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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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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因為有的人的普通言語不是泛泛地寫出來的,而是用很深的思想、感情寫出來的,是從心裡掏出來的,所以就寫的好。

    别人說不出,他說出來了,這就顯出他的本領。

    為什麼好文章不能改,隻改幾個字就不像樣子了呢?就是因為它是那麼有骨有肉,思想、感情、文字三者全分不開,結成了有機的整體;動哪裡,哪裡就會受傷。

    所以說,好文章不能增減一字。

    特别是詩,必須照原樣念出來,不能略述大意,(若說:那首詩好極了,說的是木蘭從軍,原句子我可忘了!這便等于廢話!)也不能把“樓”改成“闆”。

    好的散文也是如此。

     運用語言不單純地是語言問題。

    你要描寫一個好人,就須熱愛他,鑽到他心裡去,和他同感受,同呼吸,然後你就能夠替他說話了。

    這樣寫出的語言,才能是真實的,生動的。

    普通的話,在适當的時間、地點、情景中說出來,就能變成有文藝性的話了。

    不要隻在語言上打圈子,而忘了與語言血肉相關的東西——生活。

    字典上有一切的字。

    但是,隻抱着一本字典是寫不出東西來的。

     我勸大家寫東西不要貪多。

    大家寫東西往往喜貪長,沒經過很好的思索,沒有對人與事發生感情就去寫,結果寫得又臭又長,自己還覺得挺美——“我又寫了八萬字!”八萬字又怎麼樣呢?假若都是廢話,還遠不如寫八百個有用的字好。

    好多古詩,都是十幾二十個字,而流傳到現在,那不比八萬字好麼?世界上最好的文字,就是最親切的文字。

    所謂親切,就是普通的話,大家這麼說,我也這麼說,不是用了一大車大家不了解的詞彙字彙。

    世界上最好的文字,也是最精練的文字,哪怕隻幾個字,别人可是說不出來。

    簡單、經濟、親切的文字,才是有生命的文字。

     下面我談一些辦法,是針對青年同志最愛犯的毛病說的。

     第一,寫東西,要一句是一句。

    這個問題看來是很幼稚的,怎麼會一句不是一句呢?我們現在寫文章,往往一直寫下去,半篇還沒一個句點。

    這樣一直寫下去,連作者自己也不知道寫到哪裡去了,結果一定是胡塗文章。

    要先想好了句子,看站得穩否,一句站住了再往下寫第二句。

    必須一句是一句,結結實實的不搖搖擺擺。

    我自己寫文章,總希望七八個字一句,或十個字一句,不要太長的句子。

    每寫一句時,我都想好了,這一句到底說明什麼,表現什麼感情,我希望每一句話都站得住。

    當我寫了一個較長的句子,我就想法子把它分成幾段,斷開了就好念了,别人願意念下去;斷開了也好聽了,别人也容易懂。

    讀者是很厲害的,你稍微寫得難懂,他就不答應你。

     同時,一句與一句之間的聯系應該是邏輯的、有機的聯系,就跟咱們周身的血脈一樣,是一貫相通的。

    我們有些人寫東西,不大注意這一點。

    一句一句不清楚,不知道說到哪裡去了,句與句之間沒有邏輯的聯系,上下不相照應。

    讀者的心裡是這樣的,你上一句用了這麼一個字,他就希望你下一句說什麼。

    例如你說“今天天陰了”,大家看了,就希望你順着陰天往下說。

    你的下句要是說“大家都高興極了”,這就聯不上。

    陰天了還高興什麼呢?你要說“今天陰天了,我心裡更難過了。

    ”這就聯上了。

    大家都喜歡晴天,陰天當然就容易不高興。

    當然,農民需要雨的時候一定喜歡陰天。

    我們寫文章要一句是一句,上下聯貫,切不可錯用一個字。

    每逢用一個字,你就要考慮到它會起什麼作用,人家會往哪裡想。

    寫文章的難處,就在這裡。

     我的文章寫的那樣白,那樣俗,好像毫不費力。

    實際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有時候一千多字要寫兩三天。

    看有些青年同志們寫的東西,往往吓我一跳。

    他下筆萬言,一筆到底,很少句點,不知道在哪裡才算完,看起來讓人喘不過氣來。

     第二,寫東西時,用字、造句必須先要求清楚明白。

    用字造句不清楚、不明白、不正确的例子是很多的。

    例如“那個長得像驢臉的人”,這個句子就不清楚、不明确。

    這是說那個人的整個身子長得像驢臉呢,還是怎麼的?難道那個人沒胳膊沒腿,全身長得像一張護臉嗎,要是這樣,怎麼還像人呢?當然,本意是說:那個人的臉長得像驢臉。

     所以我的意見是:要老老實實先把話寫清楚了,然後再求生動。

    要少用修辭,非到不用不可的時候才用。

    在一篇文章裡你用了一個“偉大的”,如“偉大的毛主席”,就對了;要是這個也偉大,那個也偉大,那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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