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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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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山中采茗。

    忽遇一人,身長丈餘,遍體皆毛,從山北來。

    精見之,大怖,自謂必死。

    毛人徑牽其臂,将至山曲,入大叢茗處,放之便去。

    精因采茗。

    須臾複來,乃探懷中二十枚橘與精,甘美異常。

    精甚怪,負茗而歸。

     會稽盛逸,常晨興,路未有行人,見門外柳樹上有一人,長二尺,衣朱衣朱冠,俯以舌舐葉上露。

    良久,忽見逸,神意驚遽,即隐不見。

     宋永初三年,謝南康家婢,行逢一黑狗,語婢雲:“汝看我背後。

    “婢舉頭,見一人長三尺,有兩頭。

    婢驚怕返走,人、狗亦随婢後,至家庭中,舉家避走。

    婢問狗:“汝來何為?“狗雲:“欲吃食爾。

    “于是婢為設食。

    并食食訖,兩頭人出。

    婢因謂狗曰:“人已去矣。

    “狗曰:“正巳複來。

    “良久乃沒。

    不知所在。

    後家人死喪殆盡。

     宋襄城李頤,其父為人不信妖邪。

    有一宅,由來兇不可居,居者辄死。

    父便買居之。

    多年安居,子孫昌熾。

    為二千石,當徙家之官,臨去,請會内外親戚。

    酒食既行,父乃言曰:“天下竟有吉兇否?此宅由來言兇,自吾居之,多年安吉,乃得遷官,鬼為何在?自今已後,便為吉宅。

    居者住止,心無所嫌也。

    “語訖如廁,須臾,見壁中有一物,如卷席大,高五尺許,正白。

    便還取刀中之,中斷,化為兩人,複橫斫之,又成四人。

    便奪取反斫殺李。

    持至坐上,斫殺其子弟。

    凡姓李者必死,惟異姓無他。

    頤尚幼,在抱。

    家内知變,乳母抱出後門,藏他家,止其一身獲免。

    頤字景真,位至湘東太守。

    宋王仲文為河南郡主簿,居缑氏縣北。

    得休,因晚行澤中。

    見車後有白狗,仲文甚愛之。

    欲取之,忽變形如人,狀似方相,目赤如火,磋牙吐舌,甚可憎惡。

    仲文大怖,與奴共擊之,不勝而走。

    告家人,合十餘人,持刀捉火,自來視之,不知所在。

    月餘,仲文忽複見之。

    與奴并走,未到家,伏地俱死。

     ———————————— 【譯文】 廬陵郡巴邱縣有一個叫陳濟的人,在州府裡當官吏。

    他的妻子姓秦,獨自一個人在家生活。

    經常有一個成年男子,身高約有一丈,儀表相貌端正,身穿着大紅色與碧綠色相間的長袍,色彩鮮豔奪目,來陪伴她。

    後來他們經常相約在一處山澗裡幽會,以至于發展到擁懷睡卧在一起,不知不覺中就有人說他們倆的感情互相都很融合。

    這樣生活了好幾年,緊挨着秦氏住的鄰居觀察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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