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怕死了人家認為她破壞作家的形象。
搬到台北已經二年了!是為了交稿方便,也為了遠離催她結婚的父母親友。
租下了二房二廳的小公寓,一租就是二年,也當起二房東來了!雖然手頭寬裕,但她的錢想用來環遊世界,能省則省!二年下來,來來又去去的室友好幾任,直到半年前搬來了一個叫做蕭諾的女人,就一直沒再變動了!原穎人心想蕭諾至少會住到她想嫁人為止。
對于這個新室友,甫住入之初,很奇怪的,居然與她相同天天足不出戶,常常看到她房門下方透出的燈光亮到天大白,三餐完全不正常,也常是半夜出來泡面,二人對看一眼又各自回房。
一陣子的晨昏不分,又一陣子的大吃大喝,出門玩到三更半夜,捧一大堆半山高的小說漫書回來啃!咦……這症狀……與她太像了!
她向來很尊重别人的隐私權的,絕口不問他人的職業與其它,可是為了一解她心中的疑惑,她問了!然後蕭諾很直接的丢給她一個答案:她是文藝小說作家,筆名“練華”是也。
哇!哇!哇!練華耶!那個晚她一年出道,卻成了“青春”出版社大紅人的練華!主力作家中的頭号排名人物!當時原穎人腦中想到的隻有讀者來信中常提及的:我很喜歡你的小說,但練華的更棒,我支持你們!所以她決定讨厭這個女人!同行相忌吧!可是決定歸決定,與蕭諾相處半年下來,還找不到足以讓她挑剔的特色來讨厭,這使得她不知該怎麼辦才好了!
蕭諾是個很特别的女人,她也完全不符合讀者對她的期望。
照理說,她的路線屬于活潑、俏皮,兼帶一點大女人主義;強烈的個人特色自然擁有一大批“心有戚戚焉”的擁護群、死忠的忠實讀者。
在未見到她本人之前,原穎人每每在拜讀她的小說之後,心想她必是個毒舌派——又幽默又風趣的人種;連長相也不忍太苛責的認為她應該長得很安全,是個大頑童型的女人,健康又活躍!
但她偏偏不是!
蕭諾是個外表斯文秀氣的女子,嬌嬌小小的身材,典型的平闆,像個永遠的學生似的。
又加上睡衣休閑服外出服一式相同的樣款,反正,每次一出門,人家都當她是在學學生,一個清秀、幹淨,但不花心思打扮的女人。
這個形象恰恰正好是讀者大人們認為原穎人“必須”有的型;因為她寫的小說中,女主角向來溫雅單純又善良。
所以她不敢昭告世人她原穎人長得一副故事中壞女人的模樣!看來美豔成熟,衣着雖不緻于太考究,但卻也無法學得來蕭諾的“三分之一”衣着——她穿來定會不倫不類!身材又太惹火,種種尋常女人夢寐以求的條件卻幾乎讓她忍不住要掬一把眼淚!作家是不能太豔麗的!
至于個性方面,那個蕭諾倒是一反文靜的外表所顯示出的乖巧雅緻,事實上那女人可以說是無情的,這令原穎人心中不免有些毛毛的。
有一次,在某個秋末的黃昏時分,她們二人連袂去超市采購了一星期的幹糧,準備在未來數日中好好的爬格子不問世事,閉關修煉去也。
二人把走路當畢生唯一的運動方式,沿着人行道走回家。
途中,就見一隻半大不小的野狗在瑟瑟冷風中縮在一排自行車的夾縫中,以棄兒般的目光對每一個行人乞憐。
老實說,這種犬類在台北市捉狗大隊捉不勝捉之中,仍有數不盡的漏洞之犬,橫行于各個死巷縫隙中與人類争地盤,占地為王。
在現實社會中,人人在自顧不暇之餘,誰會有多餘的心思對他們投以注目的一瞥?沒有踹上一腳就算他們走運了!可是她們是“作家”喲!常常在小說中寫着女主角如何的保護可憐野狗來表示愛心與悲天憫人情懷,那麼她們就必須比别人更有愛心才行。
但,學女主角抱野狗回家?不不不!她那來的心思照顧?到時别弄得一屋子跳蚤、所有人染上傳染病才好!但,她至少可以表示一下愛心嘛!弄一根香腸給它吃如何?還來不及行動,就見蕭諾放下手中的東西,跳在小狗面前!當時原穎人慚愧不已,心想自己隻是為了形象在敷衍愛心而已,而蕭諾才算是真正的作家!
不料,那女人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小狗,冷言道:
“有點骨氣行不行?你是隻野狗,不是家犬,天生合該要自力更生!自由自在的代價是你要自己找食物!怎麼?當乞丐呀!好吃懶做的東西!不管是人是狗,餓死一個少一個,還不快去找營生!再待着,我馬上打電話找捉狗大隊來!你幫人類看過門嗎?好手好腳的敢向人類乞食!丢不丢臉呀?……”
一番斥責,也不知道那隻狗聽不聽得懂,反正那狗到後來像是夾着尾巴逃走!換作原穎人也會受不了的逃走,而那狗看來又有些慚愧才讓她訝異!
所以說,這個矛盾又奇特的蕭諾是深不可測又可怕的。
對狗如此,對乞食的人類也相同。
好手好腳的人來當乞丐她會上前去對那人做即席演講,講到那人落荒而逃!至于肢體殘缺的,她也不會給錢,她會打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