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和尚,諸城人,父無賴,以數百錢鬻于五蓮山寺。
少頑鈍,不能肄清業,牧豬赴市若傭保。
後本師死,稍有遺金,卷懷離寺,作負販去。
飲羊、登壟,計最工。
數年暴富,買田宅于水坡裡。
弟子繁有徒,食指日千計。
繞裡膏田千百畝。
裡中起第數十處,皆僧無人;即有亦貧無業,攜妻子,僦屋佃田者也。
每一門内,四缭連屋,皆此輩列而居。
僧舍其中,前有廳事,梁楹節-,繪金碧,射人眼。
堂上幾屏,晶光可鑒。
又其後為内寝,朱簾繡幕,蘭麝充溢噴人。
螺钿雕檀為床,床上錦茵褥,褶疊大尺有咫。
壁上美人、山水諸名迹,懸粘幾無隙處。
一聲長呼,門外數十人轟應如雷,細纓革靴者皆烏集鹄立,受命皆掩口語,側耳以聽。
客倉卒至,十餘筵可咄嗟辦,肥醴蒸薰,紛紛狼藉如霧霈。
但不敢公然蓄歌妓,而狡童十數輩,皆慧黠能媚人,皂紗纏頭,唱豔曲,聽睹亦頗不惡。
金若一出,前後數十騎,腰弓矢相摩戛。
奴輩呼之皆以“爺”;即邑人之若民,或“祖”之,“伯、叔”之,不以“師”,不以“上人”,不以禅号也。
其徒出,稍稍殺于金,而風鬃雲辔,亦略于貴公子等。
金又廣結納,即千裡外呼吸亦可通,以此挾方面短長,偶氣觸之,辄惕自懼。
而其為人,鄙不文,頂趾無雅骨。
生平不奉一經持一咒,迹不履寺院,室中亦未嘗蓄铙鼓,此等物門人輩弗及見,并弗及聞。
凡僦屋者,婦女浮麗如京都,脂澤金粉,皆取給于僧;僧亦不之靳,以故裡中不田而農者以百數。
時而惡佃決僧首瘗床下,亦不甚窮诘,但逐去之,其積習然也。
金又買異姓兒,私子之。
延儒師,教帖括業。
兒聰慧能文,因令入邑庠;旋援例作太學生;未幾赴北闱,領鄉薦。
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