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她是一個深夜的電台廣播員,她節目播出的時間是,每個星期一到五深夜十一點到三點這段時間,由于深夜是大多數人熟睡的時間,真正收聽電台節目的人少之又少,所以能成為所有深夜節目當中數一數二的廣播員,她又怎麼可能不感到榮幸以及高興。
隻是下一秒鐘,她挂在一邊的背包突然被人從後一搶,一道人影從她身旁掠過,她肩上的背包就不見了。
王佑希先是愣了一愣,然後一點驚慌感覺也沒有地追上前,問她為什麼被搶了……她居然還能保持鎮定、還敢追上前?
其實不是她大膽,相反地她的膽子很小,可能隻比老鼠大上一點點,一點小事都會驚得她整個彈跳起來,她的鎮定、她的勇敢追上前,全是因為她已經被搶習慣了。
如果自己平均一個星期被搶三次,且從不間斷,那麼被搶習慣的人,又怎麼會因為被搶而感到驚慌失措呢?
而且王佑希有經驗,隻要她追上前,把錢給小偷,自己就能拿回背包。
因為被搶習慣了,所以王佑希也很習慣将證件還有錢包分開放,錢包放背包,證件則放在褲口袋裡,當然她的口袋裡也會記得放上一點點紙鈔,免得自己得落得走路回家的下場,但是今天因為她太高興了,所以忘了要把東西分開放。
錢沒了是小事,但證件要去補辦,可不是什麼小事,思及那冗長繁複的手續,疲憊的身體突然充滿了力量,讓她像隻靈巧的小鹿一樣追趕在搶匪的身後。
随着與搶匪的距離越拉越近,她微張小嘴想喊住搶匪,然後告訴他,他可以随便把錢拿走,但是證件必須留給她時,一條結實強壯的手臂突然橫空而來,擋在了搶匪的胸前,一把就将前方的搶匪攔截,還讓搶匪因為反作用力而仰身癱平在地上。
這突如其來的狀況不但讓搶匪一下子就傻了,也讓王佑希愣在幾步之外,愣愣地看着那憑空出現似的高大男人。
方碩皺着濃眉,一腳踩上平躺在地上的搶匪,不屑地道:“一個大男人,在深夜時間搶一個女人,你羞不羞恥啊?”
搶匪回過神來,開始掙紮,可是踩在胸上的大腳力道十足,卻了讓他掙紮得像隻翻不過身來的烏龜外,根本一點作用也沒有。
搶匪的臉開始漲紅,腦羞成怒地怒罵:“幹你屁事!老子做事,什麼時候輪到你來開口教訓了?”
方碩也覺得這個搶匪頗為眼熟,“才出來沒多久,就開始想念裡頭的生活了,對不對?”他挑起唇,冷笑地問。
搶匪又愣了愣,而後在昏暗的燈光下,那張漲紅的臉瞬間變白起來,冷汗也一顆顆争先恐後地冒出來,“你……你……”搶匪覺得,自己出來犯案怎麼不先看黃曆?為什麼好死不死,就遇上這個煞星?
想當年也是方碩親手将他送進牢裡,一進就是兩年,兩年後出來,他的女人帶着孩子跑了,而他也找不到工作,逼不得已下他隻好重操舊業,再次當起搶匪。
幾次的成功讓他以為自己走運了,沒想到原來不是不報,而是時候未到罷了。
“很好,你記起我了。
”方碩臉上的冷笑更深,大掌向地上的人伸出,“還不把包包給我?”
搶匪死心了,放棄掙紮,将背包遞上,放到方碩那隻大得彷佛一手就可以捏爆他的頭的手掌裡。
拎着背包,方碩看向那個一直站離他們幾步之外的……女孩?
那嬌小的身子看起來比他最小的妹妹還要小,那雙圓圓的眼睛裡有些驚訝、有些怯意也有些感激,但她始終沒有走上前道謝,又或者拿回她的背包。
“你的背包還要不要?”方碩将背包舉向前,粉色的拼布包包在空中晃了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