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複走。
内參自晉陽以皇後衣至,帝為按辔,命淑妃著之,然後去。
帝奔邺,太後後至,帝不出迎,淑妃将至,鑿城北門出十裡迎之。
複以淑妃奔青州。
後主至長安,請周武帝乞淑妃,帝曰:朕視天下如脫屣,一老妪豈與公惜也。
”仍以賜之。
及帝遇害,以淑妃賜代王達,甚嬖之。
淑妃彈琵琶,因弦斷,作詩曰:雖蒙今日寵,猶憶昔日憐,欲知心斷絕,應看膠上弦。
”達妃為淑妃所憎,幾至于死。
隋文帝将賜達妃兄李詢,令著布裙配舂,詢母逼令自殺。
笑典氏曰:小憐處隆基堂,豈唐明皇帝之前世因乎!”(同上)
竟不能得艾陵伯元苌性剛毅,雖有吉慶事,未嘗開口而笑。
孝文遷都,苌以代尹留鎮,除懷朔鎮都大将,因别賜苌酒,雖拜飲而顔色不泰,帝曰:聞公一生不笑,今方隔山,當為朕笑。
”竟不能得。
帝曰:五行之氣,偏有所不入,六合之間,亦何事不有。
”左右見者無不扼腕大笑。
(《魏諸宗室列傳》)十錢主簿陽平王熙玄孫慶智,性貪鄙,為太尉主簿,事無大小,得物然後判,或十數錢,或二十錢,得便取之,府中号為“十錢主簿。
”(《魏諸王列傳》)正似鴨耳元善以高赹有宰相之具,嘗言于上曰:楊素粗疏蘇威怯懦,元胄、元,正似鴨耳。
可以付社稷者,唯有高赹。
”上初然之,及赹得罪,上以善言為赹遊說,深責讓之,善憂懼,先患消渴,于是病頓而卒。
(同上)
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淮陽王孝友,嘗奏表曰:古諸侯娶九女,士有一妻二妾。
晉令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
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所以陰教聿修,繼嗣有廣。
廣繼嗣,孝也。
修陰教,禮也。
而聖朝忽棄此數,由來漸久,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後族,故無妾媵,習以為常,婦人多幸,生逢今世,舉朝略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
設令人強志廣娶,則家道離索,身事箏鍃,内外親知,共相嗤怪。
凡今之人,通無準節。
父母嫁女,則教之以妒。
姑姐逢迎,必相勸以忌。
持制夫為婦德,以能妒為女工。
自雲受人欺。
畏他笑我。
王公猶自一心,以下何敢二意。
夫妒忌之心生,則妻妾之禮廢,妻妾之禮廢,則奸淫之兆興,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
請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備九女稱事,二品備七,三品、四品備五,五品、六品則一妻二妾,限以一周,悉令充數,若不充數,及待妾非禮,使妻妒,加捶撻,免所居官,其妻無子而不娶妾,斯則自絕,無以血食祖父,請科不孝之罪,離遣其妻。
欲使王侯将相、功臣子弟,苗裔滿朝,傳祚無窮,此臣之志也。
”诏付有司,議奏不同。
(同上)
何為竊入王家扶風郡王孚性機辯,好酒,貌短而秃,周文帝偏所眷顧,嘗于室内置酒十瓶,瓶餘一斛,上皆加帽欲戲孚。
孚适入室,見即驚且喜曰:吾兄弟輩甚無禮,何人竊入王家,匡坐相對,宜早還宅也。
”因持酒歸。
周文撫手大笑。
(同上)
大緻紛纭廣陽王湛,名位漸重,留連聲色,始以婢紫光遺尚書郎中宋遊道,後乃私耽,出為冀州,竊而攜去,遊道大緻紛纭,乃雲:紫光湛父所寵,湛母遺己。
”将緻公文,久乃停息。
論者兩非之。
(同上)
始經五朝便爾逃遁元欽曾托青州人高僧壽為子求師,師至,未幾逃去。
欽以讓僧壽,僧壽性滑稽,反謂欽曰:“凡人絕粒七日乃死,始經五朝,便爾逃遁,去食就信,實有所難。
”欽乃大慚,于是待客稍厚。
(同上)
重笞一百孝武帝将入關,授元仲景中軍大都督,留京師,齊神武欲至洛陽,仲景遂棄妻子,追駕至長安,仍除尚書右仆射,封順陽王。
仲景既失妻子。
乃娶故朱天光妻也列氏,本娼女,有美色,仲景甚重之。
經數年,前妻叔袁纥氏自洛陽間行至,也列遂徙居異宅。
之久,有奸事露,诏仲景殺之,仲景寵情愈至,謬殺一婢,蒙其屍而厚葬以代焉,也列徙于密處,人莫知其詐。
仲景三子濟鐘奉,叔袁纥氏生也,皆以宗室,早曆清官。
仲景以也列尚在,恐妻子漏之,乃謀殺叔袁纥。
纥先覺,複欲陰害也列。
也列謂從奴曰:若叔袁纥殺我,必投我廁中,我告丞相,冀或不死,若必理前愆,猶埋我好地,爾為我告之。
”奴遂告周文帝。
周文依奏,诏笞仲景一百,免右仆射,以王歸第。
也列以自告而逐之。
仲景猶私不已。
又有告者,诏重笞一百,付宗正,官爵盡除。
仲景仍通焉。
後周文帝以其曆任有令名,且杖策追駕,乃奏複官爵,也列叔袁纥于是同居。
大統五年,除幽州刺史。
仲景多内亂,後就州賜死。
(同上)
未得三十錢濟陰王誕累遷齊州刺史,在州貪暴,大為人患。
牛馬騾驢,無不逼奪,家之奴隸,悉迫取良人為婦。
有沙門為誕采藥,還見誕,問外消息,對曰:唯聞王貪,願王早代。
”誕曰:齊州七萬家,吾至來,一家未得三十錢,何得言貪?”後為禦史中尉元篡所糾,會赦免,薨谥靜王。
(同上)
一時放免元麗拜雍州刺史,為政嚴酷,吏人患之。
其妻崔氏誕一男,麗遂出州獄死囚,及徒流案未申台者,一時放免。
(同上)
何為著百戲衣孝武帝汛舟天泉池,命宗室諸王陪宴,樂浪王忠愚而無智,性好衣服,遂著紅羅襦,繡作領,碧纟由礻誇,錦為緣。
帝謂曰:朝庭衣冠,應有常式,何為著百戲衣?”對曰:臣少來所愛,情存绮羅,歌衣舞服,是臣所願。
”帝曰:人之無良,乃至此乎!”(同上)
先造棺猶在僧寺魏宣武帝委政于高肇,宗室傾憚,唯元匡與肇抗衡。
先自造棺,置于聽事,意欲輿棺詣阙,論肇罪惡,自殺切谏。
肇聞而惡之。
後因與太常卿劉芳議争權量,遂與肇聲色,為禦史中尉王顯所糾,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