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為有的人的普通言語不是泛泛地寫出來的,而是用很深的思想、感情寫出來的,是從心裡掏出來的,所以就寫的好。
别人說不出,他說出來了,這就顯出他的本領。
為什麼好文章不能改,隻改幾個字就不像樣子了呢?就是因為它是那麼有骨有肉,思想、感情、文字三者全分不開,結成了有機的整體;動哪裡,哪裡就會受傷。
所以說,好文章不能增減一字。
特别是詩,必須照原樣念出來,不能略述大意,(若說:那首詩好極了,說的是木蘭從軍,原句子我可忘了!這便等于廢話!)也不能把“樓”改成“闆”。
好的散文也是如此。
運用語言不單純地是語言問題。
你要描寫一個好人,就須熱愛他,鑽到他心裡去,和他同感受,同呼吸,然後你就能夠替他說話了。
這樣寫出的語言,才能是真實的,生動的。
普通的話,在适當的時間、地點、情景中說出來,就能變成有文藝性的話了。
不要隻在語言上打圈子,而忘了與語言血肉相關的東西——生活。
字典上有一切的字。
但是,隻抱着一本字典是寫不出東西來的。
我勸大家寫東西不要貪多。
大家寫東西往往喜貪長,沒經過很好的思索,沒有對人與事發生感情就去寫,結果寫得又臭又長,自己還覺得挺美——“我又寫了八萬字!”八萬字又怎麼樣呢?假若都是廢話,還遠不如寫八百個有用的字好。
好多古詩,都是十幾二十個字,而流傳到現在,那不比八萬字好麼?世界上最好的文字,就是最親切的文字。
所謂親切,就是普通的話,大家這麼說,我也這麼說,不是用了一大車大家不了解的詞彙字彙。
世界上最好的文字,也是最精練的文字,哪怕隻幾個字,别人可是說不出來。
簡單、經濟、親切的文字,才是有生命的文字。
下面我談一些辦法,是針對青年同志最愛犯的毛病說的。
第一,寫東西,要一句是一句。
這個問題看來是很幼稚的,怎麼會一句不是一句呢?我們現在寫文章,往往一直寫下去,半篇還沒一個句點。
這樣一直寫下去,連作者自己也不知道寫到哪裡去了,結果一定是胡塗文章。
要先想好了句子,看站得穩否,一句站住了再往下寫第二句。
必須一句是一句,結結實實的不搖搖擺擺。
我自己寫文章,總希望七八個字一句,或十個字一句,不要太長的句子。
每寫一句時,我都想好了,這一句到底說明什麼,表現什麼感情,我希望每一句話都站得住。
當我寫了一個較長的句子,我就想法子把它分成幾段,斷開了就好念了,别人願意念下去;斷開了也好聽了,别人也容易懂。
讀者是很厲害的,你稍微寫得難懂,他就不答應你。
同時,一句與一句之間的聯系應該是邏輯的、有機的聯系,就跟咱們周身的血脈一樣,是一貫相通的。
我們有些人寫東西,不大注意這一點。
一句一句不清楚,不知道說到哪裡去了,句與句之間沒有邏輯的聯系,上下不相照應。
讀者的心裡是這樣的,你上一句用了這麼一個字,他就希望你下一句說什麼。
例如你說“今天天陰了”,大家看了,就希望你順着陰天往下說。
你的下句要是說“大家都高興極了”,這就聯不上。
陰天了還高興什麼呢?你要說“今天陰天了,我心裡更難過了。
”這就聯上了。
大家都喜歡晴天,陰天當然就容易不高興。
當然,農民需要雨的時候一定喜歡陰天。
我們寫文章要一句是一句,上下聯貫,切不可錯用一個字。
每逢用一個字,你就要考慮到它會起什麼作用,人家會往哪裡想。
寫文章的難處,就在這裡。
我的文章寫的那樣白,那樣俗,好像毫不費力。
實際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有時候一千多字要寫兩三天。
看有些青年同志們寫的東西,往往吓我一跳。
他下筆萬言,一筆到底,很少句點,不知道在哪裡才算完,看起來讓人喘不過氣來。
第二,寫東西時,用字、造句必須先要求清楚明白。
用字造句不清楚、不明白、不正确的例子是很多的。
例如“那個長得像驢臉的人”,這個句子就不清楚、不明确。
這是說那個人的整個身子長得像驢臉呢,還是怎麼的?難道那個人沒胳膊沒腿,全身長得像一張護臉嗎,要是這樣,怎麼還像人呢?當然,本意是說:那個人的臉長得像驢臉。
所以我的意見是:要老老實實先把話寫清楚了,然後再求生動。
要少用修辭,非到不用不可的時候才用。
在一篇文章裡你用了一個“偉大的”,如“偉大的毛主席”,就對了;要是這個也偉大,那個也偉大,那就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