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義攝益。
立教義。
分教開宗。
教義攝益。
一。
别教三乘相望教義。
二。
同别二教相望教義。
三。
出出世益因果。
四。
先于一乘已成解行。
五。
界内見聞等依身業系。
立教義。
一。
菩提流支一音教。
二。
誕法師頓教限花嚴欤。
三。
遠法師立教。
四。
光師三教攝花嚴事。
五。
光師圓教所被。
六。
耆阇法師立教第三第四别。
七。
天台圓教事事無礙。
八。
天台化儀化法相當。
九。
三無性了密。
十。
深密第三時攝法花花嚴。
分教開宗。
一。
宗教各别。
二。
終頓淺深。
三。
圓滿修多羅得益。
四。
中間三教機。
五。
頓教言說。
六。
文殊不二。
七。
深密第三時終教。
八。
深密第二時通終教不。
九。
空真如始教。
十。
二十部攝六宗。
十一。
犢子所計我人法二執。
十二。
犢子部出三界。
十三。
小乘法空拆體。
十四。
小乘中分通大義。
教義攝益(上明乘差别。
今明乘攝益差别)。
問。
教義者能诠之教義欤。
權實教義欤。
答。
複古釋别教之義雲。
圓果普因(雲雲)。
界内示教得出為義。
是又因果也。
三一相望權實即教義也。
尋雲。
此中何不出愚法教義也。
答。
一義雲。
攝回心故。
一義雲。
終教以去不許出界故無義也。
孔目第三教義二大釋如引一乘義。
章。
教義無分齊(文)。
複古雲。
引而得出義也。
誘而引之教也。
是二不二故四無分(文)。
指事雲。
今解雲。
三乘教義望于自宗。
假雖教義以一乘所流故。
為彼所目故。
仍無自三乘教義。
分無是故雲也。
又三乘教義。
謂界内示三車為教。
得出為義。
法義亦教無三義故。
與界内教無差别分齊故雲無分齊(文)。
章。
開合(文)折雲。
約教義說開合也。
如别三句中。
具教義則開。
唯教非義則合也。
總中俱教俱義則合。
具教義等則開(文)。
心雲。
三乘教一乘義也。
三一相對教義合也。
尋雲。
别三句中俱非教義句。
開欤。
合欤。
答。
問。
示相之科可有三乘别教相望之義欤。
答。
無此義也。
付之。
既示相之上辨開合之中三别相望。
示相之科何不釋三别相望之義欤。
答。
示相者出開合之法體。
俱非教義等已開之義故。
示相之科不釋也。
一。
問。
三乘别教相望可有為教義之義欤。
答。
章俱非教義(雲雲)。
付之。
三一相望教義。
以方便真實為教義。
縱雖别教一乘。
何無以三乘為方便之義欤。
是以章下文雲(乘教開合)一本教。
謂别教一乘○二末教。
謂三乘小乘。
從彼所流故。
又名究竟及方便。
以三乘小乘望一乘悉為方便故(文)。
此釋無争三别相望名究竟方便。
既以三乘望别教名方便。
何無為教之義欤。
加之。
上章此别教一乘别于彼三乘表。
釋十别之時。
權實差别教義差别等(雲雲)。
是豈三别相望非為教義欤。
是以當處起盡見。
總辨教義時。
初二句三一相望教義。
一乘者别教一乘(見)至第三之句釋約同教說。
故雲何。
答。
一義雲。
準下決擇其意文雲。
七三乘根不定。
進入同教一乘者。
見自所得三乘之法。
皆依一乘無盡教起。
是彼方便故。
如花嚴經同教中說。
又如法花中回三入一乘等是也。
八三乘根不定。
雖入别教。
知彼三乘等法本來不異别教。
為彼所目故。
如會三歸一等。
九直往别教機。
一切佛法并是本來唯一别教。
本來不見三乘等(雲雲。
取義)。
今俱非教義者。
依八九二門。
俱上分相門立教義差别。
下乘教開合名究竟方便等事。
有一乘三乘相望釋權實。
有本末相對顯開合。
付本雖表别教兼同教。
本意三一之差别顯。
不簡同别之一乘故。
以知。
決擇其意七八二門合名别教。
名本教。
名一乘也。
同别二教車體同故。
況第七門如花嚴同教(雲雲)。
以花嚴名本教。
名一乘之時。
豈可除花嚴同教欤。
若于花嚴之中。
揀定同别二教之義之時者。
于别教者三乘相望不可為教義。
今章依此義雲俱非教義等也。
次當處總辨科。
初二句一乘者。
可同教一乘。
既上示相别釋等科。
全無三别相望教義。
總者總别。
何至總辨科。
始可作三别相望教義欤。
但至第三句釋約同教說事。
第一句三乘為教。
第二句一乘為義。
第三句取上二句三乘一乘為同教。
同教者具前諸教故。
第一第二句一乘雖同教一乘。
唯三唯一。
三乘不名同教。
第三句三一共名同教也。
複古雲。
複總下總論三一也。
第三句雲。
或具者具教義也。
三乘為教。
一乘為義。
餘文可知(文)。
指事釋異義同也。
難雲。
别釋科一乘三乘三句。
共三别相望俱非教義(雲雲)。
而總辨科無俱非教義之句。
以知。
三别相望為教義雲事。
若三别相望不為教義者。
何如别釋。
不作俱非教義之句欤。
答。
三别俱非教義事。
别釋之科委細故。
為滿四句之次第除之欤。
一義雲。
總辨初二句一乘者。
同别不分一乘也。
故不作俱非之句欤。
别釋中唯别教故雲俱非也。
總别影略欤。
義苑雲。
或教義俱教者○或教義俱義者。
以其一乘之教。
稱實所流究竟攝益故。
望三乘法亦成義應合。
更雲。
或俱非教義。
約三乘望别教一乘說。
今所阙者。
竊恐脫故。
若不爾者。
何以次下文牒雲。
或具三句約同教說。
應難雲。
上言别教。
何以今具卻成同教耶。
答。
上是以三乘望别教。
非是直顯别教耳。
或可便将同教。
當其一句足上成三亦有理在(文)。
宋本章雲。
或具此三句約同教說(文)。
二。
問。
同别二教相對為教義之義可有欤。
答。
同别共真實一乘故。
此義不可有也。
付之。
一乘三句中。
唯義非教。
約同教說(雲雲)。
準上下之釋義。
唯義非教者指别教。
約同教說者出所對(見)。
例三乘第二句唯教非義者三乘。
約同教一乘者如所對。
加之。
總辨第三句具此二句。
約同教說者。
若望别教。
教義共教。
若對三乘。
教義共義釋非欤。
答。
法花花嚴同教共所入别教一乘也。
所入則實義也。
全不可有教義共教之義故。
總辨科具此二句者。
三一相對。
如上會。
次一乘三句中第二句。
若雲約三乘說者亂。
三别相對有教義故。
出能對同教一乘也。
孔目第四雲。
同教者入一乘遠方便攝(文)。
三。
問。
出出世益者。
唯指佛果欤。
通諸位欤。
答。
兩方也。
若雲限佛果者。
以三乘名出世。
以一乘名出出世。
而三乘機回心入一乘信位尤指諸位可雲出出世。
是以上文引梁論。
八地以上乃至佛地名出出世(文)。
此文又不限佛果(見)。
若依之雲爾者。
當章起盡直往别教之人。
唯證入名出出世。
出出世言不通解行(見)。
若許通諸位者。
于直往人何可分出世出出世欤。
答。
一義雲。
三乘出世雲。
一乘名出出世。
源依梁攝論等寄在之義。
而梁論心以八地以上乃至佛果。
總可寄一乘因果也。
故花嚴問答下雲。
一切世間人天因果。
皆有初三地。
一切二乘所修之因果行法。
皆在四五六三地。
一切三乘大乘所修之因果行法。
皆在第七地。
一切一乘所修之因果行法。
皆在有八地以上三地。
若以此門者。
不相參當自位也(文)。
準此釋。
三一相望時。
出出世者通一乘諸位也。
但于直往人者。
解行位名出世。
證入名出出世。
而其證入生者。
雖通地上等。
付事可取佛果也。
例三一相對之義。
作出世出出世之名目也。
四。
問。
章文若先于一乘已成解行(文)。
爾者已成解行身。
地獄已前之身欤。
兜率之身欤。
答。
兩方也。
若雲地獄已前之身也者。
既雲已成解行。
尤可生天已後之身。
若依之雲爾者。
今章心攝界外之機。
令得出出世之益之中。
今者直往别教之機。
兜率天子之事也。
而出世身上者。
無争指兜率解行之身。
解行故名界外出世(見)。
對之先于一乘等(雲雲)。
知堕獄已前見聞之身也。
雲事。
答。
一義雲。
先于一乘已成解行者。
堕獄已前見聞之身也。
後于出世身上者。
生天已後之身也。
證彼法者十地證位也。
但已成解行者。
私記末雲。
言已成解行者。
唯是界内信解行。
非是界外十信以上證解行也。
言後出世身者。
證彼法者。
兜率天子從地獄出。
即生兜率天。
名出世身上。
即是出世身上證得普法。
名為出出世間。
此是已入住位。
便成正覺說曰證彼法(文)。
可準此