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十一章 杀人抵命

首頁
    呵地說:張媽,别聽她的,一點兒都不貴,錢是什麼?是紙呀,放在抽屜裡吃不得喝不得,糧食可是實實在在的東西,能救人命的。

    為這點兒糧食,李雲龍和妻子之間爆發了一場激烈的争吵。

    糧食買回後,李雲龍叫人全部運到梁山分隊了,自己家一點兒沒留。

    田雨知道梁山分隊在李雲龍心中的分量,對于丈夫用全部積蓄買糧也表示理解,問題是這兩幹多元錢不是小數,錢都花了,自己家留下哪怕50斤她也會心滿意足的,李雲龍又不是不知道,這個家庭也在挨餓呀,就算大人不吃,給孩子們留些糧食總不算過分,這下可好,錢沒了,糧食也一顆沒見着,李雲龍連和妻子商量一下的意思都沒有,好像這件事與田雨無關,這太過分了。

    當田雨剛剛把這意思很委婉地說出來時,李雲龍一聽倒蹦了起來,怒氣沖沖地說:那是軍糧,誰也不能動,動了就是貪污,打仗那會兒,誰敢貪污軍糧就沒二話,槍斃!我說你咋覺悟越來越低呢?連普通老百姓都不如?田雨感到受到極大的侮辱,她也憤怒地嚷道:用自己的錢買的,怎麼就成了軍糧?我想給孩子們留一些,怎麼就成了貪污了?你這人怎麼這麼不講理呢?李雲龍針鋒相對地反駁道:你的錢?你會造錢?你造一個給我看看?你的錢哪兒來的?國家發的嘛,國家發的錢用在國家身上,就是天經地義。

    田雨氣得哭笑不得,因為李雲龍的思維邏輯極為混亂,甚至胡攪蠻纏,照他的邏輯,田雨等于自己花錢買了貪污犯的帽子。

    她盡量克制着自己,把聲音放得柔和些,耐心地說:老李,咱們别吵架了好嗎?咱們大人可以湊合,可孩子們不能挨餓呀,你看小健瘦成那樣,他正在長身體呀,還有張媽,她天天還要幹活呢。

     李雲龍毫不通融:孩子們也不能特殊,全國都在挨餓,讓孩子們吃點兒苦沒關系,不然非成了少爺胚子不行,誰讓他們不生在地主老财家?當我李雲龍的兒子就得學會吃苦,張媽是自己家人,我沒拿她當外人,我說過,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有我多少就有她多少,都沒有了就都餓着。

    田雨再也控制不住了,她覺得渾身的血液都沖進腦子裡,也不顧一切地大喊道:你真是冷血動物,我真後悔當初瞎了眼,嫁給你這個沒有心肝的人……李雲龍也被激怒了,他咆哮着:你敢罵人?你再說一遍?他猛地揚起了手,遲疑了一下又改變了主意,順手抓起一個茶杯狠狠砸碎在地闆上,他低吼道:你給我滾……田雨冷冷地說:好呀,你終于說出這句話了,這房子是國家配給将軍住的,我當然沒這種資格,看來我是該走了。

    她轉身上樓收拾衣服去了。

    李雲龍頹然坐在沙發上,呼呼地喘着粗氣,他剛才一怒之下就不管不顧了,什麼難聽話都敢說,可話一出口就後悔了,這話說的是有些過了。

    張媽走過來對他小聲說:首長,你說過,咱們是一家人,要是沒拿我當外人,我老婆子可要說你幾句了。

    李雲龍點點頭說:張媽,你當然可以說了,我聽着。

    你是個大男人,家裡過日子的事本不該你管,我們也沒和你說過,你不知道咱家也快斷頓啦,小田每天吃多少你知道嗎?連三兩都不到呀,想多留幾口給孩子,這樣的媳婦到哪兒去找?你還出口傷人?你知道不知道?你媳婦餓得成了一把骨頭了,連月經都沒了,她才30來歲呀,這麼好的媳婦該當菩薩似的供着呀,你咋就張嘴罵人趕人家走呢… …李雲龍被訓得垂下腦袋一聲不吭,任憑張媽數落着。

    田雨收拾好衣物拎着旅行包下樓了,她換了一身新軍裝,戴着無沿軍帽,波浪似的長發從軍帽下傾瀉在肩上,肩上一杠三星的上尉軍銜提醒着李雲龍,她不僅僅是妻子,還是個軍官,李雲龍長這麼大好像還沒向誰道過歉,他很艱難地張了張嘴,又什麼也沒說出來……田雨對張媽說:張媽,等我安頓下來會告訴你,我走了,再見!說完連看也不看李雲龍一眼便向門外走去。

    站住!李雲龍喊了十聲,他從沙發上一躍而起竄到門口堵住門,田雨停住腳步,冷冷地注視着他說:請你讓開。

    李雲龍固執地堵住門口說:你不能走。

    為什麼?田雨問。

    因為……我剛才好像犯了點兒錯誤,迷迷糊糊地不知說了些什麼,我說錯話了嗎?我好像記不清了。

    沒有,你沒說錯話,隻不過是讓我滾,這不算錯話,我這不是準備滾嗎?不對,肯定是你記錯了,我沒說過,我怎麼能說這種混賬話呢?張媽,我說過嗎?你看她老人家都沒聽見,肯定是你記錯了。

    來來來,你先坐下,聽我說,要走也不在乎這一會兒工夫,聽我說完了再走,我絕不攔你,好嗎?可以,我洗耳恭聽,請講。

    田雨坐下了。

    李雲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