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鹿卿,字德夫,隆興府豐城縣人。
廣泛地通曉經史,以擅長文學名于鄉裡,後來的學者争以他為宗師。
嘉定十六年(1223),參加廷試,考中進士,有關官署按其對策決定他名列第二位,詳定官因其直率壓抑他,結果置第十位。
徐鹿卿調南安軍學教授。
張九成曾以直言相道被貶谪居,徐鹿卿選擇他的言行,刻石樹立在學校以此為校訓。
先輩前學周敦頤、程颢與他的弟弟程頤都在這裡講過學,徐鹿卿重申其教誨,于是理義之學又重昌明。
建立養士的綱常條紀,學田多分布在溪峒,時時征賦沒有準則、限度,農民為此感到痛苦不堪,徐鹿卿去撫恤民衆,結果,沒有拖欠租賦的人。
後來盜賊作亂,圍繞城邑的屋宇皆被毀壞,隻有學宮幸免,故徐鹿卿說“:是沒有誰來擾亂我們的。
”
徐鹿卿擔任福建安撫司幹辦公事。
恰逢汀州、邵州寇盜作亂,徐鹿卿籌劃備禦,切中機會,對避寇者入城的人,多方赈濟,民衆因此無一傷亡。
郡多火災,救護有方。
逢都城失火,徐鹿卿應诏上封事,說積陰之極,其征候是火,指斥寵幸便嬖、沉溺于宴會、使用小人三事尤為厲害。
真德秀稱贊他的氣平、言論正派,有憂國愛民的誠意。
改任尤溪縣知縣。
真德秀擔任泉州知州,請他在南安任職,徐鹿卿以不便養母為借口推辭。
真德秀說“:志同道合,可以拯民,你還擔憂什麼而不來呢?”徐鹿卿把這件事告訴自己的母親,她欣然答應了這個要求。
到職後,首先就罷免了沒有名目的科斂負擔,注明版籍,革除預借,疏決壅塞阻滞,通達冤抑,其縣邑大治。
真德秀不久擔任福建路長官,疏列他的政績,以勸勉各縣。
逢歉收年,處理得法,富有的愉快地分出财物,民衆沒有死亡、遷徙的。
剛聽說,令赴都堂審察。
因為母親喪事而離職。
徐鹿卿被诏赴朝廷任樞密禀議,首先議論邊防事務、紙币。
主管官告院,幹辦諸司審計司。
過去的宰相之子以集英殿修撰職食祠祿,又幫司農少卿米麥,徐鹿卿說“:為什麼為一人而破壞成法?”認為不能這樣做。
遷任國子監主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