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栗字黃中,福州福清人。
紹興十二年(1142)考中進士,調任崇仁縣尉、南安軍教授。
由于宰相陳康伯的舉薦,林栗被任命為太學學正、太常博士。
孝宗即位,林栗升任屯田員外郎、皇子恭王府直講。
當時金人請求講和,約定金宋為叔侄之國,并且請求歸還疆土。
林栗上封事說:“上次和議,實在是迫不得已。
徽宗梓宮、慈甯行殿在金國,因此隻好屈辱訂立和議,猶有名目。
今天的和議,我不知道有什麼說法。
宋金之間有宗廟之仇,反而以弟侄身份侍奉金人,怎能忍使祖宗聞說呢!失去唐州、鄧州,則荊州、襄陽就會唇亡齒寒;割讓泗州、海州,則淮東的防備退至真州、揚州,海上防備偏至明州、越州。
有人認為與金人結盟所獻歲币少,而養兵備敵的費用更多,不知道講和之後,朝廷難道可以不養兵嗎?現在東南地區百姓的承受能力,皇上是清楚的,朝廷怎麼能不計較呢?況且不光是無益罷了。
給予金人歲币,是畏怕金人。
三軍的情緒,怎麼能不松懈;歸正之人,怎會不懷有二心。
為今日計,應當停止派遣使節,拖延時日。
等到明年春天,沒有動息,慢慢緻書金朝,告訴兩國間互相約束的言辭。
金人自毀盟約,言不由衷,即使結盟也無益處。
從現在開始應當堅守邊界,讓天下百姓休養生息,不煩使節往來,各自保證疆場無事,怎麼用得着使州縣疲于應付,侍奉使節呢!”
孝宗鑒于紹興年間權臣擅權之弊,親自獨攬大權,不以職責任務給臣下,林栗說“:皇帝親臨權力,大臣審視權力,谏臣議論權力,王侯貴戚是擾亂權力的人,左右親信是善于竊取權力的人。
權在大臣,則大臣顯赫;權在近臣,則近臣重要;權在谏官,則谏官權重。
所以皇帝經常擔心權力在大臣,必定想收回而獨自掌握它,沒有能獨掌權力的人。
不讓大臣掌權,則王侯貴戚得到而控制權力;不讓近臣審視權力,谏官議論政治,則皇帝左右親信得到而議論它。
皇帝原來認為得到權力而親自執掌,難道不是錯了嗎?因此賢明的君主任大臣以事而不使他專權,使權力歸于自己而不肯獨持權柄、事必躬親。
”林栗上書中至有“以鹿為馬,以雞為鸾”的語句。
林栗奉對時,當他讀到“君主常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