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太守、興業将軍,領鹽府如故。
蜀中多鹽井,以廣都縣為例,“有鹽井、漁田之饒,大豪馮氏有魚池、鹽井,縣凡有小井十數所”③。
在蜀漢以前,益州的煮鹽事業由民辦者甚多,所謂民辦,實際是由大小豪民辦。
《三國志》卷43《張嶷傳》言:“定莋、台登、卑水三縣去郡三百餘裡,舊出鹽鐵及漆,而夷徼久自固食。
越巂太守張嶷率所領奪取,署長吏……遂獲鹽鐵,器用周贍”。
越巂郡屬于南中少數民族地區,這裡尚将鹽鐵收歸國營,内地各郡自然更不例外。
蜀漢除先以王連領司鹽校尉,較鹽鐵之利外,還以張裔為司金中郎将,典作農戰之器。
由于王連、張裔領導鹽鐵生産成效卓著,後來都升為丞相長史,說明蜀漢政府對鹽鐵事業是重視的。
蜀郡之臨邛縣除有井鹽及鐵礦石外,還有火井,即天然氣。
至遲到三國時,人們已知用井火可以煮鹽,用井火煮鹽,“一斛水得五鬥鹽,家火煮之,得無幾也”①。
相傳諸葛亮曾多次到臨邛視察火井,還說井火因亮“一窺而更盛”②。
這當然沒有可能,不過,對于這樣奇妙而功效特殊的井火,急于增産富國而又長于巧思的諸葛亮,不可能不饒有興趣而挖盡心思加以研究,他至少也會把前人已取得的最佳成果予以利用。
據說諸葛亮任蒲元為西曹掾,令他在漢中熔金造器,可是,“漢水純弱,不任淬火”,蒲元就派人去四川取涪水來淬火,最後制出了削鐵如泥的鋼刀三千口。
從現在已經高度發展的煉鋼技術來觀察,恐怕涪水也沒有多少強于漢水的地方,我個人揣度,蒲元派人到蜀取來的涪水也許即系利用井火,出于保密原因,而故意奇化其事,也未可知。
植桑養蠶是我國古老的傳統。
諸葛亮自言在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可知諸葛亮是把植桑養蠶和耕地種谷同樣看待的。
同時也說明當時當地人民是把有桑多寡作為衡量家财的尺度之一。
當然,更可由此看出諸葛亮對紡織業的倡導和重視。
如衆所知,諸葛亮說過:“今民貧國虛,決敵之資,唯仰錦耳”。
諸葛亮深知與強大的魏國為敵,光靠增産糧食和向農民征取賦稅是不行的。
因為過分征收賦稅會失去民心,糧食也難以久存和遠運。
所以為蜀漢開辟财源的唯一捷徑是用名貴的蜀錦去賺取巨額利潤,從而支持龐大的軍費開支。
在諸葛亮的大力倡導和提高技藝的情況下,蜀漢織錦業盛極一時,左思《蜀都賦》說:“阛圚之裡,伎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
貝錦斐成,濯色江波,黃潤比筒,籝金所過”。
這幾句話,第一,描寫了織錦作房的衆多和興旺;第二,形容蜀錦質高物美,冠絕一時;第三,表明蜀錦能換回大量黃金。
《丹陽記》謂“江東曆代尚未有錦,而成都獨稱妙。
”《太平禦覽》卷185布帛條說:“三國時,魏則市于蜀,而吳亦資西道”。
《三國志》卷32《先主傳》注引《典略》言曹操死,劉備“遣軍謀掾韓冉赍書弔,并貢錦布”。
劉備素日以漢宗室自居,視操父子為篡漢仇敵,但因吳襲殺關羽,攫取荊州,備将東伐,故偷偷向曹丕弔唁曹操之喪,并送錦布,以行權宜之計。
正如曹操曾給諸葛亮贈送雞舌香①一樣,故《典略》的記述可能屬實。
《後漢書》卷82下《左慈傳》記有曹操“遣人到蜀買錦”之事,按操比較崇尚節儉,而且禁止穿錦,尚且有購買蜀錦之事,說明魏蜀之間實際貿易并不很少。
就蜀漢而論,諸葛亮以賺錢富國為先急之務,自然樂于與魏貿易,且貿易品種也不會隻限于蜀錦一項。
《左慈傳》還言操向左慈表示喜吃“蜀中生薑”,于是,“語頃,即得薑還”。
左慈即刻得到蜀薑之事,不過是玩弄魔術,進行欺詐,但魏境已有商販出售蜀薑,則是完全可能的。
諸葛亮曾經多次給孫權送去蜀錦,如《三國志》卷47《吳主傳》注引《吳曆》曰:“蜀緻馬二百匹,錦千端及方物,自是之後,聘使往來以為常。
吳亦緻方士所出,以答其厚意焉”。
吳蜀既為與國,且有長江水運之便,故二國之間的貿易當較蜀魏之間為興盛,自不待言。
而蜀錦當能通過吳境從海道與東南亞及中亞各國進行貿易,也是意料中事。
《蜀都賦》說成都市:“市■所會,萬商之淵。
列隧百重,羅肆巨千。
賄貨山積,纖麗星繁,舛錯縱橫。
異物崛詭,奇于八方。
布有橦華,麫有桄榔。
邛杖傳節于大夏之邑,蒟醬流味于番禺之鄉”。
《三國志》卷30《烏丸鮮卑東夷傳》注引《魏略·西戎傳》曰:“大秦道既從海北陸通,又循海而南,與交趾七郡外夷比,又有水道通益州、永昌,故永昌出異物。
前世但論有水道,不知有陸道”。
可以設想,蜀漢時與大秦(即羅馬帝國)等國進行包括蜀錦在内的貿易必然較兩漢有更大的發展,隻是史書失載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