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秦可卿符合贾府择媳标准

首頁
    血統,而是要從作品的實際出發。

    賈母的話是最權威的:“不管他根基富貴,隻要模樣配的上就好,來告訴我。

    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

    隻是模樣性格兒難得好的。

    ”“不管……隻要……(即)便是……不過……”賈母這個複句表達的意思再明确不過了。

     從張道士的話中我們可以得知,那家人家與賈府顯然毫無瓜葛,賈府對他們也毫不了解。

    而秦業家與賈府起碼還有點瓜葛,所以賈家知道秦家有這麼個出色的女孩。

    因此秦可卿成為賈蓉之妻是完全合理的。

    《紅樓夢》中雖然寫到賈史王薛四家皆聯絡有親,并不意味着必定要門第如此顯赫才行。

    我們如果注意一下,榮府襲爵的賈赦之妻邢夫人,和賈府族長賈珍之妻尤氏都看不出有什麼高貴的門第。

    第五回賈母之所以放心将寶玉交給秦可卿去安排,是因為“賈母素知秦氏是個極妥當(性格兒好)的人,生的袅娜纖巧(也就是模樣兒好),行事又溫柔和平(也就是性格兒好),乃重孫媳婦中第一個得意之人”。

    可見賈府老祖宗賈母最看重的确實是模樣兒好和性格兒好這兩條标準,沒有别的。

    賈府的這個擇媳标準廣泛地深入人心,上上下下都很清楚。

    我們在王熙鳳、尤氏、邢夫人等評論幾個大丫鬟中都可以看到,甚至小厮興兒在尤二姐談及尤三姐要不要許配給賈寶玉時,都說:“若論模樣兒行事為人,倒是一對好的。

    ”因此我們不能忽略這個至關重要的标準來為賈府另立标準。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這個二十九回有一段回前總批:“二玉心事,此回大書,是難了割,卻用(史)太君一言以定,是道悉通部書之大旨。

    ”由此可見,脂批者對賈母關于這兩條标準的重視,認為不僅有助于了解擇媳标準,而且對于正确解讀整部小說都具有重要意義。

    這個看法是很有見地的。

     有讀者問,賈母對張道士說的是不是真心話,是不是一種托詞? 我覺得賈母的話應該是可信的。

    如果是托詞,那麼賈母不說真話一定要有必要性。

    我們看看存在不存在這種必要性:第一,張道士不是一般人,是當年榮國公(第一代)的替身,輩分比賈母還高,彼此是幾十年(應當在五十年以上)的老交情。

    他“曾經先皇禦口親呼為‘大幻仙人’,如今現掌‘道錄司’印(管理道教事務,負責頒發道士資格證書),又是當今(皇帝)封為‘終了真人’,現今王公藩鎮都稱他為‘神仙’”。

    賈母對他非常敬重,稱他為“老神仙”。

    第二,張道士看見寶玉越來越像當年的榮國公,“‘言談舉動,怎麼就同當日國公爺一個稿子!’說着兩眼流下淚來。

    賈母聽說,也由不得滿臉淚痕。

    ”兩人都是很激動,很真誠的。

    第三,張道士主動談到那位小姐有三大優勢:“生的倒也好個模樣……若論這個小姐模樣兒,聰明智慧,根基家當,倒也配得過。

    ”但是賈母兩次強調的隻是前兩條,對第三條根基家當并不看重。

    而且叮囑張道士:“你可如今打聽着……”然後強調了模樣兒、性格兒兩大标準。

    第四,賈母為什麼要在張道士面前不說真話?她想達到什麼目的?從文本來看,賈母以“托詞”蒙騙張道士,既沒有必要,無法理解,也沒有文本依據。

     有讀者問,是不是由于甯國府三代單傳,所以才選了這個出身神秘的秦可卿? 不是,二者不可能有任何聯系。

    因為即使秦可卿果真是什麼廢太子老親王之女,也不一定就能夠保證她生兒子。

    有沒有生育能力,能不能生兒子,這和女方的家庭出身沒有必然關系。

    這個道理是顯而易見的。

     順便說說為什麼“甯國府三代單傳”。

    我們可以注意一下第四回的護官符中的小字注釋:“甯國榮國二公之後,共二十房分”,“史公之後,房分共十八”,“王公之後,共十二房”,“薛公之後……共八房分”。

    房分就是家族的一支,從小說文本來看,應該是到相當于賈府的文字輩,即第三代。

    甯榮二公之後共二十房分,如果各一半,三代各十個房分,在當時應該說支庶雖然不算很繁盛,也不算凋零了。

    有一個現象很有意思,第三代長子賈敷八九歲就死了,次子賈敬雖然活着,卻成年在城外和道士們胡羼,除了最後他死了發揮了一點作用外——我在本書“十二钗活動的平台”中有分析——這個人物實際上等于不存在。

    榮國府是小說人物活動的主要舞台,情況也類似。

    雖然賈政有三個兒子,但是老大賈珠已經死了。

    為什麼不是死了,就是老不在家?這是因為,與重要人物是兄弟的人太多就要有他們的戲才行,從而會分散筆墨,所以作家隻好讓他們“計劃生育”,按照作家的需要少“生”幾個。

     那麼秦可卿在與賈珍的關系中究竟有沒有什麼責任呢?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