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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不明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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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着留聲機的音樂狂舞一番。

    ) 因此,佩裡回憶說:“我總在想爸爸,希望他能來帶我走。

    那次他來我記得很清楚,就像在一秒鐘前發生的那樣。

    他站在校園裡,當時我高興得像迪馬喬[1]擊出了一支全壘打。

    隻是爸爸不是來帶我走的,他對我說要乖,然後抱抱我,就離開了。

    不久,母親把我送進了一家天主教孤兒院,那裡有些兇狠的母夜叉老是盯住我不放,因為我尿床而打我。

    這也是我讨厭修女、上帝和宗教的一個原因。

    但是後來我發現比她們更邪惡的還多的是。

    因為幾個月後,我被攆出了孤兒院,母親把我送進一個更糟糕的地方。

    那是一家救世軍開辦的兒童教養院,那兒的人也同樣憎恨我,也是因為我尿床,而且還有一半印第安血統。

    我還記得一個女護士經常管我叫‘黑鬼’,還說印第安人和黑鬼沒有任何區别。

    媽的,她可真是一個邪惡的渾蛋!簡直就是魔鬼的化身。

    她經常在浴盆裡裝滿冰涼的冷水,把我扔進去,按着我不讓動,直到我凍得渾身發紫,差點淹死。

    那個婊子後來終于被人告發了,因為我得了肺炎,小命也差點丢了,在醫院裡住了将近兩個月。

    在我病重的時候,爸爸來了。

    我病好後,他把我帶走了。

    ” 差不多有一年的時間,父子倆住在裡諾附近的家中,佩裡去上學。

    他回憶說:“我讀到三年級就打住了,從此以後我再也沒進過學校。

    那年夏天,爸爸造了一輛頗為原始的拖車,他稱之為‘房車’,裡面有兩個鋪位和一個小廚房。

    爐子非常好,你可以在上面做任何吃的。

    我們自己烤面包,我常做果醬,蘋果醬、山楂醬之類的。

    在後來的六年中,我們倆走遍了鄉野,從未在一個地方停留很長。

    因為在一個地方待的時間一久,人們就開始以異樣的眼光看爸爸,仿佛他是個怪人似的。

    我讨厭這樣,也很受傷,因為那個時候我還很愛爸爸。

    盡管他有時對我很粗暴,但我愛他,所以每次搬家時,我總是很高興。

    ”我們從内華達到懷俄明,又到愛達荷、俄勒岡,最後到了阿拉斯加。

    在阿拉斯加,特克斯教兒子如何淘金,怎樣在雪水彙集的溪流沙床淘金;在那裡,佩裡還學會了打槍、剝熊皮,做陷阱捕捉狼和鹿。

     “天啊,那兒冷極了!”佩裡還記得,“晚上爸爸和我抱在一起睡,在毛毯和熊皮裡縮成一團。

    早晨,天還沒亮,我就忙着做早餐,蜜汁小餅、烤肉,吃完了我們就得出去工作。

    如果我沒有長大,那麼一切都好;但随着年齡增長,我對爸爸的感激之情就日益減少。

    在有的事情上,他什麼都懂,但有的卻一無所知。

    他對自己兒子各方面都缺乏了解。

    譬如說,我第一次拿起口琴就會吹,吉他也是這樣。

    我有天生的音樂才能。

    但父親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也從不關心。

    我還喜歡讀書,喜歡擴充自己的詞彙量,喜歡寫歌,而且也能畫畫。

    但是我從未從他或者别人那裡得到任何鼓勵。

    許多個夜晚,我徹夜難眠,一方面是為了控制我的膀胱,一方面也是因為我無法停止幻想。

    每當天氣冷得難以呼吸時,我就幻想夏威夷,想我看過的電影,我多麼希望跟多蘿西·拉莫爾[2]一起去夏威夷,那兒陽光明媚,衣服都是綠草和花朵做的。

    ” 一九四五年大戰期間,一個溫和的夜裡,佩裡來到檀香山的一家文身店,叫人在左手臂刺上了一幅蛇和匕首的圖案。

    他去那裡的過程是這樣的:先和父親吵了一架,接着搭便車從安克雷奇來到西雅圖,在船員應征處找到一份水手的工作。

    “如果我事先知道後來要遭遇的事情,我是絕不會去的。

    ”佩裡曾說,“工作我倒是很滿意,我喜歡當水手,喜歡遊遍各地的海港。

    但是我沒防備到船上的那些男同性戀,他們從不讓我安靜。

    我隻是一個十六歲的小孩,身材又矮小。

    當然,我自己也可以自衛。

    但你知道,許多男同性戀可不是柔弱女子,天啊,他們能把台球桌和整架鋼琴都扔出窗外。

    這些“女皇”們,狠起來夠你受的,特别是他們幾個結成一夥一起整你的時候,而我隻是一個小孩子,這簡直逼得你想自殺。

    幾年後,當我參軍入伍被派到朝鮮,同樣的問題又出現了。

    我在軍隊表現很好,不比别人差,他們給我頒發了銅星勳章,但我卻從未獲得提升。

    四年後,整個該死的朝鮮戰争結束了,我本來至少也應是個下士。

    但是我卻沒有當上。

    知道為什麼嗎?就因為我們那個軍士太霸道,而我又不肯就範。

    媽的!我恨死了他那套做法,我實在受不了。

    但是我又不懂,有些同性戀我倒是挺喜歡的,隻要他們不對我動歪腦筋。

    我有一個知心朋友,一個非常聰慧敏銳的人,後來我發現他就是同性戀。

    ” 在辭去船員工作到入伍之前的那段時間,佩裡和父親又和好了。

    他父親在佩裡走後曾漂泊到内華達州,後來又返回了阿拉斯加。

    一九五二年,在佩裡服完兵役後,老頭兒決定結束漂泊不定的生活。

    “爸爸那時頭腦發熱,”佩裡回憶說,“寫信告訴我說他在安克雷奇的高速公路邊買了一塊地,打算建一所供遊人住宿的獵戶客棧,名字就叫‘獵人之家’。

    他讓我趕快回來,幫他建房子。

    他确信我們會因此而發财。

    嗯,當時我還在部隊,駐地在華盛頓州的李維斯堡,我買了一輛摩托車(該叫那玩意兒為‘死得快’),剛一退役,我就出發去阿拉斯加。

    誰想到開到貝靈漢,也就是州境時,天竟下起雨,我的摩托車打了個滑。

    ” 這一滑就使父子倆的團聚推遲了一年。

    做手術、住院治療整整花去了半年的時間。

    出院後,他住到貝靈漢附近一對靠伐木和打魚為生的年輕印第安夫婦的森林小屋中。

    “喬·詹姆斯和他妻子把我當朋友,雖然他們比我大不了幾歲,但他們卻收留了我,像照顧孩子般照料我,一點兒也不嫌麻煩。

    因為他們喜歡孩子,當時他們已經有了四個孩子,後來又生了三個。

    喬和他的家人對我非常好。

    我那時還拄着拐杖,什麼忙也幫不上,成天隻能坐着。

    所以為了打發時間,也為了不吃閑飯,我開始教課,學生就是喬的孩子,還有他朋友的孩子。

    我們就在客廳裡上課。

    我教他們吹口琴、彈吉他,還教他們書法,大家都稱贊我的字寫得很漂亮。

    我的确寫得不錯,我買過一本習字書,我練啊練,直到寫得和書上印的一樣好。

    而且,我們還常常讀故事,孩子們輪流讀,我随時糾正他們讀錯的地方。

    那真有趣。

    我喜歡孩子,特别是小孩子,那段時光太美好了。

    但是不久春天來了,雖然腿還很疼,但我得走了。

    爸爸還在等着我呢。

    ” 沒錯,父親是在等他,但并沒有閑着。

    當佩裡到達“獵人之家”的興建地時,他父親已經獨自一人完成了最繁重的工作——清理了地面,砍伐了必需的木材,砸碎并運來了鋪路用的石塊。

    “不過他堅持等我到了再動工。

    那棟房子的每塊石頭、每根木料都是我們父子倆一點一點弄起來的。

    偶爾會有一個印第安人來幫忙。

    爸爸那時簡直像個瘋子,不管出現什麼情況,大雪也好,暴雨也罷,即使風大得能卷起大樹,我們也沒有停下來歇歇。

    等到屋子封頂的那天,爸爸樂得繞着屋子手舞足蹈,大叫大笑,甚至跳起了吉格舞。

    哦,那座房子的确非同一般,能容納二十人住宿,餐廳裡有一個大壁爐,此外還有一間酒吧,名字叫‘圖騰柱’,是決定讓我演唱以娛樂顧客的地方。

    一九五三年底,我們開業了。

    ” 然而,企盼中的遊客并沒有出現。

    雖然平日裡也有一些遊客從公路上拐下來,在令人贊歎、充滿鄉野風味的“獵人之家”前拍照留念,但卻極少留下過夜。

    “有一段時間,我們自我安慰說,慢慢生意就會上門的。

    爸爸努力招攬生意,他修了個‘懷舊花園’,裡面有一個‘許願井’,還在公路旁豎起了指示牌,但是所有這一切連一個子兒也沒賺回來。

    當爸爸意識到這麼做毫無用處,我們所做的一切隻不過是浪費精力和金錢時,他開始怪我,指使我幹這幹那,還總是惡狠狠的,說我沒盡到責任,沒有做好屬于我的那份工作。

    這一切不能怪他,但也不是我的錯。

    手裡沒錢,吃的東西越來越少,面臨這樣的局面,我們忍不住互相責怪起來。

    到最後,我們父子倆餓到撕破臉正面沖突的地步。

    爸爸把一塊餅幹從我手中搶去,說我吃得太多了,是個貪婪自私的渾蛋。

    他問我為什麼不從這裡滾出去,他再也不想見到我。

    他咆哮不止,最後我忍無可忍,我的手掐住了他的脖子,我的手,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是我的手想掐死爸爸。

    不過,爸爸很狡猾,是個聰明的摔跤手,他掙脫了,跑去拿槍,然後回來用槍指着我,說,‘看着我,佩裡,我是你活在世上最後看到的人。

    ’我站着不動。

    後來他意識到槍裡沒子彈,于是開始放聲痛哭,坐到地上像個孩子般号啕大哭。

    我想那時我不再生他的氣了,我為他,也為我們倆感到難過。

    但是那毫無用處,我無話可說。

    我走到外面去散散步,當時是四月,但森林裡仍是寒冬。

    我走啊走啊,直到天都快黑了,當我回來時,小木屋裡黑燈瞎火的,所有的門都被鎖上了。

    我所有的東西都被爸爸扔在雪地裡,書、衣服以及所有的一切。

    我抱起我的吉他,任其他東西都扔在那裡,開始向公路走去,當時兜裡沒有一分錢。

    大概半夜的時候,我搭上了一輛卡車,司機問我想去哪兒,我對他說,‘随便,你往哪兒開,我就往哪裡去。

    ’” 又在詹姆斯家待了幾星期後,佩裡想出了一個去處:馬薩諸塞州的伍斯特。

    他的一個戰友住在那裡,或許那個朋友會幫他找一份“賺錢多的工作”。

    一路輾轉,拖延了他向東的旅程。

    其間,他曾在奧馬哈的一家餐館洗過盤子,在俄克拉荷馬州的一家加油站為顧客加油,還在得克薩斯州的一座農場工作了一個月。

    一九五五年七月,在去往伍斯特的路上,他經過堪薩斯州一座名為菲利普斯堡的小鎮,在那裡,“命運”又一次“捉弄了他”,他遇見了一個“壞夥伴”。

    “他姓史密斯,”佩裡說,“和我的姓一樣,我不記得他叫什麼了,反正他就是那種我在路上結識的人。

    他有一輛車,他說可以最遠帶我到芝加哥。

    那天,我們路經堪薩斯州,來到菲利普斯堡這個小地方,停下來看地圖。

    當時好像是星期天,商店都關門了,街上靜悄悄的。

    我的朋友在胸前劃了個十字,四下張望了一會兒,想出了一個主意。

    ”他建議去附近的錢德勒批發公司偷東西。

    佩裡同意了,兩個人破門而入,趁裡面沒人搬走了不少辦公設備(打字機、計算器等)。

    如果數天後,兩個賊在密蘇裡州的聖約瑟夫市沒有闖紅燈,他們這次偷竊也許會平安無事。

    “那天,那些貨還在車裡,一位警察命令我們停車,他想知道我們從哪兒弄來這些東西。

    他很快核實後說,我們要被‘送回’堪薩斯州的菲利普斯堡了,又說如果我們喜歡坐牢的話,那兒的監獄倒是挺小巧别緻的。

    ”四十八小時之後,佩裡和他的同伴發現了一扇開着的窗戶,于是便爬了出去,偷了一輛汽車,向西北方向内布拉斯加州的麥庫克開去。

    “我們倆,我和史密斯先生,很快就鬧掰了。

    他後來怎麼樣我就不知道了,我們倆都上了聯邦調查局(FBI)的通緝名單。

    但是據我所知,他們一直沒有抓到史密斯。

    ” 那年十一月,一個大雨的午後,佩裡乘灰狗長途汽車來到馬薩諸塞州的伍斯特,這是一個地勢陡峭、道路高低起伏、即便在最好的天氣也顯得凄涼陰郁的工業城市。

    “我找到了我朋友的住所,那個在朝鮮時的戰友,但是周圍人說他在六個月前就走了,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兒。

    沮喪、失望,簡直是世界末日,我當時就是這種感覺。

    所以我找了一家賣酒的商店,買了半加侖紅酒,回到汽車站,坐在那裡喝酒,身上漸漸暖和了一點兒。

    我正喝得爽呢,突然一個男人走了過來,以流浪罪逮捕了我。

    ”這位警察給他登記的名字是“鮑伯·特納”,這是他瞎編的,因為FBI還在通緝他呢。

    他坐了十四天的牢,被罰了十塊錢,在十一月的另一個下雨天,他離開了伍斯特。

    “我去了紐約,住在第八大街的一家旅館裡,”佩裡說,“那兒靠近第四十二大街。

    後來,我找了份夜間的工作,在一家一分錢遊樂場裡幹點零活。

    就在四十二街上,旁邊是一家快餐店,我就在那兒吃飯——如果有錢吃飯的話。

    差不多有三個月,我一步也沒離開百老彙區,就因為一件事——我沒有合适的衣服穿。

    我随身帶的隻有西部牛仔穿的牛仔褲和靴子。

    也幸虧是在四十二街,沒有人在乎你穿什麼,那兒的人穿什麼的都有。

    我這輩子從未遇見過那麼多怪人。

    ” 在那個閃爍着霓虹燈,充斥着爆米花、煎熱狗和橘子水氣味的醜陋地方,佩裡度過了一個冬天。

    但是後來,在早春三月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兩個聯邦調查局的渾蛋叫醒我,在旅館裡把我逮捕了。

    就那麼咔嚓一聲!我又被押回了堪薩斯州,回到了菲利普斯堡,還是那座小巧玲珑的監獄。

    他們給了我一大堆罪名,什麼非法侵占他人财産、越獄、偷汽車,結果我被判到蘭辛坐五到十年的牢。

    到那不久我就給父親寫信,告訴他我出了事。

    我還給我姐姐芭芭拉寫了封信。

    經過這麼多年,他倆是我唯一的親人了。

    吉米自殺了,弗恩跳了樓,我媽去世八年了。

    除了父親和芭芭拉,其他親人都死了。

    ” 佩裡挑選了一些不願放在墨西哥城這家旅館裡的東西,其中一件就是芭芭拉寫給他的一封信。

    這封信看得出是刻意寫得簡明易懂的,信上的日期是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當時佩裡坐牢已近兩年: 親愛的佩裡弟弟: 今天我們收到了你的第二封來信,請原諒我沒有早點給你回信。

    我們這兒的天氣和你那裡的一樣,也是越來越暖和,我有些不舒服,但我仍會打起精神來的。

    你的第一封信真叫我心裡不安。

    我想你一定認為我因此沒給你回信。

    其實并非如此,實在是因為孩子們讓我忙個不停,很難找個時間坐下來,集中精力寫信。

    我好久以來一直想給你回信。

    唐尼學會了開門,每天在椅子和櫃子上爬上爬下的,我老擔心他會摔下來。

     有時,我可以讓孩子們在院裡玩一會兒,不過我得一直跟他們在一起,怕不小心他們又會摔倒或碰着什麼的。

    其實我哪能老看着他們,我知道總有一天他們會開始滿街跑。

    找不着他們的時候,我會又着急又難過的。

    也許你也想知道幾個孩子長得多大了吧: 你可以看出來,雖然唐尼隻有十五個月,但他已經長得很高了。

    他現在有十六顆牙了,性格活潑,惹人喜愛。

    貝比、弗雷特的衣服他都能穿,不過褲子還太長了。

     我打算盡力寫得長一點,所以也許會有許多停頓,比如現在我就得去給唐尼洗澡了,貝比和弗雷特早上已經洗過了。

    今天很冷,我讓他們待在屋裡。

    我很快就回來—— 說到這封信的打字,首先我得承認我打字不太行。

    雖然我有時也幫你姐夫打點工作文件,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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