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雖然于中分别(雲雲)此本由俱舍論雲。
總說雖然而有差别(雲雲)此等意與今章總教言意大同也。
總教者。
指前二師采集瑜伽顯揚等本末諸論文意立意表為無表依之義雲總教。
猶雲總論。
意表二字此三有義诤意表為無表依故牒所诤雲表也。
雖然者。
許一分以理前師雲意表為無表依故。
置與奪辭雲雖。
不見别文說等者。
奪以立自義意表有不為無表依之義。
别文者。
或瑜伽或顯揚等不交餘論文。
但于一個論上不見意表為無表依之文故。
今第三師立别義雲唯身語表為無表依。
此師義但于一個論上成立義也(報恩吼釋别文字。
雲約大乘言非小乘無甚穿)。
【章】發身語思(雲雲)下明唯身語思有無表之義。
義鏡曰。
發身語思者。
第三動發勝思也。
身投五體。
語生尊重。
皆由第三勝思之力。
故雲外影最猛也。
外相既猛。
内熏種子亦複增上。
此方便時所熏種子為第三羯磨後無表戒所依。
以此種子為發戒因。
第三羯磨為發戒緣。
須因緣具方受得戒。
今标具因故雲熏種增上可發無表也。
意思内發(雲雲)者。
明意思表不為無表依故唯身語等者。
結成唯身語表為無表依。
問。
如是成立唯身語方有無表義。
則前二師如何立意無表耶。
答。
謂意表思業内發唯自表知。
雖有增上意業無外彰義。
非雲最增猛。
意俱思業與動發思一時亦熏成種子。
雖然意思種獨不能用倍增。
又必與動發思俱有用增名意無表。
前二師與。
身語動發思俱熏成意思業種上立意無表。
此第三師約動發已前決定思雖熏種子無用增義邊。
雲唯身語方有無表。
不雲意無表也。
至實義全無違。
燈二末(六丁)雲。
問。
無表之色(乃至)非根本故(雲雲)今雲。
此約身語思種雲俱時同一種。
若五同緣意思種雖俱時非同一種。
色與非色緣境别熏故。
【章】仙人意嫌(雲雲)自下第二遮前師妨。
文勢有二。
初略遮。
後廣遮。
略遮中亦二。
初舉前師三業相例而略遮。
此即初也。
仙人意嫌等二句。
牒前師證文。
遮意雲。
論中說仙人意嫌殺多生成意罰。
今第三師意釋是。
則縱成意業中重罪。
豈得言必有無表。
非謂重罪必有無表。
此亦不是等者。
通伏疑。
疑雲。
意罰業成重罪。
何故不言不律儀無表所攝耶。
有此疑故今文通雲。
意罰業大罪亦不是不律儀攝也。
今依大乘說不律儀。
若生彼家。
若不生彼。
必須動身經營所有殺具。
發言自誓我當殺生。
以此身語為勝方便。
更發決定要期恒作之心方成不律儀業。
今此仙人本自不發此等惡願。
但由諸人數與不吉不得忍受意生忿恨故。
彼仙殺三圖衆生。
唯是重罪非不律儀。
所以爾故不律儀必是重罪。
非是重罪皆不律儀。
既有異故雲此亦不是不律儀攝也(已上義鏡)問。
前第二師意如何遮此妨耶。
答。
仙人意嫌何言不發惡願耶。
如彈宅迦林因緣。
彈宅迦王奪仙人婦。
失仙食索此婦人便。
仙往王所殷勤求覓。
王肯不還。
仙人意憤語其婦曰。
汝一心念我勿暫舍我。
欲令此國土破壞。
仙人夜念時雨大石。
王及國人一切皆死。
俄頃成山(雲雲)仙人意憤語婦雲。
破壞國土時三思具足成根本業道。
此即誓起惡願。
其後夜念時即用倍增始也。
此無表起時。
初雖三思具。
夜念殺國人故為意罰業大罪。
又如末蹬迦林因緣。
以糞汁洗灌仙人。
仙堪忍。
後常以糞汁洗。
故仙人不複能忍。
心生恚恨。
乃雨石下王人皆死。
是亦準禅宅迦林。
仙人心生恚恨時心願因人皆殺。
由是後意念下石王人皆死也。
三十疏二本雲。
散意殊勝祈願即是别脫表戒皆發無表(雲雲)由是可知。
仙人意嫌殺多生。
是即大罪亦不律儀。
雲發無表故。
此是第二師立惡意無表之意也。
第三師由末蹬迦林因緣一往解說。
作此念非如實義也。
【章】若由律儀(雲雲)二牒前師十善十惡相翻略遮。
第二師立理。
雲百行律儀中有意三律儀。
翻是十惡業道中意三惡業應有不律儀無表。
今第二師遮雲。
若爾百法明門中立法處所攝色。
其法處色中立受所引色。
是身語受所引善惡無表色。
不說意受所引善惡無表。
如前師立意業有不律儀無表。
何故百法中不說意受所引色耶。
第二師返遮第三師雲。
意三律儀不律儀色共受所引色攝。
對法疏二(四十八丁)雲。
雖定道或得不從他。
然方便時亦從師教。
不律儀戒自邀期。
或從他受。
由是總說名受所引。
又别解脫惡戒無表。
定由是可知。
定道戒善意無表名受所引色。
散意善思亦殊勝祈願有無表(别解戒攝)此皆方便時從師教示故名受所引色。
如仙意嫌意罰。
自邀期故此亦意三受所引色。
故第三師遮意非如實義。
以第二師為處處說實義也。
【章】若依此義(雲雲)自下第二廣遮。
此中有二。
初就名通局遮。
二引文證。
今即初也。
若依此義者。
章主依第三師義釋名通局。
先通前師伏救。
救雲。
受十善時即熏善種。
此十善性各有功能。
于此十種十類功*能義。
名律儀亦名無表。
由是當知。
律儀無表名異義同。
通此伏救如文。
義鏡述通救意雲。
雖受十善有十善種。
雖有十類防非功能通名律儀。
而無戒但在前七。
後意三與唯名律儀。
不名無表。
所以爾者律儀名通。
無表名局。
故律儀無無表如其名異亦别(已上義鏡意)又曰。
問。
雖受十善等中票二雖字。
是有何意。
解雲。
初一雖字票種子體。
後一雖字票防非能(雲雲)今雲。
此釋尤好。
現本作唯不是也(義鏡所覽本。
治承古本等。
皆作雖字)義各别故者。
義鏡引南山說明律儀與無表之别雲。
律儀無表如其名異亦别。
故宣律師雲。
通行無涯是律儀也。
對境禁約是戒義也。
如比丘戒。
具緣受已見生不殺。
望此一境名持不殺戒。
望餘衆生名持律儀(已上如彼抄)今雲。
南山師說非釋此等之助。
義鏡引是釋通漫也。
謂此章是大乘論說非小乘說。
是故今可言。
欲受持大乘菩薩大戒。
所邀期于十方法界無量無邊有命衆生。
同時得不殺戒已。
得已見生不殺。
望此一境名持不殺戒。
望餘衆生亦名持不殺戒。
一切戒皆悉爾。
是故南山所差引非此章所用也(秋篠引之甚不是也)問。
若爾如實義如何為此别耶。
答。
如次下章言律謂法式。
儀謂軌範。
又言。
律儀者諸戒通稱(雲雲)瑜伽二十二(十三左)曰。
問。
何故世尊宣說屍羅名為律儀。
答。
由此屍羅清淨善法是防護性是息除相是遠離體故名律儀(雲雲)三十論疏曰。
律儀戒是善任持。
律者法律。
儀者儀式。
無性曰。
于不善能遠離防護受持故名律儀。
此即是戒。
故名律儀戒(雲雲)以此等說可知舊俱舍中雲護不護非二。
新論雲律儀不律儀等。
又梁攝論雲守護戒。
新譯攝論說攝律儀戒。
是皆防護與律儀同。
若無法律儀式。
則防護何事耶。
必有要期心。
應防護彼彼事故。
以有要期故名為戒。
亦應名無表。
既第三師雲受十善熏十善種。
今可雲受熏種上有防非能是皆由要期心。
十善皆現應有無表。
然今雲戒但七支。
就七支不熏則獨意思猛利種無應起無表理。
談論戒但七支。
非無意無表。
若雲畢竟無則違大乘論意。
律儀名通等者。
律儀之名通要期不要期。
不拘受不受而應有也。
無表之名必局要期受所引。
故是名狹也。
瑜伽論等律儀防護為同一說。
約要期防護律儀作此說。
至實義無相違。
【章】瑜伽五十三(雲雲)二引證成名通局。
合有三文。
此即初也。
【章】共念有犯。
犯有二。
一作犯。
二止犯。
作犯者。
出家五衆内具三毒。
我倒在心。
鼓動身口。
違理造境。
名之為作。
作而有違。
污本所受。
名之曰犯。
犯由作成。
故曰作犯。
此是作惡以為名也。
二止犯者。
癡心懶惰行違本所受。
厭不學諸勝業。
故名為止。
止而有違反本所受。
故名為犯。
【章】身律儀善哉(雲雲)俱舍遁麟記曰。
此偈是薩婆多中七佛略偈也。
報恩吼正之曰。
此偈我釋迦佛之略教誡偈也。
出薩婆多律攝十四(二十六丁)彼曰。
釋迦牟尼佛出現于世。
諸聲聞衆性多煩惱造諸惡業。
多行放逸。
不修善品。
作少善時便生喜足。
為三事故說其三頌。
于十二年中說略教誡(雲雲)善哉舊譯詞也。
義淨譯百一羯磨八(七丁)雲。
佛言娑度(義淨三藏夾注雲。
譯為善成。
謂于其事善而能成也)
【章】遍律儀釋是有二意。
一者遍三業律儀(頌疏)二者遍意招律儀。
今雲。
以頌疏為勝。
【章】若依前二解(雲雲)義鏡曰。
此下章主依前二師通第三師難。
難雲。
若如第二師。
若由律儀有百行故意亦立有不律儀無表。
何故百法不别說耶。
今文會之此意俱思(雲雲)此下明以意無表百法中思心所攝。
此且朋第二師會故。
指動發已前審決二思雲意俱思也。
今就審決二思雲不同于彼等。
謂審決二思不似身語思故。
不發合掌禮拜陳情乞戒色故。
亦者亦不發。
不能防遮身語非故。
故審決二思不與色名也。
義名無表者。
此義字含前二師所立。
明第三師會。
故但雲義。
不雲其實也。
【章】仍體是思即行蘊攝問。
此難意以百法中不别說。
然今會通何以五蘊耶。
答(顯業抄等)今謂。
五蘊若攝何妨百法不說(雲雲)今雲。
若攝五蘊則是攝百法明門自可知故。
今雲即行蘊也。
又太賢唯識學記曰。
思上别起身語色用。
心上色用改本性。
故别立法數為法處色。
思防貪等以心防心。
心上心用不轉本性。
故不别立法處(雲雲)今雲。
此太賢所釋尤為殊妙。
然此唯就貪等自性。
明意無表是行蘊攝。
若約貪等所遊處談所防。
則離色等無别貪等應起境故(大賢所釋粗相說也)。
【章】如意邪見(雲雲)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