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惑章(下)。
一。
俱生現行初地伏盡欤。
二。
佛果智斷。
三。
第四地法執斷。
四。
始教第七識所知障有無。
五。
終教二乘斷惑。
六。
終教菩薩見修二道立不。
七。
終教知障斷位。
八。
末那惑種斷頓漸。
九。
起事心根本心異義。
十。
四障伏斷位。
十一。
四種變易配地
問。
付直進菩薩斷惑。
且于二障種現等。
約界分品之義可有乎。
答。
于二障分别俱生現種習氣等。
皆有九地九品義也。
付之章。
不同二乘約界分品(雲雲)。
如何。
答。
直進發心雖皆有九地九品之别。
斷惑證理義相全異二乘。
所立不同二乘等。
非謂無九地九品之别也。
斷障章雲。
菩薩地前分别現行伏不起○六識中分别煩惱并習氣等雖亦九品。
仍定一品斷。
惑二品斷○其六識中俱生煩惱。
除其習氣雖有九品○三界九地合為一品斷。
謂金剛心○然六識中俱生煩惱所有習氣雖有九品。
十地漸漸各斷此九。
障十地故。
與所知障品類同故○六識之中分别所知障并其習氣雖有九品。
有說定斷。
一心見道故。
有說二品斷。
三心見道故。
其六識中俱生所知障并其習氣。
亦有九地八十一品○為十品斷。
十地斷故。
不分并細前後證斷不廢。
初地斷細。
二地斷粗。
初地斷有頂。
二地斷欲界。
但随障此地智即便斷之。
故無前後(文)。
問。
直進菩薩于地前二障伏道各别起之欤。
答(雲雲)。
第九卷述記雲。
伏煩惱時。
此俱法執亦不起故名伏(雲雲)。
此地前六行智也。
第十卷述記雲。
見道已前唯伏法執。
其煩惱障随此而伏(文)。
故各别起也。
但相應分互被伏也。
問。
真見道位一刹那欤。
答。
一刹那中(雲雲)。
付之。
答。
縱雖頓斷之義。
可有無間解脫二刹那也。
約正斷惑之無間道立一刹那。
抄十三(上)引唯識第九。
見真見道時分。
如上卷二乘見道之處引。
問。
始教菩薩第六相應俱生煩惱現行。
斷初地伏盡欤。
答(雲雲)章。
初地以上自在能斷(雲雲)。
伏盡(見)。
付之宗家全處解釋。
釋唯識論第四地之故能永害二身見等之文。
正斷所知煩惱不起同名永斷(雲雲)。
如解釋者。
至第四地。
猶斷煩惱障(見)。
知非初地永伏雲事。
加之清涼大師。
若煩惱現行亦地地斷(雲雲)。
如何。
答。
于第六相應俱生煩惱現行者。
初地真見道位頓伏之種子。
金剛心斷之故。
全不可有地地别斷之義。
但宗家解釋。
第四地所斷雖正法執種子。
此所知障昔多與俱生身見同體而起故。
斷此智障種子之時。
同體煩惱所依斷故永不起也。
凡地地所斷正雖所智障。
七地已前。
煩惱故起現行。
從所依所知障。
漸漸伏除之故。
第四地以去。
煩惱俱生我見永伏不故起也。
故七地已前雲暫伏。
八地已上雲永伏也。
清涼大師。
地地之解釋。
可準例也。
但古會清涼大師解釋雲。
七地已前暫伏故。
若現行即可伏斷之(雲雲)。
容斷義欤。
六卷私記六雲。
最勝疏雲。
準諸處說。
初地已上一切煩惱能頓伏盡。
由故意生。
雲何我見等四地能伏害伴随眠五地能伏。
答。
據能伏。
初地即能猶意起。
今依永伏故意不能令起。
此由斷彼所知者。
故與染别(雲雲)。
玄十二雲。
四焰地中○又成唯識論第九名微細煩惱現行障。
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
第六識俱身見等攝○彼障四地菩薩之分法。
入四地時。
便能永斷彼。
昔多與第六識中任運而生執我見等同體起故。
說煩惱名。
今四地中既得無漏菩薩之分法。
彼便永滅。
此我見等亦永不斷○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出世故。
能永害二身見等○二我見言惑二障同體我見。
以正斷所知煩惱不起。
同名永斷。
理實但除法執我見。
或法執中我我所見為二身見。
或分别俱生名二身見。
盡處總說故。
說四地斷二身見。
此三釋中初見為勝(文)。
唯識第九。
如玄所引。
述記十本雲。
問。
既是所知障。
何故立煩惱名論彼。
昔多與至亦永不行。
述四亦顯以上所知障立煩惱名。
雖有别頭生者。
皆多分與煩惱同一體而俱起故。
立煩惱之名。
由所知障斷故。
煩惱之末亦永不行。
從煩惱名故說為斷○二身見者。
謂初見道已離第六識中分别身見。
今後離第六識中俱生身見。
盡所總說名二身見。
非今離二○又正斷所知障身見等。
并永不起煩惱障中身見等故。
說二身見名永害。
非煩惱身見亦起對治(文)。
此釋同于宗家第一第三釋。
六卷私記亦引上述記文了雲。
演秘大抄雲。
雖有二解。
後解為勝(雲雲)。
唯識第九雲。
由此三地說斷二盡。
及彼并重一欲貪盡○彼昔多與欲貪俱。
故名欲貪盡(文)。
述記雲。
論彼昔多與至依彼轉故。
述曰。
彼所知障此第三盡多與煩惱中欲貪俱故。
名欲貪盡。
非所知障體名為欲貪。
彼障定及修慧。
所知障永斷說欲貪随伏。
所知為本斷故。
煩惱是末便伏。
此煩惱無始來依所知障轉故(文)。
抄十三(上)雲。
四約所斷。
謂離二障種現者。
一者分别○入初地時。
便能永斷。
二者俱生。
生而便有。
此修道中地地斷之。
此又二種。
一者現行。
二者種子。
若俱生所知障種現地斷之。
若煩惱現行亦地地斷俱生煩惱種子。
直至金剛無間道斷(文)。
抄六(上)多分同上釋。
抄十五(下)雲。
其俱生煩惱若約現行。
亦地地别斷故(文)。
抄。
煩惱現行(雲雲)。
述記。
煩惱便伏(雲雲)。
知非知障同品煩惱習氣故。
約故起現行也。
玄十一雲。
以十地修位雖不斷煩惱障。
然必伏彼斷其粗重(文)。
刊定第九大義同也。
此等釋者。
智障同體煩惱餘殘習氣釋也。
集雲○鈔(六上)○粗重有三。
一現起粗重。
二種子粗重。
三粗重粗重。
如身子嗔習畢陵慢習等(雲雲。
取義)。
妙嚴品鈔也。
上玄不斷煩惱者。
煩惱種子必依彼者。
故起現行。
斷其粗重者。
餘殘習氣也。
佛地論第二雲。
是故四地得無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