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自危。
八月二十二日
次兒病。
晚與秋白夫婦及L作竹戰。
伊好翻張揭底,一語譏诮,惹惱小姐。
僵持良久,我戲驚呼,唬伊一跳;伊勃然而起,誓曰:“明日不理你了。
”群嘩笑:“若不理,何必明日?”
八月二十三日
向L賠情,她負氣不理。
聆風及T告我,局長批評莊孫及予,仍不脫記者習氣;謂予工作尚忙,莊孫直是來拿幹薪。
又謂我言行不檢,曾目睹我科頭短衫,徜徉街頭,太不像機關人樣。
真冤枉人,局長不知我之科頭短衫,乃自家中出如官廁也。
晚六時,禮堂公宴新舊局長。
久候新官始到,貌癯身長,似一師爺,猶未及舊任尚有學者氣。
照例演說後遂開宴;予因謠喙紛集,心怏怏不樂,引杯大醉而歸。
九時訪秋白,因睹臨街樓窗電燈未明,小伫旋回,即赴官廁,乃為警探蹤迹!比經解釋,疑窦始消,乃因此觸動前此故被嫌事,大恚怒,又不知明日作何謠傳也。
忿握筆作簽呈,一吐積悶。
八月二十八日
辟謠簽呈繕就,先攜訪秋。
秋白讀之失笑,然以為末台戲不必得罪人,但我忍耐不得,終送到局長公館。
呈首雲:
本局近來蜚語紛騰,殆緣一部職工枉顧大體,或無知而造奇謠,或有心而肆惡谑。
甚則将謠進讒,借無根之談,為修怨之具。
一吠百和,資為話柄,言者無罪,聞者滋疑。
事不幹己,誰肯揭穿?身既被誣,辯亦無當……末謂:前者×由河北移居××裡,恰當局址後身,相距數武。
×家無厮養,日用所需旦夕購備,固統須自出。
偶有一二次,與局内職工相值道周燈下,不謂身系蹀躞自家門前巷口,竟疑夤夜臨局,意果何為?
又有一二次,×科頭短衫,出寓如廁,實為内急,初非出遊;或複意為衣冠不整,徜徉街頭,無乃有失官禮?讵知×家湫隘如籠,更無男廁;短衫頻赴街頭,隻為趨登廁所。
夫如廁謂之更衣,斷無正其衣冠,如見大賓之理!不意因此傳為笑柄,阖局全知。
抑系旁敲側擊,微諷輕谑之辭,既不容認真,尤難于置辯。
竊以此等瑣節,固無傷于大體,然使颟顸頹廢之狀,有愧畢呈,殊非青年官吏所宜有,亦至贻笑于大方。
除克日移居,俾離局稍遠,并嗣後律身益加檢點,如廁必着長衫外,合亟陳明,仰祈鑒察……
這便是我的日記“局中人語”的一部,中間有删節。
這個簽呈到底投上去了,其結果乃是長官老書生從此不理我,我也不在乎。
我的生平,頗經波折,獨少桃色的一頁;這一頁聊備一格吧。
至于L小姐,我和她不久也通話了,那是在“換派”時,我們的地位都飄搖不定,各忙着想辦法。
在馬路上相遇,密斯L先下了車,我隻好也下車,匆匆立談數語。
她又說:“這一派沒有認識人,要辭職回南。
”我安慰道:“不要緊,我或者也能想想法。
”後來我和她的地位都得保留,就此恢複了友誼。
但是她已經隐有去志:一者謠多;二者她的薪額減少十元,幾乎沒法維持了。
她曾請我看過電影,吃過茶,(當然我沒請過她,我就從來沒請過客。
)但我應她邀請時,我不獨去,把我的七歲兒子帶着;我家千裡駒給我丢了一個醜。
出門時候,她說:“坐洋車還是坐電車?”吾家千裡駒說:“坐電車省錢。
”L小姐笑了。
我終和L小姐疏遠了。
當我們無端被新任減薪時,全局怨言載道,可是不敢有所表示。
書記室人心最齊,曾先發難,我們也相繼有所聯合。
科長秘書們看鬧得不像話,以調人的口吻來排解,來鈎稽主謀。
密斯L臨陣退縮,幾乎有賣友之嫌,且以與窮書記聯名為羞。
我怫然不悅,願意受,就不該出怨言;想複薪,不要怕開革!“小姐到底是小姐,女人到底是女人!”把她排揎了一頓。
雖她認錯,已給了我一個不好的印象。
而在這之先,從别方面又聽見關于她的出身的奇謠。
她觀人處事,于女氣稚氣中,保持着充分的老練,這不是二十歲女子所能有,到底她是怎麼個來曆,成了奇迷。
一日下班,我把L叫住,法官似的審了她兩個小時。
這更可訝,一個人無端被盤诘,被誣猜,乃至被揭破隐情,必然着惱、愧恥,至少也要激昂,而她不。
她口頭力辯,表情上很恬然;她的心靈并沒被我這意外突擊擾動,她能這樣鎮定麼?這越發是個迷了。
我們漸漸疏遠。
忽一日,又是換派。
早晨,我于于然進科,來到自己辦公桌上,寫字版角,留有她的小小一張名片;女練習生也帶來她的告别的話。
從這小名片上,我才曉得她的号,姓L名××字×琴,名很雅,号極俗。
她走了。
但在我腦中留下殘影。
(二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