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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吃官司淫心未已 寻旧好疑骨难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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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東城的楊霄,原是老童生,極不長進的。

    就悄悄叫人請将他來,買囑了他,隻說:三娘子的嫁,是楊霄為媒,因鄒四拐他逃走,被黃六秀才拿住了,故此告狀。

    先與了楊先生二兩銀子,許赢了官司,再找八兩。

     這老楊是見利忘義的人,又不見鄒四與三娘子一些銀子,酒飯相待,也隻平常。

    他的心就變了,滿口應承,替黃六出力。

    黃六安排已定,又與了差人三五兩銀子,帶了黃六秀才,上堂禀官道:「一向鄒四、顧氏,俱在逃無獲。

    今打聽得躲在張大家。

    張大是個刁民,不敢去拿,求老爺牌上批拿張大同審,小人才敢同秀才上門。

    」知縣登時批在牌上道:「并拿張大聽審。

    」差人此時,已是得了錢,又要被告的東西了。

    如狼似虎趕到張大家。

     正值鄒四、顧氏吃飯才完,被差人扯了就走。

    三娘子連轎子也雇不及,張大原是差人相識,把眼一眨,放他走了。

    越發沒人。

    招駕直拿到縣前,差人安頓他兩,傍在頭門裡。

    上堂禀官,官還未退堂,便叫帶進聽審。

     不消論起數了。

    隻見帶進時節,楊先生也在其内,鄒四大驚道:「顧氏狀子,另是一個差人,為何我們中證,卻在他牌上帶進?」那知黃六連顧氏準狀的原差,也都與了銀子,做了一路了。

    兩起差人,兩張牌,都送在案桌上。

    差人禀道:「張大原不在家,鄒四、顧氏據說他是歇家。

    」知縣也不言語,把兩張狀子一看,便叫楊霄:「你怎麼說?」楊先生道:「小人原是教書的,這顧氏的前夫張監生,是小人門生。

    因為顧氏氵?亂,休了他,自往北京十年不回。

    顧氏開門接客,不成體面,小人勸他收心,嫁了黃秀才,是小人為媒,指望他年過四十,改行從善。

    不料他又與鄒四通奸,有逃走一事,怪不得黃生員告狀。

    」知縣叫過黃六來,喝道:「你是秀才,也不該娶娼女為妾,姑念斯文免罰。

    隻輸銀十兩,舍與半塘木鈴和尚,修虎丘塘岸。

    」 又喚顧氏上堂。

    不由分說,喝教扯下去打,拔簽三根,打十五闆。

    皂隸禀道:「去衣?不去衣?」知縣道:「奸氵?的事,如何不去衣?」隻見衆皂隸,鷹拿燕攫,扯将下去,揿倒在地。

    扯掉褲子,露出雪白的屁股。

    把闆子吆喝一聲,打将下去。

    誰知皂隸隻道是女人,力少頭腳揿得不狠。

    三娘子從不曾受刑,疼痛難當,直立起來。

    一張毛逼正對著知縣,知縣大怒道:「賤婦這等可惡,快扯到二門外,著實打。

    」皂隸又鷹拿燕攫,扯在二門外去。

    三娘子一隻手提著褲子,口裡喃喃的道:「列位阿哥,官府坐得遠,将就我些,恩當重報。

    」衆人應允了。

    果然這十四闆,一半打在地下。

    隻碎得些苦皮兒,打完了又帶得上去,當堂跪下,縣官才叫鄒四,當面罵道:「你這奴才,他雖做過娼婦,既經從良,你就不該拐他逃走了。

    」鄒四正要分辯,知縣已拔了八根簽,喝叫打四十闆。

    衆皂隸一齊扯下,著著實實打了四十。

    打完,鄒四爬上去禀道:「黃秀才白占了這婦人,隻為家裡氵?妾吃醋。

    寄頓顧氏在小人家,又不是小人去通好拐帶。

    老爺若把拐帶問小人罪名,小人死不肯服。

    況一個秀才,家裡兩個妾都是娼妓,都是白占的,如何好意替他一妾,反告小人?顧氏不願朝朝獨自,夜夜孤單,故此告他,指望離異改嫁,與小人何幹?這樣黑心禽獸,天不蓋、地不載,還求老爺做主。

    」知縣隻因黃六原是科目人家,有大大分上,先與知縣講過,竟不追究,隻得道:「據你說寄頓你家,原是他開門揖盜了?妾不可寄。

    娼婦從良的妾,如何寄得?也罷,隻問你個全,有力杖罪,免徒便了。

    顧氏從良不終,東奔西走。

    著原差帶去官賣。

    」批定官價十二兩。

    都畫了供,鄒四召保,一齊趕出去。

    正是:縱使人心似鐵,雖逃官法如爐。

     莫說三娘子在家吃官司。

    且說張三監生,帶著兒子到了北京,在禦河橋一個半飯店不飯店的高家樓上作寓,思量在前門上,搭個夥計開店,急切未就。

     過了半月,久曠的男子漢,隻得同了朋友到東江米巷,尋個小娘兒嫖嫖。

    有個山西來的鸨兒家,姓趙,養女叫做玉娘,年方二十一歲,生得标緻又且端莊,不像個妓女出身。

    張三監生做了東道,就在他家歇了。

    次早才回下處。

    以後來來往往,也不隻半年三個月了。

     次年二月,到了監補坐,滿監裡二十四個月,撥曆在吏部,挂選考了民例第四,該選主簿。

    他也不尋夥計開店,反在西邊甘石橋地方,租了五六間一所房子,買了些家夥,又把二百兩财禮,娶了趙玉娘回來,半正半妾,在家照管。

    兒子附從了個先生,取名自□,讀了兩年書。

    依舊聘了蘇州人在前門開店的李家女兒,與自□為妻。

    張自□見玉娘正經,心裡道:「他勝似嫡母。

    」口口聲聲喚他做娘,倒有七八分孝順。

     又過了幾年,張自□已十七歲了,張三監生央媒說合,替兒子取了親,又買了個京裡丫頭,配了文桂。

    一家和樂倒像人家了。

    不在話下。

     且說張三娘子,是原差帶回。

    一應行杖的使用,都是原差招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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