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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鬼国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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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我王行失言……其實我是急于想做活陰差,所以口不擇言。

    ” “活陰差并非美缺,待遇菲薄,但這職位倒也不是任何人都可做得。

    良匠擇木,過百樹不遇,相于根得一,但活陰差的人才隻怕在一萬個男人之中,是否能選出一個,還是疑問。

    ” “哦?不過,我王行決不計較待遇多少。

    ” “你真的想挖取這個差使?” “當然是真的。

    ” “做活陰差有許多條件和禁例,不知道你能否照辦?” “什麼條件和禁例?”“第一武藝高強,膽大心細,不怕鬼怪……” “我自信有這種能耐。

    ” “不準欺侮鬼魂,或向他們勒索榨财;即使鬼魂自願獻金,也必須嚴辭拒絕,分文不得接受……”“不貪财,使得。

    ” “押送美麗女鬼,你切勿對她動手動腳,恣其輕薄,如被查出,刑罰極重,動手砍手,動腳斬腳。

    ” “不貪色,依得,依得……不過,美色當前,眼睛瞄瞄,大概不要緊吧?”“目光随便一掠而過,這是人之常情,無傷大雅,即使是我陰剛子,也不能免俗……如果你作出有意識的注目而視,萬一被夜遊神看到,那麼,你就倒黴了。

    ” “怎樣倒黴?”“革職查辦之外,你的視線立即失效。

    永遠變成了膏盲瞎…” “你不要說下去,我連正眼也不去看她就是了。

    ” “還有,你不準對她講話不三不四,輕薄浮滑,迹近調笑……” “知道,知道,态度穩重嚴正。

    ”“你對于來路不明的四方野鬼,飄蕩孤魂,切勿與之搭讪,即使她們前來周旋,讨好奉承,也不準随便接交……”“怎麼,軋幾個鬼友也不可以嗎?” “與正派的鬼友來往,交流陰陽文化,是準許的…,可是,大多數幽冥人物,鬼計多端,包藏禍心,偶一不慎,就會上他們的鬼當,受到損害……所以必須萬分小心。

    ” “還有,你執行任務,公事公辦,切忌違法徇情,以免隕越……不過,你辦事千祈不要過份嚴刻,形同酷吏,必要時,你在不妨礙職責的情況下,權衡輕重,随方作圓,稍為通融,得饒鬼處主饒鬼,對你無損,于鬼有益,何樂而不為?如果你一本正經,像煞有介事,固執呆闆,認直不轉彎,那也是行不通的……” “為什麼行不通?” 辦事嚴正,人畏且敬;辦事嚴刻,人懼且恨。

    鬼和人一樣,不歡迎過份嚴刻的鬼,尤其是半人半鬼的活陰差,要格外注意這—點,對人說人話,對鬼講鬼話,不卑不亢,處理公事,寬嚴兼施,絲毫不得軟硬失調,輕重倒置,否則,鬼陰損你,神嚴罰。

    你弄得不讨巧,使你自己遭遇災禍,遺害子孫,而且還要罵你自讨苦吃。

    ”“這一點我明白,所謂見風駛船,随機應變,施用八面玲珑的手段。

    ” “見風駛船,看眼色行事,那是被動的,但有時你也要争取主動,逆水行舟,表現你的才幹,至于随機應變,面面周到,聽起來非常順耳,好雖好,但做起來卻有缺點……” “什麼缺點?” “有許多事情不可能做到八面玲珑,隻有細磨細琢的藝術品才能做得如此。

    除非你處處遷就人和鬼,你想要面面周到,偏偏弄巧成拙,因人鬼之事最為複雜,你依順了人心,一定會違反了鬼意,你讨好了鬼,必然會得罪了人,如果你博取鬼與人雙方的歡心,就會損害你所經辦的事情,到了那時,神就會出場,向你責難。

    ” “那麼,我該怎麼做呢?” “以理論事,不失其正,以事理制人,正義治鬼,人鬼就會拜服,不敢妄動……這就是做活陰差的宗旨。

    ” “是,是,陰陽子,可是你再三以人與鬼相提并論,是否活陰差的責任,除了和死鬼打交道之外,還要再和活人打交道呢?” “問得好!假如隻做死鬼的事,幽冥地府多的是鬼陰差,怎會再要你活人去做活陰差?因鬼陰差不能調查活人的事,各部門陰官就要聘請陽間的活人來做活陰差,替他們辦理有關陰陽雙方的事務。

    ” “我不懂,為什麼鬼陰差不能調查活人的事?” “除了行屍走肉之外,人人都有陽氣護身,頭上發出或多或少的毫光護頂,越是正派的人,渾身陽氣越是充沛。

    頭上毫光也越是旺盛,這種陽氣和毫光,肉眼雖不能看到,但鬼魂卻望而生畏,不敢正視。

    還有鬼魂白日潛伏地下黑夜群出活動,即使在黑夜,他們的活動範圍也有限制……譬如:一般人家,有的前門後戶都有門神守護,有的豢養着惡狗猛犬,四周巡防,而鬼魂要想入室登堂,非常困難。

    因此,鬼國陰官為了便利執行有關陽間的案件時,就作借重活陰差不可。

    ”“門神護宅阻鬼,但惡狗猛犬對于鬼魂能起什麼作用呢?” “王行,你不知道,狗眼看人,另有一功,往往因人而異,俗諺雲:狗吠非主。

    它對于峨冠博帶之人,也能搖頭擺尾,邀寵奉承,作歡迎狀,若逢衣衫褴樓之輩,它立即厲聲狂吠,甚至竄前咬其胫踝。

    它見到了野鬼遊魂,就汪汪大叫,奔走追逐,吓得鬼魂退避遁逃。

    它見到陰差,雖不畏懼,但也不敢逼近,隻得大叫示警,一犬吠影,百犬吠聲,聲勢雄壯,于是驚動了門神或當方土地,出來阻差辦公,使陰差十九無法完成任務……假使它碰到了黑無常,隻要他把哭竹棒—揚,狗心大驚,立即弋尾而逃,站在遠處,狺狺悲吠不休,吠聲如哭。

    如果夜聞鬼哭,再加上狗哭這就意味着當地附近區域,或前鄰後舍,必有不徉之事發生…… 所以那就是狗的作用。

    ” “那麼,狗見鬼魂而狺狺迎吠,難道它見了活陰差就不會汪汪大叫嗎?”“當然它也會吠叫的……不過,活陰差有辦法把它制服,而一聲不響。

    ” “哦,什麼辦法?” “活陰差是人做的,但披上了陰衫之後,他就生成了鬼,所以他是鬼的形式,人的實質,人中之鬼,鬼中之人,也可說是半人半鬼。

    他黑夜辦案,必穿陰衫,先用食物喂狗,狗是畜牲,隻要有東西吃,就乖乖地—聲不響。

    猶如受賄的人助奸作弊,眼開眼閉一樣,于是活陰差就乘機溜進關系人的屋子裡去了……” “門神土地也不阻擋?” “活陰差人身鬼影,陽氣未散,接觸活人,對活人毫無損害,因此,門神土地對他不加幹涉……若鬼接觸了活人,此人非病即死,所以門神土地就有權阻擋。

    ” “噢,原來如此…可是。

    我不明白,活陰差進入了關系人的家裡之後,怎佯辦案?” “活陰差先施法術将關系人引入沉眠,然後口中忠念有詞,念了開鎖咒,開始查閱後者放在抽屜裡的文件,以及搜索犯案所用兇器的下落,或者他把關系人弄得神昏颠倒,半瘋半癡癰,讓後者自言自語。

    不知不覺地供出罪狀,或者他幻現夢境,使關系人自己在夢中表演所作所為的犯罪過程,總而言之,花樣很多,我也不能一一舉例……活陰差取得或查到了罪案的記錄和資料後,就呈報上級陰官。

    但那不過是活陰差的任務之一而已。

    ” “其他還有什麼任務?” “别的任務很多,如果樣樣都講,我也不勝其煩…不過,我隻能簡略地講一下……譬如某甲時運不濟,命運乖舛,向東碰着壁,朝西撞着頭,身無分文,走投無路,或某乙久為病魔所困,生計艱難,陷于絕境,感到做人乏味,于是甲乙二人都産生了厭世的念頭,去尋短見,可是他們天祿未盡,命不該絕,在危急之際,活陰差早已奉命而來,及時拯救……當然另有某丙某丁,并非由于貧病交迫,卻為了酒色财氣等事,—時困酒貪色,失财鬥氣,以緻神志失常,忖頭錯誤,朝着死亡的道路走去……如果丙丁都不是該死之人,活陰差就會接到上級命令,前往點化勸阻。

    有時尋死的人太多,活陰差本人忙不過來,無法分身,就必須随機應變,施用陰拖陽推法術,分别催促有機緣的過路行人,把丙丁二人都從死亡的邊緣拉了回來,使适逢其會的救主,在無意中做了一件功德無量的事。

    此外,有的人年屆耄耋,或已享得期頤遐齡,而齒牙無損,白發轉烏,精神矍铄,登山如履平地,号稱人瑞。

    于是孝子賢孫争來為他祝壽,筵開百桌,大宴親朋,興高采烈,歡聲雷動。

    不料這件事驚動了活陰差,就報告上去。

    陰官照例查閱死簿,立即發現這壽翁早該魂歸地府,那當然是陰官自己疏忽了前者大限已過,也可說他是糊塗透頂,忘記了派黑無常前往勾魂,以緻無端端讓此翁成為漏網之魚,多活十有餘年……陰官想到這一錯誤,非同小可,不禁大驚失色,但為了彌補過失,他不動聲色,暗中另委親信鬼差,當夜出動,把這壽星公的魂靈勾去……次日,地方上傳出消息,某人昨天做壽。

    當晚無疾而終,不知此中原因者,都感到驚異,還以為此公多飲了酒,或多食了肴馔,大吃大喝,超過食量限度,以緻腸胃阻塞,消化不良,引起死亡,子孫為他祝生慶壽,反速其死,怎知那也是活陰差的傑作……” “陰陽子,如果子孫不為此翁祝壽,他也許還能繼續活下去,是嗎?”“也許他再活二三十年大有可能。

    除非他隐匿于鄉村僻地,離群索居,不問世事,否則他遲早要被陰官查出的。

    其實,那壽星公根木不知道自己已為陰官所遺忘,不然的活,他肯定是不會讓子孫這樣做的,”“被閻王遺忘的人們多下多?”“多不多,也很難說。

    事實上世間老人往往在做壽之後,不久便告死亡,雖冥冥中自有定數,但誰知不是為活陰差所算?所以,我認為得享高齡的人,若無必要,還是避壽為妙。

    ” “是的,我的觀點與你相同……年老之人,舊俦凋零,起居寂寞,生有何歡,死無所懼,但生死大事,好死不如惡活,若非天祿已盡,何必先向閻王作報到的預兆?有許多老年人不明此理,往往;自炫遐齡,興趣勃勃,舉行壽宴,其實,大可不必。

    子孫為長輩祝壽,事關孝道,未可厚非,但老人自己不妨嚴詞推卻,最多限度集合家人供應素面素齋,略為點綴,避免廣請四鄰八台,驚動親戚朋友,熱烈慶祝,徒耗金錢,又喪物力。

    如果那些壽翁之中,或許有—二個是被閻王所遺忘的人,那麼,陰陽子,你說得不錯,他們做生,等于送死……還有,陰陽子,剛才你所講的,那陰官因—時忽略,忘記勾魂,使陽壽已滿的人,應死未死,給他白白地活了多年,這種過失,依照陰曹法律,應該怎樣處罰?”“陰官失職誤事,是要嚴厲懲辦的,例如:撤職,罰俸,受刑,服役,或投胎為人,夭折而亡,不過陰律雖嚴,也有空子叮鑽…’“哦?誰敢如此大膽,竟敢走閻王的法律漏洞!”“王行,你聽我講下去……大限到來的人,但屆時喪門尚未光顧,可能有幾種原因:陰官失眼,檢查死簿,不夠仔細,未将那該死的人列入黑名單内;或陰官事忙,忙中有錯,忘派喪門前往勾魂;或因那‘應亡人’是陰官生前的恩人,子孫親戚,或良朋好友,所以陰官徇情,塗改死簿,以—字改為十字,或以—改二十,甚至為三十,諸如此類,甘犯法紀,企圖私贈陽壽。

    上述情況,如被發覺,陰官立遭扣押,先查其失職之處,是否故意,抑無意造成?當然,故意罪較重,無意罪較輕;若是陰官徇情枉法,塗改死簿,私增應亡人的陽壽,那是知法犯法,罪不容赦,他就将被處極刑,可能連鬼也沒得做……此外,陰曹再要查核那‘應死未死之人’在生前多活的年數内,做過了多少善事,幹過若幹惡事,善惡是否可以對銷,功過能否相抵?假如善多于惡,按律陰官免罪,而有關的‘應死未死之人’也可免罰,陰官就憑這一條法律,鑽空子,通關節。

    若惡多于善,陰官陽人同處應得之罪。

    ” “怎麼叫做應得之罪?” “這個……這個……我倒不曾研究過。

    詳情無可奉告,但我可詢問活陰差朋友便可知其究竟。

    ” “沒有關系,你不必急于去問……現在我想知道,陰曹勾魂,找錯了對象,以緻陽間死錯了人,這種情況有否發生過?” “不但有,而且很多……” “哦?清你快些說下去,那一定是很動聽的。

    ” “王行,你看過聊齋志異,子不語以及閱微草堂筆記嗎?” “看過,但那些講鬼的故事,都是捕風捉影,亂話三千,不足為憑。

    ” “不可能都是無中生有。

    我以為多少必有些事實根據。

    ”“那麼,除了古人所講的人死複生之外,你能否提出别的事實?” “可以,但講由我講,信不信由你……” “那當然……你講吧。

    ”“我的族伯,姑隐其名,本是強橫霸道的人,後來生了一次重病,危險程度已到達了隻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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