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也。
言一小乘教。
至五圓教者。
苑雲。
此五大都影響天台。
唯加頓為令别爾。
然以天台呼小乘為三藏教。
其名謬濫故。
直曰為小乘教。
通教但被初根。
故改為初教。
别教被于熟機。
故改名終教。
圓教之名仍其舊也。
所立頓名。
不據根機。
入法非漸故。
引思益證雲。
得諸法正性者。
不從一地于一地。
又引楞伽雲。
初地即八地。
無所有何次。
又雲。
呵教勸離。
毀相泯心。
生心即妄。
不生即佛。
亦無佛無不佛。
無生無不生。
如淨名默住顯不二等是其頓也。
言初一即愚法至别教一乘者。
問。
何以故。
次第不說。
唯舉初後。
答。
初後二教。
俱為不共教。
俱舉一處。
謂初為不共。
小乘故。
後為不共。
一乘教故。
初令小而不共大故。
後令一以不共小故。
無交雜故。
中間三教皆俱為共教故。
大小共故。
一三交雜故。
開合不同故。
共舉一處。
釋開合新故義。
問。
由何正教。
立此五教。
答。
有雲。
雖無正教。
而由法義差别。
建立此五教。
如大乘基師。
雖無正教。
以由義差别故。
以言略語廣等四門。
決判諸教。
為了不了。
此五教亦爾。
依義類别。
而建立耳。
有說。
依深密。
楞伽。
法華等。
立此五教。
謂由深密經。
建立初三教。
然此三教。
俱為漸教。
對漸機故。
共在言等故也。
未顯頓義故。
是故楞伽等經。
建立漸頓二教。
以前深密三教共為漸教。
同在言說階位次第故也。
絕言頓顯理。
無階位次第。
名為頓教。
故爾。
乃漸中開三教。
加一頓教。
為四教。
然此頓教。
雖為一乘而為三乘之所得故。
屬三乘攝。
共為三乘教。
未顯别教一。
是故法華建立一乘三乘二教。
前四教。
以為開方便之三乘教。
今一實。
名為示真實之一乘教。
爾乃前三乘中。
開四教。
加今一實。
為五教也。
理教既顯然。
何無教也。
言以此經本至故立此名者。
第五十五卷雲。
過去勝光王太子。
名曰善伏。
至法輪音聲虛空燈如來所。
五體投地。
乃至爾時如來。
知諸衆生應受化者。
而為演說圓滿因緣修多羅。
乃至廣說故。
言頓教者。
至依此立名者。
苑雲。
古德五教中。
立頓教。
既引思益。
雲得諸法正性者等。
及楞伽雲無所有何次等。
又雲呵教勸離毀相泯心。
乃至雲如淨名默等者。
當知。
此并亡诠顯理。
何複将。
此立為能诠。
若此是教。
更複何理。
若言以教離言故與理不别者。
終圓二教。
豈不離言。
若許離言。
總應名頓。
何有五教。
若謂雖說離言。
不礙言說者。
終圓二教。
亦應名頓。
以皆離言不礙言故。
又此頓望誕及光統所立之頓。
便有兩重。
以彼漸頓機中皆有勸離言等者故。
蓋知。
此所立頓。
但是餘教所诠法性。
非能诠教也。
章主立意。
夫于諸衆生。
令生開解。
名之為教。
爾乃名字即空。
頓顯理性。
令生開覺。
如何非教。
是故疏雲。
四假實雙泯。
非聲非名。
以即空故。
言即無言故。
維摩雲。
文字性離。
是即解脫。
十地論中。
風喻音聲。
盡喻名字。
若動樹葉。
風及壁上盡且。
是即可取。
若空中風。
及空中盡且。
皆不可取。
大乘聲名。
當知亦爾。
皆不可取。
以相盡故。
又雲。
如頓教中。
非直心外無佛色等。
衆生心内。
所現之佛。
亦當相空。
以唯是識無别影故色等性。
離無所有故。
一切無。
無言言亦無故。
是故聖教。
即是無教之教。
如經雲。
如來不出世。
亦無有涅槃。
案雲。
如動樹葉風及壁中盡且。
是可取诠有為及依言真如。
音聲名字。
亦複如是。
且是耳識之可取境。
如空中風及空中盡。
是不可取。
诠絕言真如。
音聲名字。
是亦如是。
非耳識等之可取境。
是故有名可取。
漸教之外。
别立無名不可取之頓教。
于理何妨。
是故終南雲。
有名之教目。
有名之義。
無名之教目。
無名之義。
有名之教。
顯有名之義。
此當熟教位中。
即性實成有之義。
非是所謂有也。
無名之教顯無名之義。
當在頓教位中。
一實三昧說也。
此之謂也。
言亦有說名頓教等者。
論第一雲。
未聞者。
未至耳識邊故。
未曾受持者。
雖至耳識邊。
不誦持諸頓說教及諸修多羅法。
謗以是義故。
如來說此修多羅等故。
言法鼓經等者。
下卷文也。
所引文。
如本不異也。
唯沙門下。
有及字。
言又如起信論至二真如也者。
論雲。
心真如者。
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所謂心性不生不滅。
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
若離心念。
則無一切境界之相。
是故一切法。
從本已來。
離言說相。
離名字相。
離心緣相。
畢竟平等。
無有變異。
不可破壞。
唯是一心。
故名真如。
案雲。
此約頓教門。
顯絕言真如。
又雲。
複次真如者。
依言說分别。
有二種義。
雲何為二。
一者如實空。
以能究竟顯實故。
二者如實不空。
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所言空者。
從本已來。
一切染法。
不相應故。
謂離一切法差别之相。
以無虛妄心念故。
當知。
真如自性。
非有相。
非無相。
非非有相。
非非無相。
非有無俱相。
非一相。
非異相。
非非一相。
非非異相。
非一異俱相。
乃至總說。
依一切衆生。
以有妄心念分别。
皆不相應。
故說為空。
案雲。
此就依言中。
約始教門。
顯空真如。
又雲。
所言不空者。
已顯法體空無妄。
故即是真心。
常恒不變。
淨法滿足。
則名不空。
案雲。
就依言中。
約終教門。
顯不空真如。
若無能诠三教淺深差别。
由何因緣。
有所诠真如三。
淺深差别。
依此明知。
有始終頓三種教也。
言此約理以分教耳者。
此明依所诠理之淺深而顯能诠教之差别也。
謂就依言中人空門立愚法小乘教也。
約俱空門。
立大乘始教也。
約不空門。
立大乘終教也。
約絕言真如門。
立頓教也。
約圓通無礙自在門。
立圓教也。
言若就法義等者。
此明諸教所诠法差别故。
彼能诠教。
差别非一。
廣如下卷辨。
言二以理标宗者。
聖教所崇所尊所主名為宗也。
謂小乘一乘崇尊主法名利故。
案雲。
十宗中初六宗。
約依言真如中人空所顯理門立也。
約如實空所顯理門。
立第七一切皆空宗。
約如實不空所顯理門。
立第八真德不空宗。
約絕言所顯真如門。
立第九總相俱絕宗。
約空與不空主伴具足圓滿無盡自在所顯理門。
立第十圓明具德宗。
言二小乘中至後一是我者。
問。
二乘聖者。
已斷人執。
證人空理。
何更立我。
答。
宗輪論雲。
其犢子部本宗同義。
謂補特伽羅。
非即蘊離蘊。
依蘊處界。
假施設名。
大乘基雲。
其犢子部。
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
謂實有我。
非有為無為。
然與蘊不即不離。
佛說無我。
但無即蘊離蘊。
如外道等所許之我。
悉皆是無。
非無一不可說藏即蘊離蘊我。
既不可說。
亦不可言形量大小等。
乃至成佛。
此我常在。
依蘊處界假施設名者。
謂我非即非離。
蘊處界亦爾。
然世說雲。
色是我。
乃至法亦是我。
但依蘊等。
假設此我名。
我實非蘊等。
測法師雲。
然彼二乘所許我者。
如犢子部及經部等。
如異部宗輪論說。
問。
如下所說犢子部計。
非即離我。
二障之内。
何障所攝。
若言煩惱。
如何羅漢。
起煩惱障。
若所知障。
如何論說生空智斷。
三藏解雲。
是我執故。
煩惱障攝。
此部未得羅漢果時計我相。
同佛在時犢子外道。
由此立号。
名犢子部。
初談未成羅漢時計故。
說彼部亦名計我。
理實得已類我執。
經部等計。
應準此釋。
宗輪論雲。
其經量部。
執有勝義補特伽羅。
且基雲。
但是微細。
難可施設。
即實我也。
不同正量等非即蘊離蘊之外調。
然有别體故。
言現在世中諸法在蘊可實等者。
問雲。
何諸法在蘊門實。
在界處假。
答。
基師宗輪疏雲。
以依積聚緣亦積聚。
積聚之法。
皆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