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翁,昆陽故家也。
翁初死未殓,兩眶中淚出如沈,有子六,莫解所以。
次子悌,字友于,邑名士,以為不祥,戒諸兄弟各自惕,勿贻痛于先人;而兄弟半迂笑之。
先是翁嫡配生長子成,至七八歲,母子為強寇擄去。
娶繼室,生三子:曰孝,曰忠,曰信。
妾生三子:曰悌,曰仁,曰義。
孝以悌等出身賤,鄙不齒,因連結忠、信為黨。
即與客飲,悌等過堂下,亦傲不為禮。
仁、義皆忿,與友于謀欲相仇。
友于百詞寬譬,不從所謀;而仁、義年最少,因兄言亦遂止。
孝有女适邑周氏,病死。
糾悌等往撻其姑,悌不從。
孝憤然,令忠、信合族中無賴子、往捉周妻,-掠無算,抛粟毀器,盎盂無存。
周告官。
官怒,拘孝等囚系之,将行申黜。
友于懼,見宰自投。
友于品行,素為宰重,諸兄弟以是得無苦。
友于乃詣周所負荊,周亦器重友于,訟遂止。
孝歸,終不德友于。
無何,友于母張夫人卒,孝等不為服,宴飲如故。
仁、義益忿。
友于曰:“此彼之無禮,于我何損焉。
”及葬,把持墓門,不使合厝。
友于乃瘗母隧道中。
未幾孝妻亡,友于招仁、義同往奔喪。
二人曰:“‘期’且不論,‘功’于何有!”再勸之,哄然散去。
友于乃自往,臨哭盡哀。
隔牆聞仁、義鼓且吹,孝怒,糾諸弟往毆之。
友于躁杖先從。
入其家,仁覺先逃。
興方逾垣,友于自後擊仆之。
孝等拳杖交加,毆不止。
友于橫身障阻之。
孝怒,讓友于。
友于曰:“責之者以其無禮也,然罪固不至死。
我不怙弟惡,亦不助兄暴。
如怒不解,願以身代之。
”孝遂反杖撻友于,忠、信亦相助毆兄,聲震裡黨,群集勸解,乃散去。
友于即扶杖詣兄請罪。
孝逐去之,不令居喪次。
而義創甚,不複食飲。
仁代具詞訟官,訴其不為庶母行服。
官簽拘孝、忠、信,而令友于陳狀。
友于以面目損傷,不能詣署,但作詞禀白,哀求寝息,宰遂消案。
義亦尋愈。
由是仇怨益深。
仁、義皆幼弱,辄被敲楚。
怨友于曰:“人皆有兄弟,我獨無!”友于曰:“此兩語,我宜言之,兩弟何雲!”因苦勸之,卒不聽。
友于遂扃戶,攜妻子借寓他所,離家五十餘裡,冀不相聞。
友于在家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