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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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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在情節方面的歪曲改竄,暫且不談--雖然不少的人在批評曹雪芹和《紅樓夢》時依然還拿了高本來糾纏。

    現在隻談一下文章,文章是表達思想的,同時又有手筆風格的問題。

    譬如我這拙文,寫得遭是夠遭的了,然而如果有人美意為我删乙潤色,變得朗朗可誦,好是好了,但其奈非複我的文字何?曹雪芹是乾隆初年人,他的“白話”文章,尚是沿着一貫傳統的“話本”體,除了人物口中對話尚多純粹北京話而外,叙述還都是半文半白的--有時且“文”得很厲害。

    單按文字說,有的地方有點羅索複沓,有的地方專門有特殊的别字出現,有的地方嚴格要求起來且“似通非通”,拿到“國文班”上,老師們一定大有改正之餘地!高鹗似乎覺得自己比曹霑高明得多,于是才奮筆而塗抹之,而增删之。

    于是有些人看來好像對眼了。

    但又其奈非複曹雪芹之文章何?我覺得我們不應該愛之欲其生,便把一切金全貼在一個人臉上--何況我們給人貼的有時并不是金呢!其實,在前八十回書中,大約可以說,高鹗若改一百處,起碼總有九十九處是改糟了。

    因為他不但沒有真正讀懂曹雪芹的原文(其特殊字法句法,特殊風格),而且他根本不太明白曹雪芹所想的是什麼,所要表達的是什麼。

    --這還是撇開他有意歪曲的地方暫且不談。

     再者,就作書意旨說,曹雪芹“十年辛苦”,寫成一部傑作,換來的卻是平白的作踐,無理的取鬧,我想他定必是“死不瞑目”。

    從嘉慶年間,就流行一句話,說:“開談不說《紅樓夢》,讀盡詩、書是枉然。

    ”⑵從表面上看,一部小說的地位,提得比六經還高,這自是俗文學的得地,一般人頭腦的開明進步與欣賞力的不冤屈好東西。

    但實際上卻不容我們這樣樂觀。

    作為京朝士大夫茶餘酒後之談料的《紅樓夢》,從那時候起,在“開談”的情形下,就受盡了糟蹋。

    若分析他們對《紅樓夢》的認識,大概不出兩大派:第一派,堅不相信曹雪芹會是在寫社會;陳米糟糠,所算定是個别人的閑賬!于是什麼明珠啦、納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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