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倉曹,又委體附參軍事攝典簽陸子先,為畫計請糧之際,令子先宣教,出倉粟十車,為寮官捉送。
神武親問之,自言不署。
歸罪子先,神武信而釋之。
出言曰:此丞相天緣明鑒,然實孝徵所為。
”性不羁放縱,曾至膠州刺史司馬世雲家飲酒,遂藏銅疊二面,廚人請搜諸客,果于懷中得之,見者以為深恥。
所乘老馬,常稱骝駒。
又與寡婦王氏奸通,每人前相聞往複。
裴讓之與早狎,于衆中嘲曰:卿那得如此詭異?老馬年十歲,猶号骝駒,奸耳順,尚稱娘子。
”于喧然傳之。
後為神武中外府功曹,神武宴寮屬,于坐失金叵羅,窦太令飲酒者皆脫帽,于髻上得之,神武不能罪也。
後為秘書丞,領舍人,事文襄,周客至,請賣華林遍略,文襄多集書人,一日一夜寫畢,退其本,曰:不須也。
”以遍略數帙質錢詂,文襄杖之四十。
(同上)
恐不益亡者齊文襄嗣事,以祖為功曹參軍,及文襄遇害,陳元康被傷創重,倩作書屬家累事,并雲:“祖喜邊有少許物,宜早索取。
”乃不通此書,喚祖喜私問,得金二十五铤,唯與祖喜二铤,餘盡自入。
又盜元康家書數千卷,祖喜懷恨,遂告元康二弟叔谌季璩等,叔谌以語楊,闥眉答曰:恐不益亡者。
”因此得停。
(同上)
常呼為賊祖除尚藥丞,尋選典禦,又奏選胡桃油,複為割藏免官,文宣每見之,常呼為賊。
(同上)
女娲已來無有也齊靈太後之被幽也,祖欲以陸媪為太後,撰魏帝皇太後故事,為太姬言之,謂人曰:太姬雖雲婦人,實是雄傑,女娲已來無有也。
”太姬亦稱為國師國寶,由是拜尚書左仆射、監國史,加特進,入文林館,總監撰書,封燕郡公,食太原郡幹,給兵七十人,所住宅在義井坊,旁拓鄰居,大事修築,陸媪自往案行,勢傾朝野。
(同上)
畏之而罷祖解侍中仆射開府儀同,出為北徐州刺史,至州,會有陳寇,百姓多反,不閉城門,守陴者皆令下城,靖坐街巷,禁斷人行,雞犬不聽鳴吠,賊無所聞見,莫測所以,或疑人走城空,不設警備,至夜,忽令大叫,鼓噪喧天,賊衆大驚,登時走散,後複結陳向城,乘馬自出,令錄事參軍王君植率兵馬,仍親臨戰。
賊衆先聞其言,謂為不能拒抗,忽見親在戎行,彎弧縱镝,相與警怪,畏之而罷。
(同上)
相觸力窮朱榮性甚嚴暴,曾見沙彌重騎一馬,榮即令相觸,力窮不能複動,遂使旁人以頭相擊,死而後已。
(《朱榮列傳》)敝衣而往初,神武遺令恕朱文略十死,恃此益橫,多所陵忽。
齊天保末,嘗邀平秦王高歸彥、武興王高普至宅,供設奢麗,各有贈賄,諸王共假聚寶物以要之,文略敝衣而往,從奴五十人,皆駿馬侯服,平秦王有七百裡馬,文略敵以好婢賭取之,明日,平秦王使人緻請,文略殺馬及婢,以二銀器盛婢頭馬肉而遺之,平秦王訴之于文宣,系于京畿獄,文略彈琵琶,吹橫笛,謠詠倦極,便卧唱挽歌,居數月,奪防者弓矢以射人,曰:不然,天子不憶我有誤。
”有司奏,遂伏法。
(同上)
請為記識永熙元年正月晦日,令仆并不上省,西門不開,忽有河内太守田帖家奴告省門亭長雲:今旦為朱令王借牛車一乘,終日于洛濱遊觀,至晚,王還省将軍,出東掖門,始覺車無褥,請為記載。
”亭長以令仆不上西門,不開,無迹入者。
此奴固陳不已,公文列訴,尚書都令史謝遠疑謂妄有假借,白朱世隆,付曹推驗。
時都官郎中穆子容究之。
奴言:初來時,至司空府西,欲向省,令王嫌遲,遣催車,車入到省西門,王嫌牛小,系于阙下槐樹,更将以青牛駕車。
令王著白紗高頂帽,短小黑色,傧從皆裙襦礻誇褶握闆,不似常時服章。
”遂遣一吏将奴送入省中聽事東阖内東廂第一屋中,其屋先常閉,奴雲:入此屋中,有闆床,床上無席,大有塵土,兼有甕米。
奴拂床坐,兼畫地戲,甕中米亦握看之。
”子容與謝遠看之,閉極久,全無開迹,及入,床皆符同,具以此對世隆,世隆怅然,意以為惡,未幾見誅。
(同上)
令人持刀披心朱弼字輔伯,節闵帝時封河間郡公,尋為青州刺史。
韓陵之敗,欲奔梁,數日與左右割臂為約,弼帳下都督馮紹隆為弼信待,乃說弼曰:今方同契闊,宜當披心瀝血,示衆以信。
”弼從之,大集部下,弼乃踞胡床,令紹隆以刀披心,紹隆因推刃殺之。
(同上)
故見敗毛敝被綦鯭佞巧,能候當塗,斛斯椿賀拔勝皆與友善,性多詐,賀拔勝出鎮荊州,過鯭别,因辭鯭母,鯭故見敗氈敝被,勝更遺之錢物。
(《綦鯭列傳》)段婆善為送女客齊清河三年,周師及突厥至并州,段孝思總六軍,持重不與賊戰,自晉陽失道,為虜所屠,無遺類焉。
斛律光自三堆還,武成以遭大寇,抱其頭哭,任城王蔆進曰:何至此。
”乃止。
光面折孝先于帝前曰:段婆善為送女客。
”(《齊諸王列傳》)何為不作三公博士韓毅教彭城景思王縴書,見縴筆迹未工,戲縴曰:五郎書畫如此,忽為常侍開國,今日後宜更用心。
”縴正色答曰:昔甘羅為秦相,未聞能書。
凡人唯論才具何如,豈必勤勤筆迹?博士當今能者,何為不作三公?”時年八歲矣,毅甚慚。
(同上)
于是杖之一百初,術士言亡高者黑衣,由是自神武後,每出行不欲見桑門,為黑衣故也。
是時,文宣幸晉陽,以所忌問左右曰:何物最黑?”對曰:莫過漆。
”帝以上黨王渙第七為當之,乃使庫真都督破六韓伯升之邺征渙,渙至紫陌橋殺伯升以逃,憑河而度,土人執以送帝。
鐵籠盛之,與永安王浚同置地牢下。
歲餘,與浚同見殺,時年二十六。
以其妃李氏配馮文洛,是帝家舊奴,積勞位至刺史,帝令文洛等殺渙,故以其妻妻焉。
至乾明元年,收二王餘骨葬之,贈司空,谥曰剛肅。
有敕李氏還第,而文洛尚以故意,修飾詣李。
李盛列左右,引文洛立于階下數之曰:遭難流離,以至大辱,志操寡薄,不能自盡,幸蒙恩诏,得反藩闱。
汝是誰家孰奴?猶欲見侮!”于是杖之一百,流血灑地。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