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争的道路使我遇見肉體。
哪怕受淩辱的肉體,也是我唯一可确定的東西。
我隻能靠眼見為實的東西生活。
造物是我的故土。
這就是為什麼我選擇又荒誕又無意義的努力。
這就是為什麼我站在鬥争的一邊。
時代對此已做好準備,我說過了。
迄今為止,征服者的偉大還是地緣性的,是以征服的領土大小來衡量的。
征服一詞改變了含義,不再指凱旋将軍了,這不是無足輕重的。
偉大改變了營壘,置身于抗議和無前途之犧牲的行列了。
倒不是喜歡失敗。
勝利還會受人企盼。
但隻有一種勝利,那就是永恒的勝利,是我永遠不可企及的勝利。
這就是我磕磕碰碰和死抓不放的地方。
一次革命總是以對抗諸神而告成,即始于普羅米修斯的革命:普氏在現代征服者中獨占鳌頭。
這是人對抗其命運的訴求。
窮人的訴求隻是借端而已。
但我隻能在人的曆史行為中抓住這個精神,惟其如此,我與其會合。
别以為我老于此道:面對本質矛盾,我維持我的人性矛盾,把我的明察置于否定這個矛盾的東西之中。
我在貶壓人的東西面前激勵人,于是我的自由、我的反抗和我的激情彙合在緊張、明智和過分的重複中。
是的,人是他自身的目的,而且是唯一的目的。
假如人想成為什麼,也是在人生中進行。
現在我畢竟明白了。
征服者有時談論戰勝和克服。
但他們想說的意義總是“克服自我”。
你們很清楚這意味着什麼。
凡是人總會有時候自感與神并駕齊驅。
至少人們是這麼說的吧。
然而,這來自人在一閃念之間,感到人的精神偉大得令人不勝驚訝。
征服者隻不過是世人中間的一部分,他們感覺到了自身的力量,足以肯定永遠生活在高層次上,并充分意識到這種偉大。
這是個算術問題,或多或少是如此吧。
征服者可能成為最偉大的,但當人決意如此時,他們不能超過人本身。
所以他們永遠離不開人的熔爐,即便投入革命靈魂的最熾燃處。
他們在那裡發現殘傷的造物,但也遇見他們所喜愛所欣賞的唯一價值,即人及其沉默。
這既是他們的貧乏,也是他們的财富。
他們隻有一種奢侈,就是過分享用人際關系。
怎麼會不明白在這種脆弱的天地裡,一切有人性的東西都有較為脍炙人口的意義?緊繃的面孔,受威脅的博愛,人與人之間如此強烈又如此羞怯的友誼,這些都是真正的财富,因為都是轉瞬即逝的。
正是在這些财富中間,精神最充分感受其權力和局限,就是說精神的效力。
有些人談及天才,但天才,此詞用得輕率了,我更喜歡智力。
應當說智力可以是卓然的。
智力照亮荒漠、控制荒漠。
智力認知自身的奴性,并把它表現出來。
智力與軀殼同時死亡。
但,認知者,自由也。
我們并非不知道,所有的教會都反對我們。
一顆心,弦繃得緊緊的,回避着永恒,而一切教會,神明的或政治的,都追求永恒。
對教會而言,幸運和勇氣,報酬或正義,都是次要的目的。
教會提出某種學說教條,我們就必須認同遵守。
而我與理念或永恒風馬牛不相及。
于我适合的真谛,是觸手可及的,與我須臾不可分離。
所以你們不能在我身上建立任何依據:征服者的任何東西都待不長久,甚至其教條也長久不了。
不管怎樣,這一切的終點是死亡。
我們一清二楚。
我們也知道死亡結束一切,所以遍布歐洲并困擾我們中間一些人的公墓都是形骸醜陋的。
人們隻美化所愛的東西,死亡令我們反感,使我們厭倦。
死亡也需人去征服。
帕多瓦被鼠疫掏成空城,又受威尼斯人的包圍,最後一名卡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