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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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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司奏匡誣肇,處匡死刑。

    宣武免死,降為光祿大夫,又兼宗正卿,出為兖州刺史。

    明帝初,入為禦史中尉,嚴于彈糾,封東平郡王。

    匡每有奏請,尚書令任城王澄時緻執奪,匡剛隘,内遂不平,先所造棺,猶在僧寺,乃複修事,将與澄相攻。

    澄頗知之,後将赴省,與匡逢遇,驺卒相撾,朝野駭愕。

    澄因是奏匡罪狀三十餘條,廷尉處以死刑,诏付八議,特加原宥,削爵除官。

    (同上) 攘袂撫幾而言時三公曹令史朱晖素事錄尚書高陽王雍,雍欲以為廷尉評,頻請托吏部尚書東阿縣公元順,順不為用,雍遂下命用之,順投之于地。

    雍聞之大怒,昧爽坐都廳,召尚書及丞郎畢集,欲待順至于衆挫之。

    順日高方至,雍攘袂撫幾而言曰:身天子之子,天子之弟,天子之叔,天子之相,四海之内,尊親莫二,元順何人,以身成命,投棄于地?”順須鬓俱張,仰面看屋,憤氣奔湧,長逴而不言,久之,搖一白羽扇,徐而謂雍曰:高祖遷宅中土,創定九流,官方清濁,軌儀萬古,而朱晖小人,身為省吏,何合為廷尉清官?殿下既先皇同氣,誠宜遵旨,自有恒規,而複逾之也?”雍曰:身為丞相、錄尚書,如何不得用一人為官?”順曰:庖人雖不理庖,屍祝不越樽俎而代之。

    未聞有别旨,令殿下參選事。

    ”順又曆聲曰:殿下必如是,順當依事奏聞。

    ”雍遂笑而言曰:豈可以朱晖小人,便相忿恨。

    ”遂起,呼順入室,與之極飲。

    (同上) 盜竊求乞齊郡王簡,字叔亮,性好酒,不能理公私之事。

    妻常氏,燕郡公喜女也,文明太後以賜簡,幹綜家事,頗節簡酒,乃至盜竊,求乞婢侍,卒不能禁。

    (同上) 謂之是箸鹹陽王禧與直寝符承祖薛魏孫謀,将害宣武,其齋帥劉小苟告之,禧是夜宿于洪池别墅,不知事露,其夜,将士所在追禧,禧自洪池東南走,左右從禧者唯兼防阖尹龍武,禧憂迫謂曰:試作一謎,當思解之,以釋毒悶。

    ”龍武倏憶舊謎雲:眠則同眠,起則同起,貪如豺狼,贓不入已。

    ”都不有心于規刺也。

    喜亦不以為諷己,因解之曰:此是眼也。

    ”而龍武謂之是箸。

    渡洛水,至柏塢,顧謂龍武曰:汝可勉心作與太尉公同死計。

    ”龍武曰:若與殿下同命,雖死猶生。

    ”俄而禧被禽,送華林都亭,著千斤鎖格龍武,羽林掌衛之。

    (同上) 以彭城為嫔禦彭城王韶字世胄,齊神武以孝武帝後配之,魏室奇寶,多随後入韶家。

    有二玉缽相盛,轉而不可出,馬腦容三升,玉縫之,皆稱西域鬼作也。

    曆位太尉、侍中、錄尚書事、司州牧、特進、太傅。

    齊天保元年,降爵為縣公。

    韶性行溫裕,以高氏婿,頗膺時寵,能自謙退,臨人有惠政,好儒學,禮緻才彥,愛林泉,修第宅,華而不侈,文宣帝剃韶鬓須,加以粉黛衣婦人服以自随,曰:以彭城為嫔禦。

    ”譏元氏微弱,比之婦女。

    (同上) 少盛如花北海王詳之初禁,乃以淫安定王燮妃高氏事告母高太妃,母大怒,詈之曰:汝自有妻妾侍婢,少盛如花,何共高麗婢奸,令緻此罪?我得高麗婢,當啖其肉。

    ”乃杖詳背及兩腳百餘下,自行杖,力疲,乃使奴代。

    (同上) 吏書失體劉仁之字山靜,性酷虐,在晉陽,曾管城雉,仁之統監作役,以小稽緩,遂杖前殷州刺史裴瑗、并州刺史王綽。

    齊神武大加譴責。

    性好文字,吏書失體,便加鞭撻,言韻微訛,亦見捶楚,吏人以此苦之。

    (《劉庫仁列傳》)得作稽古不尉瑾為齊吏部尚書,曆位右仆射卒,外雖通顯,内阙風訓,閨門穢雜,為世所鄙。

    有女在室,忽從奔誘,瑾遂以适婦癙皮逸人。

    瑾又通寡嫂元氏。

    瑾嘗譏吏部郎中頓邱李構雲:郎不稽古。

    ”構對令史雲:我實不稽古,未知通嫂得作稽古不?”瑾聞大慚。

    然亦能折節下士,意在引接名流,但不之别也。

    有賈彥始者,儀望雖儒生,稱堪充聘陳使,司徒戶曹祖崇儒,文辯俱不足,言将為當世莫及。

    好學吳人搖辱振足,為人所哂,時論比之寒蟬。

    又少威儀,子德載以蒲鞭責之,便自投井,瑾自臨井上呼雲兒出,聞者皆笑。

    (《尉古真列傳》)效人舉措尉地幹機悟有才藝,馳馬立射五的,時人莫能及。

    魏太武時位庫部尚書,加散騎常侍,領侍辇郎,奉上忠謹,尤善嘲笑,太武見其效人舉措,忻悅不能自勝,甚見親愛,參軍國大謀。

    (同上) 令諸父癮餘魏景穆監國,穆壽與崔浩等輔政,人皆敬浩,壽獨陵之。

    又自恃位任,以人莫己及,謂其子師曰:但令吾兒及我,亦足勝人,不須苦教之。

    ”遇諸父兄弟,有如仆隸,夫妻并坐食,而令諸父癮餘,為時人鄙笑。

    (《穆崇列傳》)家人筐箧中物崔浩性不好莊老之書,每讀不過數十行辄棄之,曰:此矯誣之說,不近人情,必非老子所做,老聃習禮,仲尼所師,豈設敗法之言,以亂先王之教?袁生所謂家人筐箧中物,不可揚于王庭。

    ”(《崔宏列傳》)謂己稽古過之崔浩纖妍白皙如美婦人,性敏達,長于謀計,自比張良,謂己稽古過之。

    既被讒,以白馬公歸第,因欲修服食養性術,而寇謙之有神中錄圖新經,浩因師事之。

    (同上) 肉袒自罰荊襄初附,周文表授長孫儉都督三荊等十二州諸軍事、荊州刺史、東南道行台仆射,所部鄭縣令泉璨為百姓所訟,推案獲實。

    儉即大集僚屬,遂于聽事前引己過,肉袒自罰,舍璨不問。

    于是屬城肅勵,莫敢犯法。

    魏文帝玺書勞之。

    周文又與儉書曰:近聞公部内縣令有罪,遂啟杖三十,用肅群下,聞之嘉歎良久不可言。

    ”(《長孫嵩列傳》)大承業十餘歲長孫承業少輕俠,鬥雞走馬,力争殺人,因亡抵龍門将陳興德家,會赦乃免。

    因以後妻羅前夫女呂氏妻興德兄興恩以報之。

    羅年大承業十餘歲,酷妒忌,承業雅相敬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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