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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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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真的,我剛認識查爾斯·斯特裡克蘭那會兒,一點也沒覺着他有什麼了不起。

    但今天,很少有人再否認他的偉大。

    我說的偉大,和時來運轉的政治家或平步青雲的軍人無關;這種人的“偉大”源于他們的地位,而非自身的品質;形勢一旦改變,這些人就微不足道了。

    常常,一位離職的首相不過是誇誇其談的演說家,一個退休的将軍不過是膽小軟弱的市井之徒。

    查爾斯·斯特裡克蘭的偉大卻名副其實。

    也許你不欣賞他的藝術,但無論如何,你很難抗拒這份天賜。

    他打動你,俘獲你。

    他被人嘲笑的時代已經過去,捍衛他或頌揚他,不再是一個有悖常理的離奇标志。

    他的缺點,被當作他的優點的必要補充而被接受。

    在藝術中,這依然是可以被讨論的,崇拜者的奉迎和批評者的藐視也許沒什麼兩樣,但有一點毋庸置疑,那就是,他真是天才。

    依我看,藝術中最有趣的是藝術家的個性,如果這是獨一無二的,那麼即使他有一千個錯,我也可以原諒。

    我想,委拉斯凱茲注1是比埃爾·格列柯注2更高明的畫家,可習慣使然,讓人覺得他的作品不新鮮。

    相反,克裡特島那位畫家的作品,充滿肉欲與悲劇,仿佛永恒的獻祭,将他靈魂的秘密奉獻出來。

    藝術家,無論畫家、詩人、音樂家,用他的崇高美好裝點世界,喚醒意識,但這類似人類的性本能,總免不了野蠻:他帶給你最大的禮物,同時也占有。

    探索他的秘密,就像閱讀偵探小說一樣富有魅力。

    這是一個謎,仿佛天地萬物,沒有來由。

    斯特裡克蘭最無關緊要的作品也透露出他那奇特、痛苦而複雜的個人經曆,那些不喜歡他作品的人也無法對此漠不關心,肯定是這原因;同樣因為這一點,讓人們對他的生活和個性,充滿了好奇和興趣。

     直到斯特裡克蘭死後四年,莫裡斯·赫特寫了那篇發表在《法蘭西信使》上的文章,使這位鮮為人知的畫家不至于被遺忘,其後的作家也像他一樣,或多或少,紛紛效仿。

    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哪個評論家像他那樣在法國享有無可争議的權威。

    他的主張總是讓人印象深刻;這些觀點顯得過于誇張,但後來的輿論卻證實了他的公正,查爾斯·斯特裡克蘭的聲譽因此在他的基調之上牢牢建立起來。

    這一盛名崛起,在藝術史上是最浪漫的事件之一。

    但我并不想評判查爾斯·斯特裡克蘭的作品,除非它們涉及他的性格。

    畫家們的意見我不敢苟同,他們傲慢地聲稱,外行對繪畫一竅不通,這種人對藝術作品最好的贊賞,就是沉默或支票簿。

    這是一種荒唐的誤解,以為藝術隻是工匠才懂的手藝。

    藝術是情感的體現,情之所至,人人都能理解。

    但我承認,批評家如果對技術實踐沒什麼知識,很難說出真正有價值的觀點,而我對繪畫幾乎一無所知。

    幸運的是,我沒必要冒險,因為我的朋友愛德華·列格特先生,一位優秀的作家,也是令人欽佩的畫家,在一本小書裡注3詳盡讨論了查爾斯·斯特裡克蘭的作品,這本書風格迷人,堪稱典範,很可惜,在英國遠不如在法國流傳深遠。

     莫裡斯·赫特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裡,大緻勾勒出查爾斯·斯特裡克蘭的生平,故意吊人胃口。

    他以其對藝術的無私熱情,希望盡可能引起智者的關注;但他也像一名出色的新聞記者,明白渾然不覺的“人情味”更容易達到目的。

    那些曾經和斯特裡克蘭接觸過的,在倫敦知道他的作家,在蒙馬特咖啡館見過他的畫家,都感到驚奇,他們遇見的是一位落魄的藝術家,誰知是個天才,和他們失之交臂。

    于是他們紛紛在法國和美國的雜志上發表文章,有人回憶,有人贊賞,這增加了斯特裡克蘭的名氣,引起卻未能滿足公衆的好奇心。

    這一題目大受歡迎,勤勉的懷特布萊希特·羅特霍爾茲在他那部皇皇巨著中注4,列出了一些權威性文章。

     制造神話,是人類的天性。

    像那些出類拔萃的名人,人們總是對他們生活中的意外或神秘緊抓不放,深信不疑,締造傳奇,無限狂熱。

    這是對平凡生活的浪漫抗議。

    傳奇事件成為英雄通往不朽的最可靠的護照。

    玩世不恭的哲學家笑而不語:沃爾特·羅利爵士注5之所以讓人類銘記,不是因為他用英文去命名那些從前未被發現的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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