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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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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來,父死子繼,一脈相傳的嫡統。

     當王慶祺鬼鬼祟祟勾引皇帝時,張英麟看在眼裡,大不以為然,但既不便規谏,亦不便說破,唯有潔身遠行,兼以免禍,上了個奏折請假歸省,在山東老家住到光緒元年,方始進京銷假。

     複起之後,張英麟當了十七年的翰林,才以詹事外放為奉天府丞,兼領學政,于是當閣學,轉侍郎,特簡為順天學政。

    庚子那年,兩宮西狩,百官星散,唯獨張英麟緊守着學政的關防,等待交替。

    第二年召試行在,一直當他的吏部侍郎。

    到得改新官制,不分滿漢,張英麟因為在關外多年,熟悉旗務,特授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是清朝開國以來,漢員當旗官的第一人。

     ※※※ 在張英麟接任之前的半年,已有上谕,設置代替國會的資政院,并派貝子溥倫與武英殿大學士孫家鼐為總裁,會同軍機大臣,拟定詳細院章,因而陸寶忠奏請改都察院為“國議會”,以立下議院的基礎。

    結果是駁掉了!因為從慈禧太後到張之洞、袁世凱,都沒有意思施行兩院制的立憲政體。

     在張英麟接任以後,資政院及各省咨議局的章程,皆已拟妥,而朝廷尚有瞻顧,未曾頒布。

    但立憲的呼聲,則已高唱入雲,在上海有好些倡導立憲的團體,有一個叫“預備立憲公會”,首腦是南通狀元張謇、福建解元鄭孝胥等人,電請速開國會,以兩年為限。

    更有個聲勢赫赫的“政聞社”,是梁啟超所組織,也是保皇黨的大本營,電請憲政編查館,在三年内開國會。

     類此的奏請,除了報紙刊載以外,朝廷照例“不報”,卻抄發了奉派赴國外考察憲政,甫自德國、日本歸來的禮部侍郎于式枚的一道奏折。

    于式枚在北洋幕府多年,專司章奏,文字為海内傳誦,所以即使對憲政沒有興趣的朝士,也要仔細讀一讀。

     他的奏折中劈頭就說:“臣愚以為憲法自在中國,不需求之外洋。

    ”隻看這句話,對熱中立憲的人,便是兜頭一盆冷水。

     但他的文章,自有不能不令人平心靜氣,細究其故的魔力:“近來訪察群情,詳加研究,編考東西之曆史,深知中外之異詞。

    中法皆定自上而下奉行,西法則定自下而上遵守,此實振古未聞之事,乃為近日新說所宗。

    臣曆取各國憲法條文,逐處參較,有其法己為中國所已有而不須申明者,有其事為中國所本無而不必仿造者,有鄙陋可笑者,有悖誕可笑者,有此國所拒而彼國所許者,有前日所是而後日所非,固緣時勢為遷移,亦因政教之歧異。

    ” 話雖如此,于式枚認為比較可取的是日本憲法。

    “雖西國之名詞,仍東洋之性質,自為義解,頗具深心。

    ”以下引叙上海報上刊布的一篇題為《今年國民為國會請願文》的文章,攻擊“憲政所以能實行者,必由國民經有一運動極烈之年月,蓋不經此,不足以摧專制之鋒”的論調,他說:“各國立憲,多由群下要求,求而不得則争,争而不已則亂,夫國之所以立者曰政;政之行者曰權;歸之所歸,則利之所在,定于一則無非分之想,散于衆則有競進之心,其名至為公平,其勢最為危險!行之而善,則為日本之維新,行之不善,則為法國之革命。

    ” 接着撮叙法國大革命及日本立憲的結果,從而議論:“蓋法國則當屢世苛虐之後,民困已深,欲以立憲救亡,而不知适促其亂。

    日本則當尊王傾幕之時,本由民力,故以立憲為報,而猶須屢緩其期。

    上有不得已之情,下有不可遇之勢,情勢所迫,不得不然。

    至于我國臣民,本來無此思想,中國名義最重,政治最寬,國體尊嚴,人情安習,既無法國怨毒之積,又非日本改造之初。

    我皇太後、皇上曲體輿情,俯從廷議,特允非常之舉,寬為莫大之恩!疊降谕旨,既極周詳,分定年期,尤為明盡,應如何感頌奮勉,以待推行,豈容欲速等于索償,求治同于論價?” 至此筆鋒一轉,以輕蔑的語氣,大罵主張立憲的記者、教員:“況今之言之憲,請國會者,實為利而不為害,且在士而不在民!其所言報館、學堂,不農不工不商,但可強名為士,未嘗任納稅當兵之責,乃欲幹外交内治之權!至敢言‘監督朝廷’,又或雲‘推倒政府’,讀诏書則妄加箋注,見律令則曲肆譏彈,胥動浮言,幾同亂黨!”因此,于式枚認為:“觀于法國之事,則知發端甚巨,固禍變之宜防。

    ”但亦不否認:“又觀于日本之事,則知變法方新,亦人情所恒有。

    ”從而警告:“惟須亟籌補救之策,乃不至成潰決之虞。

    ”至于補救之道:“惟在朝廷力圖富強,廣興教育,用人行政,一秉大公。

    不稍予以指摘之端,自無從為煽惑之計。

    至東南各省疆吏,尤當慎擇有風力、知大體者,随時勸導,遇事彈壓,庶不至别滋事端。

    ”最後歸結到憲法,主張先“正名定分”,引“日皇所謂‘組織權限,由朕親裁’;德相所謂‘法定于君,非民可解’,”意在言外地表示:“将來的憲法,必當出于欽定,而不可由國會厘訂。

    ”至于制憲的程序,該等到“将來各處奏報到齊,必須慎擇賢才,詳加編訂,于西法不必刻劃求似,但期于中正無弊,切實可行。

    ” 如此立論,在守舊派,尤其是攬權日甚的少年親貴,自然擊節稱賞,一般人看來,覺得除掉“頌聖”不免肉麻,批評敢言的記者、教員,持論過苛以外,由于他承認立憲的要求,為“人情所恒有”,所以并未起多大的反感。

    至于對宦海升沉特感興趣的人,則着眼于“東南各省疆吏,尤當慎擇有風力、知大體者”這句話,認為是針對兩江總督端方而發,東南督撫,或者會有調動。

     這篇文章隻引起批評,并未引起風波,但傳到海外,保皇黨紛紛大嘩。

    于是到了六月裡,軍機處接到一個怪電報。

     這個電報發自南洋,是個電奏,自署名叫作“法部主事陳景仁”,自道是政聞社社員,電文中将于式枚狗血噴頭地痛罵了一頓,請朝廷“革于式枚之職,以謝天下。

    ” “荒唐,荒唐!”張之洞看完這通電報,大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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