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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杀人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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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鵬和林漢這兩條硬漢都流淚了。

    段鵬說:情況比想象得還要糟,上個月家鄉捎信來,說我老娘餓死了,我爹也快不行了。

    老林家在甘肅武威,好年景都窮,就别說現在了,他兩個兄弟都餓死了,他爹娘幸虧死得早,不然……林漢擦着眼淚說:我們分隊有個軍官,家在河南信陽,那邊災情最重,整村的餓死人,省裡派民兵封鎖路口,不許外出讨飯,他一家十幾口沒活下一個。

    他聽說後就不想活了,把手槍頂在腦門上要摟火,被别人發現制止,又伯他再出事,隻好把他關進禁閉室。

    1号,我這當政委的,照理應該去做做思想工作,可我不知該說什麼,人家家裡十幾口人都餓死了,我再給人家講大道理,這不是找罵嗎?再說了,我自己也糊塗着呢,咱們國家到底是怎麼啦?不是剛搞完大躍進嗎?煉出這麼多鋼,連英國都超過去了,一畝地能打上幾萬斤糧食,我聽說中央領導都發愁糧食多得吃不完幹什麼用。

    李雲龍感到一陣昏眩,渾身突然劇烈地顫抖起來,他努力使自己鎮定下來,厲聲打斷林漢的話:不要說了,記住,這種話以後和誰也不要說。

    糧食的事我來想辦法,辦法……總會有的。

    晤,我和後勤部打個招呼,水泵就算發給你們分隊用了,記住,下不為例,不管是什麼理由,偷東西是錯誤的,你們要檢讨,以後要堅決制止,不然偷順了手還不偷到銀行去?謝謝軍長,我們金盆洗手了,從此做良民。

    段鵬回答。

    李雲龍走出幾步又想起什麼,他轉身問道:那台水泵是個很笨重的玩藝,你們怎麼弄出來的? 段鵬剛要回答,李雲龍又擺了手說:算了,别說啦,這事我一聽說就想到你們了,除了你們誰還有這本事?反過來說,要是連這點兒本事都沒有,還敢叫特種分隊嗎? 李雲龍回到家裡,見田雨正從樓上下來,他劈頭就問:家裡還有多少錢?田雨随口答道:好像有兩幹多元,你要買什麼?李雲龍一聽吓了一跳:怎麼有這麼多錢?咱們成财主了?田雨說:我也沒特意攢錢,每月工資都放在抽屜裡,除去花銷剩下的我也沒存,前些天我數了數,才知道有兩幹多元。

    國家從1955年開始實行工資制,按李雲龍的級别加上各種補貼有近300元,家裡孩子少,沒負擔,又是兩個人拿工資,所以節餘較多。

    李雲龍是過慣了供給制的人,對錢的概念很模糊,覺得有吃有穿有酒喝有煙抽就行了,要錢有啥用?和李雲龍同級别的将軍都沒他有錢,那時國家鼓勵多生孩子,哪家起碼是四五個孩子,工資雖高,可也沒什麼節餘。

    李雲龍興奮起來:哈,沒想到咱們稀裡糊塗成了财主,看來發财還是件很容易的事,快把錢都給我。

    當田雨弄明白李雲龍是準備到集市上買些糧食給梁山分隊時。

    她馬上提出警告:第一,糧食是國家統購統銷物資,個人買賣是違法的。

    第二,集市上不可能有糧食賣,隻有黑市上有,這同樣也是違法。

    第三,軍隊有明文規定,現役軍人一律不得在地方集市搶購糧食、副食品及日用品。

    要是沒有這些規定,我早去買了,孩子們都在挨餓呀。

    經田雨一提醒,李雲龍模模糊糊想起好像有這麼條規定,有些躊躇起來。

    鄭秘書來找李雲龍彙報工作,見軍長正抓耳撓腮想不出轍來。

    他問清是什麼事,腦子一轉,主意就來了,一句話就使李雲龍茅塞頓開,他說:軍長,這條規定隻限于現役軍人,至于黑市和集市的區别就更不好分了,隻有工商部門才有權過問販賣者出售的商品是否合法,普通老百姓無權也無義務去檢查一般商品的合法性,買也就買了,頂多算無知吧,當然,國家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就又當别論了。

     李雲龍一下子開了竅:對對對,我咋就昏了頭?張媽不是老百姓嗎?肚子餓了兜裡又有幾個錢,買點兒吃的,犯了哪家法?這麼辦,這錢發給張媽了,算工資,人家願意買糧食是人家的自由,咱管得了嗎?鄭秘書,你得給我作證,這可不是我違反規定。

    鄭波微微一笑:沒問題,我是證人。

    那我的東西送給别人誰管得着?老子高興給誰就給誰,是不是?當然,公民之間的相互饋贈是受法律保護的,這是你的自由嘛。

    好,你通知段鵬派幾個人換上便衣幫張媽背東西,助民勞動嘛,可有一樣,張媽買回的東西一斤也不能少,全給背回來,要是碰上個管閑事的……讓這小子自己解決吧,擒拿格鬥也不能白學,我反正什麼也不知道……災年的糧食本沒什麼價,說多少錢就是多少,你愛買不買。

    兩幹多元買回500多斤玉米面,合每斤4元多。

     田雨說:張媽,你也沒和人家還還價?就算是災年,也夠貴的。

    李雲龍卻很滿意,他樂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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