹈了那樣的教訓為什麼不可取?
怎樣救?——值不值得救?在我看來,是兩種根本不同的讨論。
如果我們由張華而進行前一種讨論,我想,包括張華及其親人,都是會多少感到些欣慰的。
而我們中國人,主要指中國的大男人們,究竟是從一種什麼心理出發,一而再地一味地熱衷于後一種讨論呢?值不值得救——這根本不是關于人性和人道的什麼新的理念。
在“文革”中,在幾乎中國的每一座城市,都進行過完完全全一樣性質的讨論。
“我為什麼要救那個我不認識的人呢?他也許是‘黑五類’!”“他也許是‘黑五類’的狗崽子!”隻不過當年還沒發生過伸手要錢的事。
我們當代人,在這一點上,真的像我們自以為的那樣,比“文革”時代的人長進了很多嗎?請更有思想的人士解答解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