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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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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想一想有個現成的人選:肅親王華豐。

    在親貴中,隻有他以“宗人府”之長的“宗令”地位,夠資格查辦有恭王牽連在内的案子。

    不過華豐隻能領個虛名,辦案要靠刑部和都察院,這又有顧慮了,如果不教與恭王有關的人回避,查辦的結果是可想而知的。

     索性再給他一點顔色看!她這樣在想,随即寫了幾個名子,第一個是管刑部的大學士周祖培,第二個是都察院之長的左都禦史曹毓瑛,再以下是刑部侍郎王發桂、恩齡、副都禦史恒恩,這些人在慈禧太後看,都是恭王的黨羽,必須回避。

     上谕極其認真,命令肅王與“刑部及都察院研審,務期水落石出”,然後指明那些人該當回避,而蔡壽祺與薛煥“聽候傳質”。

     于是上谕頒發的第三天,肅王在刑部傳詢蔡壽祺和薛煥、展開審問。

     奉旨審問的案子,照例先要被審的人遞親供。

    蔡壽祺先遞的供詞,與以前無異,說是“得諸傳聞,并無實據”。

    但明發上谕上既有“務期水落石出”的話,而且指明某些人回避,那就決不能含糊了事,可也不便追得太緊,所以肅王華豐覺得很為難。

     好在還有刑部與都察院的堂官,除了奉旨回避的以外,刑部尚書綿森、齊承彥,侍郎靈桂、譚廷襄,都察院左都禦史全慶,副都禦史景霖、賀壽慈、潘祖蔭都在會審。

    等被審的人退出以後,就在原地會議,研商案情。

     座中除了華豐以外,就數全慶齒德俱尊。

    他與慈禧太後同族,姓葉赫那拉氏,字小汀,隸屬正白旗,翰林出身。

    照他的資望,早就應該當協辦大學士了,隻以運氣不好,居官常常出亂子,升上來又掉下去,因此越發謹慎持重,不肯有所表示。

     “那麼,伯寅,”華豐看着潘祖蔭說,“你常有高見。

    替大家出個主意看看。

    ” 潘祖蔭名為副都禦史,其實常川在“南書房行走”,雖喜歡上書言事,卻是個極和平的人,恭王一向為他所敬重。

    薛煥做過他們江蘇巡撫,對于這班江蘇籍的名翰林很肯敷衍,交情不錯,所以他也不肯多說什麼,笑一笑推辭:“此案自然該聽刑部諸堂的議論,我跟我們老師,”他指着全慶說:“不過敬陪末座而已。

    ” 于是刑部兩尚書,你看我,我看你,支支吾吾說了些不着邊際的話。

    華豐看看不會有什麼結果,無可奈何地說:“那就再議吧!明天萬壽,後天仍舊在這裡問。

    總得想辦法,早早結了案才好。

    ” 到了下一次再審,事情忽然起了變化。

    蔡壽祺突然要求撤回原供,另外改遞,指出三個人來,一個是候選知縣,此刻不在京城,另外兩個是六科給事中謝增和刑部主事朱和鈞,關于薛煥行賄的情節,蔡壽祺說是聽他們說的。

     “怎麼樣?”華豐指着蔡壽祺改遞的親供問。

     大庭廣衆之間,誰也不敢說一句徇私的話。

    刑部尚書綿森接口答道:“自然把他們傳來問。

    ” 話是這麼說,實在沒有一個人願意這麼辦。

    于是刑部侍郎譚廷襄自告奮勇,站起身來說道:“既有本衙門的人牽涉在内,我馬上派人去把他找來。

    ” 譚廷襄是紹興人,熟于刑名,而且成了進士就當刑部主事,深知其中的輕重出入,因此有他去料理一切,大家都放了心。

     果然,等到下午把謝增和朱和鈞傳了來與蔡壽祺對質;謝、朱兩人一口否認,說從不知有薛煥行賄之事,更沒有跟蔡壽祺談過此案。

     “蔡壽祺!”華豐已經接得報告,明白其中的“奧妙”,故意聲色俱厲地問道:“你怎麼說?” “這兩位不肯承認,我還能說什麼?” “誰知道是怎麼回事?反正就看見你三翻四覆的,一會兒一個樣子!那不存心給人找麻煩嗎?” 受了申斥的蔡壽祺,既無羞慚,亦無憤慨,木然無所表示,就象不曾聽見華豐的話那樣。

     這一套把戲,潘祖蔭有些看不下去,便望着譚廷襄提高了聲音催促:“看看怎麼樣結案吧!” 譚廷襄向他抛了個眼色,示意他稍安毋躁。

    然後又由肅王向蔡壽祺問了許多話,這些話可有可無,為了表示認真,似不可無,倘是為了研審案情,則不說也罷。

     天色将晚,時間磨得差不多了,肅王急轉直下地作了一個結論:“所指薛煥‘挾重資而内膺重任’,既然确實審明,并無實據,那就不必再問了。

    不過,蔡壽祺!”他停一停問了出來:“你的親供前後不符,你自己說,該怎麼辦呐?”“回王爺的話,”蔡壽祺很快地答道:“我想撤回,另外改遞。

    ” “你們大家看,怎麼樣?” 在座的人誰也不表示反對,于是譚廷襄把蔡壽祺帶到刑部堂官休息的那間屋裡,給了紙筆,讓他寫同一案的第四次親供。

    内容很簡略,但措詞很紮實,說關于薛煥的這一案,“并無實據可呈,實因誤信風聞,遽行入奏,如有應得之咎,俯首無辭。

    ” 寫完交給譚廷襄,他當然很滿意,把原來的那張親供還了他,當時撕毀。

    到此為止,案子可以說是已經結束,但薛煥的态度忽然又強硬了,指責蔡壽祺誣告,要請肅王入奏,治以應得之罪。

     “嗳呀!”華豐皺着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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