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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幕 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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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然後一步步地根據指示,實踐真正的罪行。

    現在,想想看大綱本身:它特别說明,約克·黑特本人——當然,黑特是指在小說裡面代表他本人的那個角色——說約克·黑特扮演那名兇手。

    假設是一名成人找到那部大綱,并計劃根據大綱實施真正的罪行。

    他讀到約克是故事裡的罪犯,但是約克已經死了,一個成人難道不會因而抛棄所有指明約克是兇手的計策嗎?自然會。

    然而我們這位兇手做什麼?他使用秘魯香油,依大綱說明,是導緻約克·黑特涉嫌的線索。

    約克·黑特的方法很聰明:香油是指向故事裡的兇手的一種‘氣味’,因為該線索,他才會在故事結束的時候被逮。

    然而,在真實生活裡,既然黑特已經死了,使用香草氣味來引人懷疑約克·黑特,豈不幼稚……在這裡我們又發現什麼?一個盲目跟從文字指示的心靈——一個不成熟的腦筋。

     “第四項矛盾,或者這是第五項?在黑特的故事裡,他自己是罪犯,并且暗植一條線索指向他本人——香草的氣味。

    在他的故事裡那是真線索,但是鞋子那條線索——康拉德的鞋子——假線索,原意就是要當假線索,仿佛兇手刻意栽贓康拉德,以誤導警方偏離正确方向。

     “然而,當這不再是一個故事,而變成真實生活時,情況改觀了——某人把小說情節當做真實犯罪的模式來跟随。

    在本案中,指向約克的香草線索,變成也是假線索!因為約克死了,現在他在這個計謀當中根本已經不成要素。

    那麼為什麼要像兇手所做的,使用兩條假線索指向兩個不同的人?任何成人若處在傑奇的立場,會選擇康拉德的鞋子作為穩當的假線索,而抛棄指向死人的香草味——至少,會在兩者中選擇其一,不會一視同仁地兩樣都用。

    假使選擇鞋子,也不會像傑奇一樣當真穿起來,隻要把毒藥淋在其中一隻鞋尖,然後把鞋子留在康拉德的衣櫥裡,那就夠了。

    但是,又一次,因為對暗示和明白的指令都缺乏成熟的理解能力,在大綱并未說明必須穿着的情況下,傑奇當真把鞋子穿起來——打翻爽身粉,大綱裡并未提及,純粹是件意外,證明大綱并未要求必須穿上鞋子以便留下腳印——而這是穿鞋子唯一可能的理由……這一切指出,這名兇手在面對僅需一般成人智慧即足以應付的情況時,卻不辨輕重,再一次,如我所說,标明是幼童之舉。

     “最後,那場大火。

    在讀大綱之前,那場火使我很困惑。

    其實,在我讀大綱之前,很多事情都讓我很困惑,因為我一直想給每一件事情都找出理由來,而事實上根本全無理由可言!所有的事都是盲目做出來的……大綱裡面對那場火的目的如此說明:使之看起來像有人意圖謀害約克·黑特,因而讓約克顯得無辜。

    但是黑特一死,以他卧房為中心的火災變成沒有意義,任何成人或者會因此将之全然放棄,或将之改為己用——也就是,在他自己的房間或在接近他自己的某處起火。

    成人大概會幹脆放棄,因為即使在約克的小說裡,那也是一個蹩腳辦法,并不是一個特别聰明的偵探故事素材。

     “那麼,我們面對的是什麼?一部虛構犯罪的大綱,被巨細靡遺且愚蠢地盲從到底——每一項需要原創性或選擇性思考的行動,都表現出這個跟随者是不成熟的,是個小孩。

    這些事情使我确信傑奇是兇手,而且會和說服我一樣地說服你們。

    傑奇對他所全心追随的大綱的微妙複雜,一點也不了解,他唯一能理解的,就是對要做什麼事的清楚和特定的說明。

    至于做這些事情的理由,他并不了解,他的腦袋唯一明白的地方是:依據大綱,他知道約克是罪犯,他知道約克已經死了,打定主意自己來當約克,或者說罪犯。

    所以每當大綱說,約克,或者Y,必須做什麼的時候,傑奇就把自己當做約克,然後去做,甚至連那些約克在大綱裡刻意安排給自己——即罪犯——脫罪的指示,他都照做不誤!而且每次傑奇必須靠自己判斷行事,或必須解析某件語意不明的事物時,他的反應都很合乎本性,做出幼稚的舉動,把自己暴露。

    ” “那個要命的第一次下毒,”薩姆清了清喉嚨說:“我看不出來……” “耐心點,巡官,我正要提及這點。

    我們當時并不知道那次下毒是不是有意謀命,然而,當我們由謀殺案推知第二次下毒并無意謀命以後,大概也可以假定第一次也沒有那個意思。

    在知道那是約克的計謀之前,當我想到傑奇可能是兇手的時候,我自問:‘蛋酒奶那一次,似乎是傑奇意外阻止惡事成真,是否可能他喝下蛋酒奶并非意外,而是故意的?倘若如此,是為什麼?’好,如果第二次下毒不是有意的,第一次下毒也不是有意的,那麼兇手要如何使露易莎連一口蛋酒奶也不喝,而同時又能把蛋酒奶被下毒的事實顯露出來?畢竟,僅是在飲料裡摻毒,然後例如假裝無意地把它打翻,并不能顯現裡面有毒的事實;小狗出現完全是意外。

    所以,如果露易莎不可以喝,而又必須讓人知道其中有毒,兇手不得不采取大膽的對策。

    事實上,傑奇自己喝下一些,即是他在遵照某種指令行事的重要證據——他不可能自己把它下毒,然後又故意喝一口緻病——這根本不是小孩子的推理方式。

    他照此行事的事實,使我确信他是在跟随一個并非由他策劃的計謀。

     “等我讀了大綱,一切就了然了。

    在故事裡,Y有意于蛋酒奶下毒以後,自己小啜一口,微感不适——如此可以一箭三雕,既不傷害露易莎,又使情況看似有人要謀害她,最後,還把自己擺在最無辜的地位——因為下毒的人怎麼可能故意陷害自己?黑特的計劃高明——以小說的觀點來說,如果他策劃的是一個真正的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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