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字子宣,南豐人。
十三歲喪父,跟他哥哥曾鞏學習,同時考中進士,調為宣州司戶參軍、懷仁縣令。
熙甯二年(1069),轉到開封為官,因為韓維、王安石的推薦,曾布上書講了兩條為政的根本,就是:厲風俗,擇人才。
有八個要點,就是:勸農桑,理财賦,興學校,審選舉,責吏課,叙宗室,修武備,制遠人。
大緻都是王安石提倡的。
神宗召見曾布,因他的建議合神宗意,被授予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的官職,加官為集賢校理、判司農寺、檢正中書五房。
總共三天,曾布就五次得到皇上的慰谕、誡約。
曾布和呂惠卿共同創建青苗、助役、保甲、農田法,當時的老臣和朝官多數反對。
曾布上疏說“:陛下憑着自己的雄才大略,引進博學有遠見卓識的大臣,想在天下大有作為,但大臣玩弄法令,在上面帶頭反對,小臣議論紛紛,在下面附和。
人人都窺伺間隙,巧言毀謗,以使衆人喧鬧,皇上受欺騙。
這是皇上勉勵和阻止臣下的策略不明,用賞罰駕馭臣下的辦法沒實現。
陛下用誠心對待君子勉勵他們,用威刑斥退小人并消除他們,使天下都明确知道皇上不可違抗,法令不可輕慢,那麼什麼作為不能實現,什麼想法不能成功呢?”曾布想堅定神宗的變法決心,讓神宗專任王安石來威脅衆人,讓衆人不敢說什麼。
所以曾布馬上被提拔重用,擔任修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學士兼三司使。
韓琦上疏透徹地論述了新法的危害,神宗醒悟,曾布就替王安石逐條分析新法并反駁韓琦,更加堅持新法。
熙甯七年,大旱,皇上下诏征求直言,曾布論奏判官呂嘉問在執行市易法時用苛捐重稅剝削人民,曾布認為:“國家财用匮乏,是因為貨物不流通;貨物不流通,是因為商賈不流動;商賈不流動,是因為兼并之家想方設法阻礙他們。
所以在京城設市易務買賣各地的貨物,常使物價高低起伏,但要使價錢高于兼并之家而低于貨物一倍或五倍的價值,官家也不失得到二分息錢,那麼商賈自然就流動了。
如今呂嘉問竟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