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相依之八識。
全非異熟生滅之分。
故經文秘密善巧者。
無诤甚深秘密之義也。
但章之結釋文。
生滅等相皆是密意者。
指異熟因果即雲不了密意也。
不可混亂。
八日
一。
論雲不生不滅與生滅(文)今生滅者。
通三細六粗欤。
限七轉識欤答。
廣通三細六粗也難雲。
起信義記中。
依楞伽經生滅者七轉識也釋不取三細(見)如何答。
以生不生和合名阿梨耶。
三細既賴耶三分也。
爾者生滅者專可取三細也。
但于難者。
起信疏釋。
先初約根本三細生滅釋不一不異之義了。
依楞伽經以七識染法為生滅等已下。
就粗顯之七轉識釋不一不異之義。
是則七轉熏如來藏成三細梨耶。
故七轉亦不離阿賴耶之義釋也一義雲。
舉粗分七識攝最細無是也私雲。
建立義門之時。
三細六粗次第生起。
若克體之時。
七識生滅即梨耶生滅也。
七識生滅與真如不生滅和合為梨耶體。
若離二分無梨耶自體也。
但起信論義門建立之時。
生滅分粗細。
細為根本無明粗為七識合粗細。
為生滅一分也。
楞伽經不分生滅粗細故。
唯立七識不雲根本無明。
然而彼經根本無明分七識之中不别開之可心得也。
差别之時楞伽經中以七識為相生滅。
以無明為流住生滅也。
自本終教心八識一也。
七轉識即本識差别功能更無别自體。
故自根本無明至枝末七識。
皆取為本識生滅。
十重唯識中以末歸本門雲。
謂七轉識皆是本識差别。
功能無别體故(文)故知所有生滅皆本識生滅也。
即本識以二分為體也。
一。
以許真如随熏和合成此本識(文)終教大乘心可有真如受熏之義欤答。
爾也難雲。
唯識論中。
能熏所熏各有四義。
其所熏第三能識第一正遮真如熏習之義。
縱雖終教。
能所熏雲何可成耶答。
當段雲。
以許真如随熏等(文)但于難者。
自元法相宗揀真如受熏之義。
今法性宗亦七識等為能熏以八識為所熏。
其第八中以如來藏随緣成立含有生滅不生滅義故。
熏第八即熏真如故無相違。
一。
不同前教業等生故(文)終教大乘意。
可許從業等種辨生異熟報識之義欤答。
可許之也難雲。
當段雲以許真如随熏和合成此本識等。
終教但明真妄和合辨體而生。
不可許業等所生之義(見)若終教亦許此義者。
何雲不同前教耶。
又始終二教差異如何答。
起信别記(元曉)雲。
問。
如瑜伽論等說。
阿賴耶識是異熟識一向生滅。
何以故此論乃說此識俱含二義。
答。
各有所述。
不相違背。
何者此微細心略有二義。
若其為業煩惱所感義邊辨無令有。
一向生滅。
若論根本無明所動義邊。
熏靜令動。
動靜一體。
彼新論等依深密經為除是一是常之見約業煩惱所感義門故。
說此識一向生滅心心數法差别而轉。
今此論者依楞伽經為治真俗别體之執就其無明所動義門故。
說不生滅與生滅和合不異。
然此無明所動之相亦即為彼業惑所感故。
二意雖異識體無二也(文)此釋分明也。
但于難者。
起信論所說無明熏習有根本枝末二種熏習。
以深有兼識之能故。
起信雙明二義。
以識不兼深故。
瑜伽等唯明為業煩惱所感義邊。
即當枝末無明熏習之一義也。
起信約終教瑜伽約始教也。
意雲。
不同前教業等生故者。
相傳義終教意依業等種賴耶生義非遮也。
然而不同者。
今如來藏随緣義通。
始教但業等種所生局。
故以通屈雲不同也。
九日
一。
為無始惡習所熏名為識藏(文)無始惡習者。
根本無明欤答。
爾也難雲。
複古雲。
如來藏即所熏也。
惡習能熏七轉識也(文)如何答。
義苑雲。
無始惡習所熏者。
根本無明也(文)但于難者。
義苑釋可依用也。
自根本無明始無染法故。
無始之言相葉也。
一。
又雲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文)今此因者。
根本無明欤。
枝末無明欤答。
因者。
轉識無明。
是執妄無明也難雲。
本識能生無明是迷真無明也。
此根本無明真如和合非一非異名本識。
枝末不可為本識之能生因。
若爾者與因俱若生若滅雲因。
何雲七識無明耶答。
根本無明真如和合成本識。
然此位唯一迷真微細生滅。
更不論三界趣生别故。
微細生滅位受三界苦報。
直受果義無之。
是則習熏無明本識相應義也。
然依轉識資熏無明力。
随善惡資熏或感人天苦報。
或感地獄餓鬼等苦果也。
如此于三界若生若滅報感事依執妄無明力也。
依此道理今章與因俱苦生苦滅雲因者。
即七識無明為因也。
直非成本識能生因。
隻本識微細果報上加資熏力彼資熏為能生感三界果報也。
但于難者。
自元引證文意趣各别故非相違。
一。
約終教釋為第一義真心也(文)三界虛妄唯一心轉者。
十地論主意。
第一義真心如理虛融平等不二故雲一心欤。
真妄和合染淨不二故名一心欤答。
第一義真心名不二也難雲。
正見論文大有二段。
初推末歸本門雲。
一切三界唯心轉故(文)若偏依此門。
既推末歸本故且可雲真心。
但依第二本末依持門者。
即雲此是二谛差别等。
明知真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