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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法记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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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兔忘蹄者。本因蹄得兔也。初忘其蹄。而得夫兔者。未有之闻矣。毗昙有门者佛法起本也。凡学法者当谙熟彼法门。而后游广乘之中。设不然则夫犹彼欲兔者初忘蹄也。前则身论六足后则广说聪明。疏记章藻次起者殆乎碎轴习学人卒得其奥也说难。粗知所立法数。为之阶梯则可也乎。向有七十五法名目行于世。虽便初习。而恨不善详略。亦见为之作钞者。未读论疏本文故。义或不免粗矣。动也纷杂易惑。今岁余讲俱舍论。时时钞出。编次遂成一册。付与小子等。非敢告诸大方也。享保戊申八月十七日尾野山僧宗祯祯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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